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损害赔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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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安市损害赔偿律师法律咨询
·租客合同到期,但仍欠水费不交,把我拉黑了,联系不上。我提交诉讼申请,都需要哪些资料,谢谢!
·欠债人欠债不还(备注:有欠条,身份证,电话都有),打电话不接,微信不回,喊还钱总是推脱说没钱,请问他要是真没钱还起诉后的最终结果是什么呢;如果他有钱现在起诉能把钱都还回...
·你好老师,我想咨询个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11,现在要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现在离职协议什么都还没我是月进的公司,我的这种情况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公司需要支付我11个月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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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海南买了套房子,现在要交房了,我本人不能去,想委托朋友代办,请问怎么委托公证呢费用大概多少,多久可以出证书??谢谢
·叶律师你好!我有一张打工的工资欠条,对方总是说现在没有,可是都要了一年多了,还是说没有,让我等,我想请您帮我通过法律来要回我的工资,谢谢!
·我是一名开出租车的司机在公司包了一辆车公司要收取违约
·本人在前面某公司上班,当时,上班为顾客垫付两千多,只有pos机票的签字,可顾客过了两多了,仍然不还本人在前面某公司上班,当时,上班为顾客垫付两千多,只有pos机票的签字...
·我想咨询一下,我这里的二楼卫生间漏,他不肯做防水,导致我一楼漏,一楼做了好几次防水都做不好,像我这样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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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连续工作12年事实劳动关系,一直没签劳动合同,没交三先一金,2006年5月1日至2009年12月工资没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我于201...
·我应该怎么为自己辩护才最有益??
·咨询部队主管部门
·我是你六年前办理传销案件的家属,想咨询你件事
·离婚二诉,要小孩抚养权。 绩溪人,女方,看到请回复,电话或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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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看我家起房他说影响他家的房子,说把他家地基弄下沉,我家房子离他家房子还有2米有能影响到他家吗
·我知道他手机号码,微信,qq,以及一些诈骗发的信息。我想发送律师函,能查到他在哪里吗?
·您好,我是女孩,父亲去世但户口本没有销户,户主还为我父亲,这样能领结婚证吗
·我是一名大病患者,被骗当了法人,幕后老板就是拖着不给注销,现在弄的我没法活了,我没有任何收入,希望律师帮我
·请问我申请强制执行都十几天了,也没接到电话,接下来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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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男方我出去找小姐被抓了拘留了10天我老婆知道后要和我离婚我也承认错误了我们结婚半年我对她非常好结婚前我把自己的房子卖了拿钱出来支持她创业而且卖的商铺我也只写她自己的...
·请问醉驾出现交通事故最轻处罚是什么,没有人员伤亡
·我父亲和母亲离婚我跟我母亲,但是最近父亲要贷款,而且贷款公司还打我电话询问情况,请问以后我父亲还不上贷款会牵连到我吗?(不是向银行贷的款/p>咨询编号887425|联系...
·你好,我们小区前六米左右,盖了个18米高的轻钢办公楼,这块地是仓储用地,这个合法吗
·开诊所,用残疾证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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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已经分到一处公租房,社区通知我在我名下有03被吊销的工商执照,我现在已经办理了注销,为什么让
·洪律师你好!因私人问题,微信里曝光隐私,头像照片是不是属于犯法
 吉安市损害赔偿律师法律常识
·一、购买的工伤保险有哪些赔偿?
    一、购买的工伤保险有哪些赔偿?购买的工伤保险的赔偿主要有:(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

·为了减少道路交通的事故,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我国道路交通法会
    为了减少道路交通的事故,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我国道路交通法会严厉惩罚醉酒驾车之人,最常见的处罚方式就是拘留数日,如果肇事者态度恶劣且事故伤亡惨重,则有可能会被法院判刑。那么中山醉驾会被刑事拘留吗?下文将解答您的疑惑。一、醉酒驾车的基本定义是什么?醉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二、中山醉驾会被刑事拘留吗?酒驾车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将要承担刑事责任。关于《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解释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般对醉驾没有严重后果的处以2-3个月的拘役,也可以被判缓刑。...

·购车违约金比例是怎样的?
    购车违约金比例是怎样的具体数额由双方约定,但一般不超过实际损失30%。购车违约金比例一般是30%。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占总金额的百分比,一般是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不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都是合理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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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父母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相关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而成年子女也有赡养年老父母的义务。关于赡养父母,我国相关法律中是明确做出了规定的,那到底赡养父母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赡养父母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中国《民法典》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借款人下落不明怎么追讨欠债
    现实生活中,债务人为达到恶意逃债的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现象经常发生。由于受诉讼时效的制约,欠款人下落不明往往会给债权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的困难。那么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借款人下落不明怎么追讨欠债呢?这也就是说,找不到债务人的债务怎么追讨呢?对此,下文将做一个具体的论述。一、借款人下落不明怎么追讨欠债欠款人下落不明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讨欠款: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

·走私货物40万罚款多少
    走私货物40万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按涉及的偷逃应缴税款定罪量刑。个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中“偷逃度应缴税额较大”(有期徒刑3年以下或拘役);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巨大”(3-10年)。《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

·结婚一年女方提出离婚彩礼退不退如果有如下情形
    结婚一年女方提出离婚彩礼退不退如果有如下情形,离婚时女方需要返还男方的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百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度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知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道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二、彩礼由谁来返还实践中,由于彩礼给付与收受的实际主体可能不是男女双方,而是双方的父母或者其他近亲属,那么,在彩礼返还之诉中,如何列诉讼当事人?除了男女双方外,彩礼的实际给付人、收受人是否...

·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方式包括哪些
    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方式包括哪些一、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方式包括哪些?(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行政强制执行的方法主要是家属滞纳金或罚款,(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具备的条件有:(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2)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3)申请执行的时间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十日后且在自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限结束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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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范围有哪些?
    不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范围有哪些?1、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例如,用于赌博的设备、机器或工具;吸毒的器具等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发明创造本身的目的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但是由于被滥用而违反国家法律的,则不属此列。2、科学发现。科学理论是对自然界认识的总结,是更为广义的发现。它们都属于人们认识的延伸。这些被认识的物质、现象、过程、特性和规律不同于改造客观世界的技术方案,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因此不能被授予专利权。3、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智力活动仅是指导人们...

·劳动合同的签订
    劳动合同的签订,证明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确立,也是保障劳动者的一道保险,那么可能有不少工龄超过十年的朋友会有疑惑,劳动合同超过十年该如何继续签订?本站我们整理了一些材料,希望能够解答您的疑惑。工作满十年,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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