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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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给在监狱服刑的人写一封信,现因为不知道第几监区信邮不到,想查一下王志强判两年半的犯人,在哪个监区
·如果父亲委托儿子来管理以父亲的名义买的一套房屋,到公证处公证的话,都需要什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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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副80岁老写30年前领取子女工资的虚构事件,否则不让老年人睡觉,弄得老人不敢回家
·对方醉驾全责,认定出了。修里费谈不好要这么谈,没有人员受伤
·证据不足伪证推理判案过失致人伤害罪判了六年现在正在上诉着这个案六年了怎么办望能帮帮
·因犯罪死亡其遗属属是否享受非工伤死亡待遇
·我跟前妻离婚多年,小孩户口在她那,她也答应把户口转来我这边,但一直已不在当地为由各种方法拖延,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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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遇到这样一件事,我们的房子是10月份到期的,搬走的时候,房东说要1个月后才可以返还房租。说明一下,我们的租的房子在上海,房子属于合租房,房东是一家房产的中介,押金...
·她和我结个月现在她要和我离婚我该
·本人与妻子离婚。
·孩子出生老公每天都不带孩子孩子有我一人带到现在公婆和我关系不好住在一起总是和我吵架,结婚两年没有过好日子怀孕老公经常半夜回家,生孩子后月子婆婆叼难我骂我怀孕期间公公赶我...
·夏天在工地倒土,往他人家送土。他人让往他水库倒一车土,没有到水库车捂到了。别本来给拽车,土卸到空地上半车,来人堵住我们车说是他承包的土地,把土地局局长找来,局长处理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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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的弟弟的女儿的儿子跟我能结婚吗
·你好  别人欠我钱  不给 怎么办
·我五月30号晚上八点左右被网上诈骗了,报警了可是到现在都没有立案通知书给我。这是不是说明他们还没有立案啊?我的金额比较大
·有人欠我钱,工厂在全民创业园,我有微信记录转账,通话录音,地址姓名电话,我现在想找律师起诉他,
·我们公司实行的是综合工时制,也就是每个月都得上满168小时无论有无国假都是这样,请问这是否合法就你今年过年工作日也就十九天再有几天国假那工作时间远远没有那么多也还要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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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网上贷款了一万块才一个月现在我想提前结清可是手续费要三千块
·我在私企工作不小心伤了无名指缝了十七针,现在已二十五天了,还是握不紧伸不直,能不能评上伤
·我儿2018上大学四级突然得了郁郁我2019给他上的医保能报销
·我妈的大车我姑姑私自买了
·检察院要求核实我证言怎么回事,对我有什么影响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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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家公司注册资金位500万,2010年注册的。到这时还未开业,原因是其资金断裂。我有这种公司的技术和销售网络,所以他要赠与我30%的股权一起经营。我想弄清楚,如果他赠与...
·女方将账户上的资金全部取走,该如何处理这件事情
 江阴合同律师法律常识
·工伤伤残赔偿月平均工资是指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职工福利和职工教育费用。因此,我认为,月平均工资应当是指劳动者应发工资,而不是到手工资。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死亡子女可以继承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死亡子女可以继承吗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死亡子女可以继承吗?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理由在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因此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自然可以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根据《民法典》(2021.1....

·合同抵消的方法有哪些
    合同抵消的方法有哪些一、合同抵消的方法有哪些抵消为单独法律行为,应适用法律关于法律行为及意思表示的规定。抵消为处分债权的行为,故抵消人应有行为能力,并需要对债权有处分权。抵消应由抵消权人以意思表示向受动债权人为之,以受动债权人了解或通知到达受动债权人处为发生效力。受动债权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时,以通知到达其法定代理人处为发生效力(《合同法》第99条第2款)。抵消为法律行为,而法律行为的效力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因当事人在双方债权具备抵消要件时往往认为可随时抵消,于是常常怠于为抵消的意思表示。所以,仅令抵消的意思表示向将来发生效力,就容易产生不公平的结果。如果令抵消的意思表示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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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内隐藏财产离婚买房还可以重新分割财产吗?
    一、婚内隐藏财产离婚买房还可以重新分割财产吗?婚内隐藏财产离婚后买房的还可以重新分割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二、夫妻财产怎么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欠条多长时间之后失效?
    不起诉欠条多长时间之后失效欠条本身并没有一个有效期,除非当事人之间有这方面的约定。不然,通常情况下,在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了欠条中的义务之后,那么该欠条才会时效。不过,就诉讼上面来看。要说欠条过几年起诉就无效的话,这其实也是一种不确定的状态。如今,有不少人认为,欠条只要超过三年再起诉就无效了。但,欠条超过三年是否自动失效是不确定的,若是3年的诉讼失效中断,诉讼重新计算。1、根据《民法总则》实施之日即2017年10月1日起,欠条的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2017年10月1日,《民法总则》正式实施,其中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标志...

·一、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标准?
    一、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标准有哪些可认定为感情确已破裂的五种具体情形,婚姻法(修正案)在离婚法定理由的表述上作了重大的改革,确立了抽象概括与具体列举相结合的例示主义模式。其中,列举规定是概括规定的说明,概括规定是对列举性规定的补充。增强了我国离婚法律规范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是对我国离婚立法一次重要突破和进步。《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所列举了五种具体的情形是: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中,受伤害方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往往是弱势一方——妻子、未成年子女、老人,如果发生在夫妻之间双方更是有长期积怨,很难和好。一方要求离婚的,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对受害一方极其...

·现在已经是法制社会了,大家在找工作的时候,很多用人单位都会与
    现在已经是法制社会了,您在找工作的时候,很多用人单位都会与新职员办理入职手续同时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有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并没有签署劳动合同,而是签署一份劳动只要入职协议,那么入职前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下面我们就针对这个问题给您整理相关资料。一、新员工签订的入职前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劳动合同法之所以对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进行明确规定,主要目的就是督促双方遵守各自的权利义务,并保证发生纠纷时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从而使双方的关系处于有法可依的状态。所以,对于那些内容单一的入职协议之类的简易合同,实质上缺少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必备条款,并不具备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概念,所以对于仅有简易合...

·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如何变更
    夫妻离婚后孩子监护权的问题往往是最令人头疼的问题,虽然这个时候获得了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实际上也就是获得了监护权,但日后也是可以就这个监护权进行变更的。那么夫妻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如何变更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关于孩子监护权的问题关于孩子监护权的问题,民法通则有关于孩子监护权的规定,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这就是说,对于未成年的孩子,父母是他们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监护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父母双方对子女的监护权是平等的,除因死亡、或父母子女关系的依法终止、或监护权被依法剥夺外,任何人不得加以剥夺和限制。所以,无论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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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损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车损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进行车辆损失鉴定的,一般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3、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4、道路交通事...

·一、找到工作后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找到工作后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但是按照劳动法规定,需要提前一月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二、刚入职社保怎么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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