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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建阳区知识产权律师专业办理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诉讼事务,福建建阳区知识产权律师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维权经验,建阳区专利侵权律师、建阳区商标侵权律师代理专利商标侵权赔偿诉讼、专利商标复审、知识产权注册登记、知识产权维权,解决知识产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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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055490092(郑律师)

 建阳区知识产权律师法律咨询
·本人工地作业导致右手手腕功能问题,定残十级,请问能赔多少钱?谢谢."w990mamt20
·手机分期不还会怎么样。会不会被抓
·两年前在咋们陇西医院去给我妈妈看病,结果医生开了个单子上面写的它的名字让去这个药店买药说其他地方没有……去了之后他给我们取得药都是从柜子下面储藏室里拿出来的喝的和外用药...
·建阳区知识产权律师: 13055490092(郑律师) 
·你好在吗我是女方离婚五前夫还纠缠不
·别人欠我82000块不还~现在只有他的电话~~人找不到了!打他电话会接,叫我慢慢等.但不路面怎么半?如果要告他~法院能不能~找的到他!律师费要多少?其他的费用大概多少?...
·我的电瓶车被人家损坏了。
·我是一个农民工,也是一个焊工,去做了一栋楼的电焊,下来6000快钱,工程款给了67000块钱
·我是借款担保人,借款人跑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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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车撞,对方全责,肇事者不交钱
·你好,我开电瓶车把一个70岁老人幢到,医院鉴定9级伤残,要我陪十几万,对方起诉。请问可以帮我吗
·农村新建房屋后面被人恶意做一猪圈,恶意往下面新房院内排水,至使下面排水全部堵塞,院内成了一片沼泽,房屋下沉,围墙倒伏,派出所和村委会协调无果,现还未停止不法侵害,想委托...
·我家房屋被拆迁了,户主因为拆迁补偿不合理没有签房屋调查确认登记表,家庭成员签名有效吗?
·行人在过马路时被汽车撞了,责任如何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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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投了拾万块钱,我投了三万多
·本人利用职务上的方便,拿了公司11万人民币,在公司还没有向公安局报案前,我已经向公安局投案自首,钱也全部退还,初犯,现已经取保候审中。请问法院会重轻处理吗?判缓刑可能有...
·您好,我面临的是对方主要责任"41156413l"""闯红)撞到我车上,摔出,就诊看病到现在还以长期吃药不想结案,保险有期限的,我该怎么办?
·拘留所电话多少
·你好!我一同事在晚上加班出去吃饭时,不小心在公司大院门口处摔倒致伤,请问这样能认定为工伤吗?
·建阳区知识产权律师: 13055490092(郑律师) 
·我要起诉离婚.
·我家儿子结婚不到2月,在我家总共没过10天,我家乱七八糟花了大概40万左右,如果走法律程序能反还多少钱?
·我是33号辞1号,3月份的工资发了,4月份的工资没发给san我想问一下,我是33号辞1号,3月份的工资发了,4月份的工资没发给我,厂里是每月的10号发工资887999
·父亲对大儿子不管不顾,对自己七八十岁的父母不赡养,对后妈生的小儿子样样都管,没钱就问大儿子要,不给就用x子砍,隔三差四找大儿子吵闹,报警几次,说点好话警察没拘留,他更变...
·我在国外定居10年,从未回国中国,现在想申请和国内的老婆离婚,但是她不配合,无法找到合法住址信息。请问在我不回国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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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想咨询下我一个朋友在富民看守所可以见他吗还有就想问下借给他的钱和衣服有没有收到
·在宝应县一个汽车贴膜培训机构学的贴膜师傅交了十天左右说回家有事后面天天让我们来学什么贴膜反正交的一点都不行钱也交了东西也没学到培训基地教学一点都不行只会骗老百姓的钱还会...
 建阳区知识产权律师法律常识
·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是否合理
    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是否合理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今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

·买房子五证是哪五证?
    买房子五证是哪五证?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地产市场上销售商品房,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且按照有关的规定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销售的各种手续。其中必须具备的“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

·家电购销合同范本
    家电购销合同范本家电购销合同范本供方(以下简称甲方):需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节电器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购买产品清单: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小计1234合计(人民币大写):二、甲方的权利和责任: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用电设备的详细资料。甲方负责对乙方相关人员进行设备使用操作培训。三、乙方的权利和责任:乙方负责提供甲方需要的各用电设备的详细资料。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如期支付货款给甲方。四、运输和安装:甲方负责将设备运输至乙方指定的地点,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如需甲方安装调试设备,乙方需支...
·建阳区知识产权律师: 13055490092(郑律师) 

·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使用情形?
    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使用情形有哪些一、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使用情形有哪些法定许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不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同意而使用其已发表的作品。是对著作权的一种限制。根据法定许可而使用他人作品时,应当按照规定,向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并应当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出处。法定许可有以下几种情况:(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

·关于劳动仲裁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关于劳动仲裁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哪些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认定事实的主一般证据不足的;(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二、劳动仲裁强制执行流程有哪些1、提交书面申请执行书。2、需一般向人民法院提交裁决书原件而不是复印件。3、申请执行的事项,只能是裁决书裁定的范围,不可以提其他一般求。强制执行法院按...

·建筑工程质量符合什么标准?
    为了使的建筑工程的质量得到保障,我国建筑机关,在了解我国目前已经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的前提之下,制定了工程质量应该符合的标准,对于建筑工程师来说,获得从业资格证的首要前提是知道建筑工程质量符合什么标准。一、建筑工程质量符合什么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2014年6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同时废止。新标准中第5.0.8、6.0.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相对于旧版标准,主要修订内容如下:1、增加符合条件时,可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2、增加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3、增加检验批最小抽...

·无效合同的补充协议有效吗?
    无效合同的补充协议有效吗?如果主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主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有效。主合同尚未生效,补充协议内容可独立履行的,补充协议有效;不能独立履行的,效力待定。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二、补充协议无效的情况有有哪些?1、没有签字确认的补充协议无效;2、不是真实意思表示的补充协议无效;3、违反法律规定的补充协议无效;4、损害第三人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补充协议无效。三、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

·交通世故卢脑中级伤能陪多少钱?
    一、交通世故卢脑中级伤能陪多少钱?交通世故卢脑中级伤残的一般认定为6级伤残,需要的赔偿应当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二十倍的60%。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二、各种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如下:(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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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员工是否有经济补偿
    企业破产员工是否有经济补偿当一直工作的公司单位宣告破产之际,作为员工的我们面对突如其来的失业,公司主动提供的经济补偿是需要相关协商还是已经拥有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破产经济补偿标准又是如何?一、公司破产员工是否有经济补偿公司宣布破产的,破产财产内优先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允许的吗?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允许的吗?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一种土地是国有划拨土地,这是需要通过征地才能获得的,也就是国家通过征收土地,给付被征收者补偿获得的,因而具有土地取得的成本。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您比较希望了解的,那么,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又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知识。一、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应该是可以的,但是要有几个条件:(1)已领取土地使用证或提供由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土地权属情况;(2)符合相关文件规定,不属于应储备的土地范围;(3)无违法用地行为;(4)权属无争议,并符合城建规划部门有关要求;(5)工业用地的受让方应为工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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