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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被追尾了,对方保险公司定损时我没有提出赔偿误工费什么的,车修好后对方不承认赔偿费误工费该怎么办?
·你好陶律师,我在金融平台被骗,因急需退款资金,所以不得已答应对方公司赔款三分之一的补偿,所以对方让签的协议合同等都签了,请问我还能把余额追回吗
·农村宅基地户名换成儿子(才提交完材料儿子突然因病去世)公公换回自己名字,被儿媳妇阻止,村干部调解不了,要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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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是什么处罚
·起诉离婚改走那些程序
·我于向开发商缴纳108万购买商铺,可是到目前为止商铺所在地的旧房屋还未拆迁也执行不回来任何东西或者钱san我于向开发商缴纳108万购ahref=".66secials"...
·你好,我离婚了,不想让对方知道,去领证,对方会知道吗
·因拖欠他人施工费用,现将本人设备强制性扣压在他的工地上,请问我可以直接报警吗,要双方要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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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想请问下涉嫌非法拘禁罪的黄某某判下了吗要关多久?也没见收到通知望告知,谢谢
·右脚大脚趾粉碎性骨折和2、3、5脚趾骨折,是几级伤残?
·吴律师您好!咨询一下我在工作中手被砂轮片切断血管和手筋,医好后医生说还要养半年,但公司要我上班没去。想咨询一下这工伤公司怎么赔偿我。
·宋律师你好!胶南王xx在2007年11月8号欠我润滑油货款2760元至今未还,期间要过多次他说临时没有,汽修厂以迁人郄不見了。请宋律师通过法院要回该款。
·为什么我的微信支付会被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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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女与对方共同生活十六年,对方隐瞒已婚史,现已当事人分手,其妻起诉当事人要求返还男方曾陆续给的六十万,当事人有权不返还吗
·琐事纷争,永无结果,离婚!以法律的名义帮我!!!
·没有出生证明怎么才能改回来呢?如果改又需要什么手续啊!
·石鼻法院网上可以申请立案,和上诉吗?.
·张律师你好,想问一下家暴能判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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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车祸,我想让你们给我打这厂关是,我跟司机干活,送货逊州区西停镇纸板厂,司机开车追尾,线跟司机都住医院,她手完术她转到南通医院来了,把我仍在苏州太仓第一人民...
·4转业,86入伍在部队十几,转业到地方,不给分配,该怎么维权san你好,请问我04转业,86入伍在部队十几,转业到地方,不给分配,失业至今,工资,保险工积金什么都没有,...
·我在2020年12月3日一6日被电信诈骗金额达一万七千多,是京东金条的一个假APP,现在我无助
·刘律师您好,我第一次起诉离婚在四月份,五月十四号出庭,六月份法院判决书下来。请问我现在可以递交二次书了吗?男方拒不肯离婚,是不是这婚就永远都离不成了?在线等,谢谢!
·在人行道上走叫出租车撞了,住院半个月,出院四个月脚还没好,应该怎么样赔偿,赔偿多少."w990mamt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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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套房子我想送给自己的姐姐需要叫什么费用吗?
·问题一:合同施工期间,工人贿赂当事人,当事人多算工作量,造成公司4万元损失,但公司没有按该数额发放工人工资,也就是说该损失可以追回。问题二:施工期间,当事人利用公司资源...
 江源区劳动律师法律常识
·货车驾驶员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货车驾驶员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这种合同期限就属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种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期限时,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约定。2、工作内容。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内容...

·一、没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一、没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如何处理?没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应当是按照是否有人身和财产损失来进行赔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项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可见,是否发生“接触”,不是构成交通事故的必须要件,只要车辆在道路上发生“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均属于交通事故。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划分是什么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以下十...

·离婚房产过户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
    离婚房产过户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离婚房产过户纠纷由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不动产纠纷只能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房屋属于不动产所以要界定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就需要看法院是否是房屋所在地的法院。二、有关移送管辖的规定《民诉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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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抚养费支付到多大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有多久
    孩子如果还比较小的话,此时由于不具有劳动能力,同时也没有什么经济收入,因此需要父母的抚养才能够顺利的长大成人。但父母抚养子女,不管是实际抚养还是支付抚养费,总是有一个期限的,那现在抚养费支付到多大才行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现在抚养费支付到多大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等情形,父母仍应当负担抚育费...

·公司法人转让合同协议书的范本怎么写
    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司变更法人的事情也越来越常见了。变更法人是一件比较大的事情,是需要走一系列法律流程的。那么公司法人转让合同协议书的范本怎么写?公司法人转让合同协议书首先要写清楚甲方乙方,然后转让人身份信息,最重要的是转让的东西数量金额要写清楚,最后盖一个章就可以。公司法人转让合同协议书出让方:(甲方)出让方经纪机构:受让方:(乙方)受让方经纪机构:审核机构:产权交易所签约地点:签约日期:年月日公司法人转让合同协议书,按照国家有关产权交易的政策、法规,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塬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企业产权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签署以下产权转让...

·如何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婚
    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并不是看原告是如何起诉的,而是根据一些实际情况。那究竟何种情况下法院会判准离婚?而当事人又该如何向法院起诉离婚?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如何向法院起诉离婚?(一)向法院起诉离婚时首先要明确起诉离婚的条件。离婚起诉的前提: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仅指1994年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婚姻,1994年之后同居不属于事实婚姻),法律为了保障妇女权益,对男方提出离婚,作了一定限制:《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二)解决去哪个法院起诉离婚的问题。一般情况...

·一、二房东没交房租大房东换锁了怎么办?
    一、二房东没交房租大房东换锁了怎么办?一般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一方违约的,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起诉解决。这种情况下二房东已经违约,大房东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回房产,损失应当向二房东主张,需要结合二房东、二房东与大房东之间的合同约定分析。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房屋交付给他人使用并获得租金性质的保底收益的,均为房屋转租。二、房屋转租的条件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

·从严格意义上讲,首次购房并不等于首套房。首次购房标准
    从严格意义上讲,首次购房并不等于首套房。首次购房标准相对首套房更为严格,要求此前既没买过房也没贷过款,在实际操作中,个别银行出现对首次和首套不做具体审查的情况。首次购房的优惠大于首套房,那么首次购房优惠政策有哪些?接下来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一下。一、首次购房的优惠政策和所需条件?1、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首次购房证明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2、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3、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4、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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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可以退吗
    投标保证金可以退吗退还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投标人在进行投标之前是要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的,由于缴纳的保证金也是一笔不小的数额,因此很多人就比较关心,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可以退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您可以阅读下文做一个了解。一、投标保证金可以退吗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由上可知,投标保证金只...

·刑法持有和使用假币罪、非法持有假币罪的判罪标准怎样
    刑法持有和使用假币罪、非法持有假币罪的判罪标准怎样?有和使用假币罪、非法持有假币罪的判罪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持有、使用假币罪】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本罪与他罪的区别1、对于伪造货币后而持有、使用假币的行为的认定这里涉及伪造者与持有者,伪造者与使用者的相互关系问题,分而论之是一种可行的办法,也是伪造行为的自然延伸。在伪造后而持有假币场合,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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