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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阴证券律师法律咨询
·一般拘留在那个拘留所
·你好,未定型精神分裂症,能鉴定出来没有劳动能力吗,得0几,一直没有生活来源,和工."w990mamt20
·我想咨询一下,离婚协议书上写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不承担任何抚养费,现在女方没有收入,可以起诉男方给钱抚养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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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9962月28出生的,请问2016可以领结婚证吗?我是女士
·我给老板干活差我四万块钱,一直拖,快两年了,他说公司老板坐牢了要我等,我该怎么办?
·成孩子对离婚父母房产争夺所产生的影响?
·我家雇的司机,开我们的大货车,致人死亡,应该怎么赔偿
·请问一下!我在云南修公路的钱还有四万元没有付完!咨询一下有什么办法?有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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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山西孝义市的。我的父亲被人骗到云南临沧*博,输了以后被拘禁。该如何处理
·你好,关于值班与加班的界定条款是怎样描述的,哪个规定哪一条?谢谢
·父亲死了,继母及其女儿(非我父亲生)与我兄弟俩已经分割遗产;请问她还能不能问我要赡养费,继母年龄45岁,她女儿16岁。
·你好!张德军律师,我在抖音认识到你,我想见面咨询,不知道你是否有时间?
·在灵璧被查到了酒驾应该去哪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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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打了一个女生
·请问违反超生且未缴纳费用,人被抓走后不知所踪,如果一直不缴费,人会被判坐牢吗?如果被判会多长时间?如果不会坐牢,是拘留还是怎样?求解惑,谢谢!
·我15年在河北衡水武强领证了,现在分居四年了,我住院俩次不管,18年在绥德起诉了一次又撤诉了,今年一月份又起诉了开庭了裁定书下来说没有管辖权,移送过去河北法院了,能不能...
·货款买车。交了订金。他说我的征信有问题,订金能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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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加一下微信吗?我想咨询一下离婚官司  微信“16605219147
·你好成律师,请问房屋拆迁问题可以咨询吗?
·我在天津有八百多万的债权,您有办法执行吗
·银行户口被公安局冻结了,因为收了他方来历不明的钱,这钱是马来西亚亲戚汇过来帮忙买货的,通过钱庄,可是公安说这钱不干净。公安现在要我拿证明,我把亲戚发给的文件带去可以吗?...
·我买了一辆车还在维修起,机油后油封漏油,4s店说还需要承000元废料钱,比如说防冻液,机油,这些费用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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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53岁,己教书33年,现在身体有病,可不可以提早退休,退休待遇会怎样.
·家人在阳光关*医院(花溪桐木岭戒x所)精神异常了,能否申请精神鉴定,能否住院治疗,可以怎么做,能否委托您。费用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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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裁决先予执行的情况
    劳动仲裁裁决先予执行的情况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劳动仲裁先予执行裁决制度,是对劳动者工资被拖欠、工伤后医疗费得不到保障等,将严重影响劳动者生活甚至生存的紧急情况下设立的特别保障制度,劳动仲裁委员会一经作出先予执行裁决就发生法律效力,并直接移送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作为专门处理劳动争议的特别...

·办理首次购房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由于我国人口密度较高,现今我国住房压力日趋严重,这种现象在经济发展较快的城市更为明显。为了缓减购房压力,我国规定首次购房允以优惠,但需要购房者提供首次购房证明。不少朋友反映由于自己是第一次买房,不知道该如何办理该证明。所以我们为您整理下列信息。一、首套房是同时满足下面的三个条件的:买房人年是需要满18周岁;买的房子是九十平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购房人现在名下是没有单独或者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的。不过与父母一块购买的、按照房改政策进行购买的、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的方式获得的住房除外。二、首套房的界定:房产局执行个人购房的标准,财政部房产新政规定,对2008年11月1日及以后签订购...

·汽车转让合同签订流程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汽车转让合同签订流程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汽车在我国现在是比较普及,在以前经济不发达的时候人们的代步工具是自行车,但是现在汽车是非常受到人们的欢迎,有的时候汽车需要转让的话需要签订汽车转让合同,那么汽车转让合同签订流程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 汽车转让合同签订流程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1、看车,主要是通过查看外观看看车辆是不是翻新过或出过事故等,重点看漆面的光洁度,看车身内部结构、底盘结构和发动机等是否有破损或油污等。2、试车,看完车以后要对车辆进行试乘试驾,亲身体验下车辆的具体的状况,重点看车辆的配置是否完备、操作是否灵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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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住五年后能续租吗?
    因为公租房价格较低,部分已经到租期的人还想续租。那么公租房住五年后还能续租吗?一般公租房的租期是五年,到期后根据承租人的收入及家庭情况来判断是否可以续住。公共租赁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等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价格明显低于商品房的租金,即便公租房申请条件受限,仍然是供小于求的状况。国家正重点加大公租房的建设力度,在确保符合条件家庭购房需求的前提下,适度减少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建设数量。公租房以五年为一个期限...

·醉驾是一种对自己对他人不负责任的行为,妨碍社会公共安全和交通
    醉驾是一种对自己对他人不负责任的行为,妨碍社会公共安全和交通秩序。很多人为了应酬,酒后开车,构成醉驾行为,甚至造成交通事故,对他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造成损害。那么,醉驾的案底可以消除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一、醉驾的案底可以消除吗? 只有刑事处罚才进入档案留下案底,不可以消除,具体可到公安部门查询。案底就是受过刑事或者行政处罚后,执法机关对被处罚人所留下的档案记录。如果你的行为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并且公安机关根椐你的违法行为及其性质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相应处罚,结案后的案件卷宗将永久性的保存在公安机关的档案部门,一般的行政处罚实施后的处罚决定...

·中国专利法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有哪些
    中国专利法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有哪些(一)、科学发现科学发现是指人们通过观察、分析和研究,揭示出客观上已经存在的而人们尚未知道或认识的东西。因为科学发现和科学原理不能直接物化为产品,同时不能因为发现这些自然规律和原理而排斥其他人早已享有的利用这些自然规律和原理的权利。(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是指导人们思维、推理、分析和判断的,具有智力和抽象的特点。它包括计算方法、生产和经营管理方法、车辆调度方法、比赛规则、游戏方案、学习语言方法、会计制度、教育方法、授课方法、分类方法、情报检索的方法、字典编法等等,都不能取得专利保护。计算机程序可以认为是一种数学方法或者信息表示法,具有智...

·监护人遗产继承权可以由被监护人继承吗?
    监护人和被监护人存在着我们每一个人身上,而且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关系一般来说都是有血缘关系或者十分亲近的,正如同我们遗产继承涉及到的关系一样,那么监护人遗产继承权可以由被监护人继承吗?下面跟我们一起了解一下。一、监护人遗产继承权能否由被监护人继承被监护人有没有权继承监护人的遗产(人死了,才能说继承),首先要看当事人生前有没有遗嘱,如果有遗嘱,那要以遗嘱为准,如果没有遗嘱,那要看被护人是不是监护人的子女了,(养子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当事人的非婚生子都是子女的范畴。)如果是的话,那就是遗产的第一序位继承人。二、遗产继承权的实现继承权的实现,亦称为继承权的兑现,指继承人依法取得继承权...

·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是怎样的?
    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是怎样的?  1、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前的环节。  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以前,必须经过特定的环节。其中主要有:  (1)用人单位对于因违纪、违法应予开除、除名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必须针对其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经此仍然无效的,才可进行。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应向本单位工会征求意见;如果裁员,应当提前30天向本单位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还应当将裁员方案征求工会或全体职工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3)报经主管机关审核或批准。依照法律规定,裁员应当事先向劳动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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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吵中情绪激动导致死亡,应该由谁承担责任?
      林某与刘某某口角争吵,突然林某晕倒,派出所及在场人员立即将林某送往医院,因病情突然严重,终因医治无效死亡。医院对其下发了死亡确诊书。林某家人很伤心,认为是刘某某的行为导致妻子高血压突发脑溢血死亡,责任应该由刘某某承担,就死亡赔偿问题未能与列某协商成功,一纸诉状将列某告上法庭,要求刘某某承担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刘某某因殴打林某,派出所因为调解而将双方召集。在调解的过程中,双方据理力争,因意见分歧很大而未能达成一致,协商未果。在整个调解过程中,包括离开提派出所,刘某某都没有伤害林某的故意,林某的死亡是谁都没有预料到的,是一个意外。所以...

·以房抵债效力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只要债权人与债务人是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达成的以房抵债合同,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以房抵债合同有效。在企业破产案件中,需要特别注意,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的,则以房抵债合同无效或者管理人有权撤销:1.以房抵债行为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如果以房抵债行为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则会构成个别清偿,管理人有权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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