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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陵房产律师法律咨询
·我是20155月份退休教师,邯郸市为啥按20149月30日以前的工资待遇?原本是高职,为啥又按中职对待?
·我跟我老公协商没协成,他说把小孩子给他我走,以后也不问我要抚养钱,这样合法吗他以后会不会去起诉我呢
·张律师您好,我弟是个买菜的,有个小饭店每次买的菜,半年没付款了,现在人跑了,想咨询一下您,怎样才能要回这个钱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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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与一个姓王的合伙人在俄罗斯注册公司经营木材。前几天,这位王姓合伙人突然失踪,并带走了在俄罗斯的全部公司流动资金,约人民币200余万元。请问我的朋友该怎么办?...
·您好我是前年在锦州港买的房子开发商说今年12月底交房可是到现在还没建听说是开发商人跑了现在不知道应该找那个部门解决这个问题
·这次动迁中哥哥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第一次老婆起诉离婚,结果没离成,第二次又去,我怎么办?
·离婚女方具备哪些条件可以抚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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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鲍律师,我咨询一下,别人欠我钱,到现在还拿不回来,我该怎么办
·法律不是规定没有服务费和其他费用吗?XX的服务费和其他费用高的离谱。这个用还吗
·请问拆迁安置房能贷款吗?会有什么法律风险?
·想找一个人只知道她的身份证号怎么能找到她
·我家旧房改车库,叫个泥水匠砌一堵墙就干一天的活,泥水匠叫来的小工上午10点一人高的架子上摔了一下,当时说没事,还干活到吃晚饭走前没提起过疼,一个多月后,小工找上门来说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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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单位外派它省工作,去外地前体检过身体,没有问题,但是在异地工作三个月后发现肿瘤,在异地工作时间长,休息时间短每天只有五小时的睡眠时间,饮食也很差,我这样能不能"36...
·你好;我家暖气费一直是自己交,我有单位已退休,*人没有工作自由职业者。请问我单位能给我交暖气费吗?房产证户主不是我,是我*人。
·在私营企业(小作坊)工作中受伤。手指被车床冲了。住院半个月,在家休息三个月无法工作。公司赔偿7000元。我想咨询一下是否合理?
·我母亲99年去世,父亲2005年再婚,再婚前到公正处,公证了房屋是我父亲的(实际是父母生前的房改房),还有一份婚前协议未公证有父亲及后妻签字,内容大体是各自的房产归各自...
·工作中右手小拇指被机器咬伤粉碎性骨折,致使小拇指全部切除,算几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偿按本人一年平均工资还是按其他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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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双方谈好男方给女方的彩礼婚后买房,要是到离婚房子没买,这财产怎么分割
·双下肢高位截瘫不能大小便属于几级残疾医疗事故导致病人53岁怎么赔偿陪护费误工费等一系列费用
·您好我问下我要怎样才能直接有效的投诉旅游团
·我的个人信息不知道被别人用什么渠道盗用了。
·计划二胎上户口应带些什么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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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婚庆公司,12.6我们租用两辆奥迪A6车,从石家庄到新乐,租费650元,其中一辆在接新娘途中被一辆打车追尾,另一辆顺利将新娘接回新郎家,司机要主家付两辆车的租费,而...
·我是潍坊人,今年8月与临沂某食品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合同期限3个月),公司已没有业绩为由,至今拖欠工资与出差费用。
 江陵房产律师法律常识
·一、生前几天取出的钱算遗产吗?
    一、生前几天取出的钱算遗产吗? 遗产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第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第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第三,必须是合法财产。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为遗产。 二、遗产继承的方式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虽然现在警察对交通违规的现象进行了严厉的打击,人们的安全意识也有所增强,但道路交通事故频频发生。比如一发生车祸,当事人轻则受伤重则死亡。因此,在道路交通方面发生的事故都要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来处理。本篇文章就以山东省为例,来讲一讲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有哪些内容,以下是具体介绍。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一条 为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和惩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国务院令第89号,以下简称《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除按《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

·股东出资不实的认定是怎样的?
    股东出资不实的认定是怎样的?股东出资不实是指公司股东在公司设立或增加注册资本时,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未出资或出资不足,以及在出资后抽逃出资的行为。对股东出资不实行为目前我国公司法理论界很多人采用的是股东瑕疵出资。出资是股东依造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协议向公司交付财产的行为,是股东最基本的义务。所谓瑕疵出资,从字面意义理解,指出资时存在的各种各样不符合法律及公司章程要求的行为,瑕疵出资的概念在内涵上大于出资不实。事实上有一部分瑕疵出资,股东并不一定要承担民事责任。例如,某股东在公司设立时,依章程出资50万元,但因故未能经合法验资机构验资,这属于一种出资瑕疵,但在这种出资瑕疵情况下,该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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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劳动合同自离工资怎么算
    没有签劳动合同自离工资怎么算自离:一般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没有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那么员工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需要结清员工工资,员工工资按照实际获得工资计算即可。但是员工自离,单位是可以以此扣除员工部分奖励性待遇作为处罚的。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

·违法发放贷款罪案件如何量刑?
    违法发放贷款罪案件如何量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二、如何认定违法发放贷款罪?认定违法发放贷款罪要注意以下两点:(一)区分违法发放贷款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应注意考察以下几点:1、行为人是否违反规定而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如果行为人既未玩忽职守,也未滥用职权,而是符合有关规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借款人因...

·涉黄的工作人员该怎么处置
    看知情不知情,如果知情就属于从犯或帮助犯。协助组织卖淫罪情节不同,判处的时间不同,有五至十年、十年以上有期和无期徒刑。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刑法》第358条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

·在现实生活中,当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对于交通事故责任人员
    在现实生活中,当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对于交通事故责任人员的赔偿责任进行认定,首先需要对于受害人进行伤残认定。那么,有人存在这样的疑惑,如果交通事故中伤残认定为十级,那么可以主张子女的抚养费吗?我们将针对交通事故十级伤残子女的抚养费的问题给您介绍。一、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概念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由其进行扶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因为生活来源的丧失而遭受不利益,其扶养费给付请求权难以实现,直接影响其现实生活,由事故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这些人的一定数额的赔偿。被扶养人扶养利益的减损是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或者致人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直接后...

·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不管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1、中国的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一是诉讼离婚。2、《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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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法庭啥时间开庭?
    一、交通事故法庭啥时间开庭?开庭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民事诉讼法规定第161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149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刑事案件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对于人身意外保险属于遗产吗?
    一、对于人身意外保险属于遗产吗?是否属于遗产就要看具体的情况,对人身意外保险而言,只有在三种情况下,才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来继承:(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没有指定受益人。(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虽指定了受益人,但受益人丧失了受益权或受益人放弃受益权,且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但是如果投保人经被保险人同意后指定了受益人,那么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公司赔付的保险金就属于受益人个人的财产,而不属于遗产。二、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经过的程序有哪些?(一)、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二)、提交证明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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