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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98297475(姜律师)

 江夏区保险律师法律咨询
·违法贿选案以其违法操纵不公开倡票,谎报,瞒报造假案。
·孩子在东阿发生车祸,住院8来去9天,药费大约2.8万,我方主责,对方给出的赔偿是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总数的百分之三十,我觉得不合理,请问对方最多陪偿多少
·因为住宅楼上租户使用不当造成比较严重的漏水,造成墙面和地板损坏,引起纠纷,因为房东不在国内,租客不想承担责任,双方相互推诿。想知道此类问题如果沟通无果,必须采取法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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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安全事故致工伤可否获取双重赔付
·你好!刚刚在社保掌上通里只看到个人缴费部分,公司缴纳都是零,这种情况是不是公司没给交呀
·几年前,爷爷奶奶和我去房产交易中心按房屋买卖程序将房子卖给我了,三证都是我的名字了(没有真正付房屋款,但是有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的售房款发票,发票显示房子按四十万成交)。...
·我一个朋友叫甘xx 他今年五月份到现在一直借我钱 到目前还没有还我 他总给我说是让我等 我已经没办法了所以想咨询一下律师这事该怎...
·在太和县人民法院上诉载定现可以上诉吗手表要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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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今天有几个冒充**的工作人员,下乡办卡,让我拿着自己"43059297l"""身份和他们的卡拍照,他们的卡5张,照了15张。有什么危害,该怎么办
·我们刚结婚三个月女方就无理取闹,还经常提出离婚,她已经离开这个家,她说永远不会在回来了,这是不是婚姻诈骗,我要求女方退还财礼。
·您好,请问您是刘律师
·契税是代国家收取的,如果是正规的税票,就合理。
·法院判决离婚,3年了,前妻一直不出扶养费怎么办,要了还说这点钱丢人,难道什么都是应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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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想咨询一下离婚是否可以跨省办理呢
·企业退休人员死后,其单位怎样处理有什么补助吗?老伴无工作无工资,能否领到死者单位的退休工资,怎样安排,有什么补助吗?请相关专业或经验人士回答谢谢
·你好,我现在有几个客户,货给他们发了,去年的货款今年都还不转给我
·两小孩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在第3方的店里,一小孩被另一小孩用x划伤手指,手指筋断了。该找哪个赔偿?按啥比列赔
·下了判决可以去接见家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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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装修漏水,致我家顶部清水版变色变形,厨房瓷砖腐蚀,楼上拒不赔偿
·我哥2多,未婚。因这个日在重庆给一个私人包工头拆烂房子。从二楼摔下来造成腰和右脚粉碎性骨折请指引我现怎么的你san我哥2多,未婚。因这个日在重庆给一个私人包工头拆烂房子...
·前几天买朋友看见网上有搞活动的笔记本电脑买一送一的活动才1998感觉比较便宜而且还送一个DV,就打电话购买了,东西到的时候还检查了下,都没有什么问题,DV电池没电了开了...
·你好外地人小产权房拆迁能和并地人一样吗
·两人结婚不到2,孩子半岁。若离婚,财产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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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有行人横穿马路机动车辆正常行驶出交通事故责任该怎么划分已送医院已缴预付金但交警队扣车十几天是否合法车輛扣多久可放车有什么条件行人与驾驶人的责任是怎么划分的
·情侣一方使用另一方的信用卡经商,分手后,在没有欠条只有微信聊天记录的情况下,能否起诉对方
 江夏区保险律师法律常识
·河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对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每个省份每年都有不同的标准,不过依据的标准都是一样的,了解河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可以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可以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以让我们和一起来了解一下河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相关问题吧。一、河南省人身损害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各项标准河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须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的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租赁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
    租赁合同,在出租以及承租方面是非常常用的一种合同,很多只要涉及到租赁的问题,都会签署租赁合同,这是为了保证双方的利益,而租赁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这样的问题涉及到了合同的种类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以及要式合同的相关规定,我们为您简单说明一下。一、什么是租赁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二、租赁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租赁...

·毕业之后学校要劳动合同才给毕业证这么做合法吗
    一、毕业之后学校要劳动合同才给毕业证这么做合法吗答案是当然不正常的行为。一,学校毕业要劳动合同(学校为了提高就业率、知名度)是不合法的,学生只要完成了相应的学业能力考核,就可以毕业,和是否实现就业无关;  二,如果学校以当事人没有劳动合同为由,不发给学生毕业证书,可以向上一级教育部门反映,也可以向当地媒体求助,还可以写市长信箱来解决问题。学校应该是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如此,另外档案里有实习协议或劳动合同不会影响到你其他事情,这是一个实习过程和工作经历。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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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赔付违约金的限制情形是什么
    劳动合同赔付违约金的限制情形是什么?1、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职业培训,或者为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支付了培训费用的,可以与该劳动者在合同中约定,约定服务期。若劳动者在接受培训后并没有履行双方所约定的服务期,劳动者应当按照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对工作涉及的保密事项进行了约定,劳动者应遵守相关的保密规定并且履行自己的保密义务,例如:保守用人单位的公司机密和与公司的知识产权相关的技术及其他用人单位未公开的内容等等,劳动者违反则应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二、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

·房子没过户但有法院判决能证明产权归属吗
    房子没过户但有法院判决能证明产权归属吗一、房子没过户但有法院判决能证明产权归属吗?房子没过户有法院判决也不能证明产权归属,房屋的权属以房管部门的登记为准,并不以法院的判决书为准,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因而,应当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二、有法院判决书怎么办理房产过户?法院裁决使房屋权属发生转...

·在我国醉驾法院判完多久执行?
    在我国醉驾法院判完多久执行?一审刑事案件宣判后,判决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十日内为上诉期。上诉期内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待定。上诉期内无上、抗诉情形的,上诉期满后的那一日判决生效。如果上诉期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之日。就是说,通常情况下,自判决书送达之日的第二日起数至第十日为上诉期,第十一日为判决书生效之日。如果第十日为节假日,将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作为第十日,此日后的那一日为判决书生效日期。在上诉期内,当事人上诉或者检察机关抗诉的,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就始终处于待定状态。案件经过二审后,如果二审裁定维护原判决,该二审裁定书为终审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该裁定生效之日,一审判...

·假释是否会被撤销,可以撤销假释吗
    假释属于刑事处罚中一种有条件释放犯罪分子的制度,罪犯要想获得假释就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然而日后要是出现了一些违反的情况,是否可以撤销假释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假释是否会被撤销”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假释是否会被撤销假释的撤销,是指获得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或者被查出前罪宣判前有漏罪没有宣判,或者在假释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机关的相关规定,被人民法院裁定收监执行刑罚的执法活动。二、撤销假释的情形有哪些刑法规定获假释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法定情形之一,撤销假释:1、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无论所犯新罪的性质和形式,也无论所犯罪行会被判处何种刑罚,都应...

·员工主动离职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员工主动离职需要办理什么手续?1、如果您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您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3、您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4、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5、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您的工资。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您开出《解除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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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提起离婚诉讼,其实就是指夫妻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实践中,采取这样一种方式离婚的夫妻也比较多,但我国法律中同时也规定了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那具体规定的条件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一起通过这篇文章的介绍,进行了解吧。一、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有哪些提起离婚诉讼应具备的条件如下: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

·确定遗产的范围应注意什么问题?
    在确定遗产的范围时,我们要注意这样几个问题:    第一,要查明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其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公民生前非法取得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第二,要查明公民对其生前实际占有的财产,是否确实享有所有权,如是向他人租借的财产,则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第三,要严格区分公民个人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如属共有财产,则应先析产,后继承。    第四,某些被继承人不可转让的人身性权利,如受扶养赡养的权利,领取养老金、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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