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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南京市高淳县亚溪镇胥河村桠溪里的村民。村支书“吕祝平”,组长“杨桃子”,“杨雪桃”及“杨渭林”几人:无原则地瓜分了村里的土地征用补偿款:村了退休多年的乡镇干部分到了...
·一家三代唯一住房,原单位分配的福利房。2017年原单位以"拆危”的名义,切断能源供应,(用电已于2020年l月17日恢复,燃气至今未恢复)随后,多次谈安置,没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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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7日在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民营企业上班了没,不小心受鉴定结果是九级,老板不服一鉴定级别第二次复评也是九级。请问下一步如何妥善处理。好此事?怎样走流程?
·我与2019年7月14进入公司上班,2020年10月底离职,单位没有签到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请问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
·暂住证过期公安局要求罚款100元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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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岁被骗至他家,为他生了儿子,他从来没有好干对我,还在外面找,后来我就离开他和儿子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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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国土资源部、最高人民检察院、**部关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移送涉嫌国土资源犯罪案件若干意见》规定,举报人已经向**市人民检察院实名递交关于,浮桥镇xx重大违纪违法...
·你好;我们公司是每个月30号发工资我十月低辞职了,十一月30号发十月份的工资公司少发了我600块钱我可以去跟他要吗
·你好!我去探监能见面吗?我是延边地区的人,是我的小叔子。吉林省汪清县*佳花园
·我们是初三的学生因为和别人打群架然后当天晚上打了,过
·我是卖早餐的因为油条铝超标,人背抓进来拘留所也不知道什么情况所以我想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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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分期了个手机,每个月我都会提前一天存钱到代扣卡里,这个月我提前了两到三天
·你好,我和我老婆结婚两年了,有一个十个多月的小孩。我老婆她脾气特大,我们经常吵架,还打了好几次架了,我现在真的不能在忍受她了,她对我父母也不好,我结婚欠的钱,她不让我还...
·02年和一合伙人共同买了一处住房,双方各50%产权,现双方出现矛盾,怎样才能分割房产要求拍卖呢?谢谢!
·你好,我欠了网贷,这两天有打电话说要寄律师信起诉我,实在是没办法一次性还清了,因为役情原因工厂没什么事做,一个月才二千来块,都不够生活费用,还要养两个小孩请问我要怎么...
·我是干餐饮的,当初去的时候说的好好的,后来因为我的工作量少,老板看不过去,嫌我工资高了,让我干别的活,但我肯定不会干,他就说,让我没工资走人,我该怎么处理,他家没有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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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借六万给人家买房当时是刷卡给点钱,他打了一张欠条,现在欠条丢了。他要欠条才肯给钱,怎么办
·2016年2月25号晚上6点半左右,家中一老人,在出门散步的时候,不小心被人行道上未拆除干净的灯杆(早前已经拆除,但是留有螺杆)跘倒造成老人当场死亡,后经法医中心鉴定,...
·夫妻感情不合离婚离婚孩子可以判给我吗
·请问六合区至江北法院地铁怎么转座
·我是电焊作业的在没有犯的情况下突然公司领导要掉动我的工作岗位而且也不是电焊这方面的该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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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财产分割
·公司在公共办公区域安装录音设备,违法吗?问题补充:有相关法律规定吗?民法通则."w990mamt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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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真正连带债务与连带债务的区别
    要想知道不真正连带债务与连带债务的区别是什么,首先要了解连带债务是什么不连带债务又是什么。话不多说,现在就让小编来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吧。希望通过小编的讲解,大家能够对这方面的知识有了更加充分的理解。连带债务指的就是债权人或者是债务人有很多人不是单单一个人。每一个债权人都有向债务人收取债务的权力,每个债务人都必须要向债权人承担相应的义务。所有的债务不可以分期付款,只能一次性付完。不真正连带债务就是指很多个债务人,他们不是因为同一个原因而必须给债权人承担义务。只要他们其中的一个人偿还了债务,那么其他的人就不用偿还债务了。由此观之,不真正连带债务和连带债务是由许多相似方面的。比如他们的债权人或者是...

·平房土地使用权多少年?
    平房土地使用权多少年?一、平房土地使用权多少年?不管是平房还是楼房,我们国家住宅性质的土地使用权年限都是70年。二、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届满后怎样处理?(一)综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依该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即终止。由于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有期限的他物权,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结果并不导致所有权的丧失。因而,使用期届限满,土地使用者理应将土地使用权返还给土地所有者,这是土地国家所有权的最终体现,也是土地有偿、有期限使用原则的具体反映。为了平衡土地使用权人和土地使用者利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从以下两个方面对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法律后果作了规...

·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特别严重的会如何判决?
    一、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特别严重的会如何判决?《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二、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区别有哪些?(一)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密制度;而后者侵犯的客体是权利人对商业秘密的专用权,同类客体是知识产权。(二)侵犯的对象不同。前者的犯罪对象是国家秘密,即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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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肺癌可以算工伤吗?
    教师肺癌可以算工伤吗?教师肺癌可以算工伤需要看是否是因为工作原因所导致的肺癌,只有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且不具备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才能认定为因工受伤。关于生病可以认定为因工受伤的情况只有两种:第十四条第四项患职业病的;第十五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肺癌既不属于职业病,因此不能认定为因工受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

·一、婚后买房个人去贷款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
    一、婚后买房个人去贷款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婚后买房个人去贷款的一般算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夫妻间有其他约定,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

·刑事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怎么量刑处罚?
    刑事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怎么量刑处罚?一、刑事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怎么量刑处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本罪处罚。二、什么是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是指违反国家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一)客体要件...

·居间合同需要办理公证吗,有什么注意事项
    居间合同需要办理公证吗,有什么注意事项一、居间合同需要办理公证吗?居间合同不论是公司还是个人,一般都是有效的,可以公证,公证后更有证明力。二、居间合同的注意事项居间合同是中介常用到的一个合同,关系到了居间人和委托人的利益,因此签订时要注意以下事项:保密约定如委托人需要保密要做出居间人的保密约定在签订居间合同时,若委托人要求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则应在居间合同中体现出来。此时,居间人就负有对委托人信息保密的义务。居间人在交易双方订立合同之中或之后都应履行保密的义务。居间人如违反该义务致使委托人受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支付条件只有当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时,居...

·突发疾病抢救后24小时死亡算不算工伤?
    突发疾病抢救后24小时死亡算不算工伤?一、突发疾病抢救后24小时死亡算不算工伤?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是指工作中突发疾病认定工伤的情形,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突发疾病后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能认定工伤。如未死亡或抢救时间超出48小时的,无论病情多严重,都不是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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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请求经济补偿金的情形:1.由于用人单位自身
    劳动者请求经济补偿金的情形:1.由于用人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的经济补偿这种情形可分为二个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故意克扣和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在落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足额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报酬时,用人单位还应对劳动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二是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或因经济性裁员而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或是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等,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若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观原因完全在劳动者一方,并且属于劳动者故意的主观故意行为,如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一,起诉变更抚养费需要什么证件
    一,起诉变更抚养费需要什么证件1、证明身份关系的证据,如身份证、户口本等;2、是否存在血缘关系的证据,如户口本,派出所证明等;3、是否存在合法收养关系的证据,如收养、送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登记等;4、自己生活状况的证据;5、被告收入的证据,如工资证明、收入证明等;6、父母是否已经死亡或父母是否无力抚养的证据,如死亡证明、残疾证明及收入证明等;7、收入是否显著减少及是否影响正常生活的证据,如工资证明、收入证明及现在生活状况的证明等。起诉抚养费的程序即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体诉讼程序如下:(一)起诉写好起诉状提交到法院(二)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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