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知识产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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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5191148(高律师)
13057670467(王律师)

 江宁区知识产权律师法律咨询
·我家的宅基地是在1991年村委会给批下的,但是没有宅基证,只有村委会的发票,我家宅基地的东面是一片空地,所以在1997年我家建房的时候在宅基地东面就出了房檐和地基,也就...
·我在一个牙所治牙没有治好,找他们也不管,我该怎么办?
·我家房屋已卖给邻居,当时将临近的一些土地也一并转包给了他,可他现在居然将土地作为地盘卖给了别人,请问他有权卖吗?我有权收回土地吗?期待您指点.
·江宁区知识产权律师:13305191148(高律师) 13057670467(王律师) 
·你好!我是淮南一名普通公民!曾经在一家美容店工作了六年!由于不满老板的一些做法提出辞职!就因为我离职后自己开了一家美容院,老板三天两头来找茬!现在更仗着自己有个执法系统...
·我家1997年盖房时超出自己的宅基地出了房檐和地基(当时是公家的)现在那块空地别人要盖房,他有权拆我的房檐吗?
·我与对方发生交通事故。由于对方入了保险,经交警协商签订了协议,对方赔偿我医疗费、评残废共计2万元左右。当保险费赔偿下来之后,却打在了对方账户下,对方就找理由说当时责任在...
·证人不出庭,出书面材料证明,有法律效力吗?能作为呈堂证供吗是民案的如何证明一个人与她人没有抚养关系,该怎么证明,需要什么证据
·李老太与韩某某在*将馆打*将过程中因争执1元钱是否付而发生的冲突。过程中,李老太先骂韩某某,并抓起*将砸向韩某某,于是韩某某也抓起*将砸向李老太,后因旁人劝开中止。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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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我的一个朋友在一个商店里跟顾客起了争执,后来打了起来,另一个朋友去劝架,结果店老板在眼睛上打了一拳,后去医院看,医生说是眼膜炎,可是到了晚上越来越痛,眼睛...
·我在公司负责工程的施工,我公司的司机用我支付给他的钱买施工材料,最后单据报销后,拒绝把我材料款归还于我,我手里没有当初给他钱买材料时的借条,
·我家住在农村家中父母无职业,但我爸爸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交警队给定下160000元,但我家没有那么多的钱,只有七八万但全是借得,现在我爸被拘留了,那这样能被判吗?判...
·你好,律师,我于2011年8月11日经拍卖公司拍的一处房产,首付款已于2011年9月26日全部付清,现开发商迟迟不办理下面的手续,经私下打听,开发商打算违约,高于我们的...
·我在网上看到一家卖车的后来分两次打了一万多没见到车他让我在打三外意外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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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在煤场看场中煤气死亡民事赔偿应该怎么赔偿
·我村一无业农民,醉酒后到我小卖部,在我门口拍我面的车门要我送他去他哥哥家,我*人出门说干嘛拍车,做饭没时间,该人出言恶骂,遂于我*人发生争执,动手把我*人打到在地,我急...
·我离婚案的证据齐全;法院把对我有利的证据全删掉了;这就证明律师说’对方给法院现金是真的了‘;我现在是一根草也没有;难道在我们当今社会就没有真的青官吗、;我不认字、没上过...
·13年前别人欺负了家人人身安全而今发现了将那人的腿打断终身残废我将受那些法律制裁。判刑是几年。。不赔任何赔偿法律将判监狱几年?
·请问如果鉴定是轻伤最低判多久
·江宁区知识产权律师:13305191148(高律师) 13057670467(王律师) 
·我哥昨天下午4点多的时候给家里发了条短信,说自己被抓了,然后到今天为止都一直联系不上他本人,因哥哥和他两个朋友出去玩,但那两个朋友可能在从事贩x交易,所以如果他真的被抓...
·电动车碰人怎么赔偿
·我方负主要责任,死者要求我们赔偿死亡赔偿金,但次要责任那方已经赔偿死者210000万元。请问我们主要责任还需要赔偿多少钱,死者21岁,女。农村户口。
·我结婚2年孩子10个月了;一直和公婆一起住开饭店干活婆婆管钱要花钱花一分要一分现在房子存折都是公公名下我男人啥都没有;我想离婚是不是我啥都得不到孩子能给谁我是不是什磨都...
·左手大拇指断裂属于几级伤残是工伤大概赔偿标准是多少呢
·江宁区知识产权律师:13305191148(高律师) 13057670467(王律师) 
·我有驾照,但车是借的,在交通事故中我负全责的话!我又没能力承担赔偿,父母不愿替我赔偿的情况下,请问我的父母在法律上有无连带责任?
·夫妻双方一方残疾对方是否有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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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宁区知识产权律师法律常识
·寻衅滋事反被打轻伤应该怎么处理?
    在生活中,打架的现象无处不在,打架的过程是混乱的,一般劝架的人都容易被当事人误伤,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这些行为的性质都是一样的,都是违反了社会的治安管理,是要接受相应的处罚的。那么关于寻衅滋事反被打轻伤应该怎么处理?一、寻衅滋事反被打轻伤可以举证证明对方是寻衅滋事的话,你们可以主张正当防卫。但是是双方扭打混打的情况是不能主张正当防卫的。正当防卫成立的话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如果不成立,可以通过赔偿达成双方和解。轻伤害是自诉案件,不告不理的。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虽然犯寻衅滋事罪...

·在我国误工费的主体是怎么规定的?
    在我国误工费的主体是怎么规定的?受损害的伤者本人是主张误工费的主体。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包括两部分:1、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2、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包括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期间的费用。二、误工费赔偿标准: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

·打架斗殴的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人都是有情绪的,脾气好的人很多,但是脾气不好的人也多,脾气不好的人往往都是不容易控制自己情绪的人,所以也是不理智不成熟的人,这些人在遇到与自己观点不符合的事情容易和别人发生争吵,不及时的化解就有可能大打出手。那么关于打架斗殴的相关法律是怎么样的?一、打架斗殴怎么处理如果是轻微伤,你不会面临刑事处罚;如过造成轻伤,你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依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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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确实有些犯罪分子他们因为自身身体状况的原因是不能够被在监狱当中执行有期徒刑的,法律上也是从基本的人伦角度上出发所以才专门制定了暂予监外执行的这种状况。当然,监外执行这只是针对少部分群体的犯罪分子的,您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来了解一下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详细内容是什么?2018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详细内容是什么?《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严格依法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刑罚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分别由下列机关决定或者批准:(一)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二)在监狱服刑...

·人贩死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幸福家庭当中成长出来的孩子可能很难想象现在社会中居然还有贩卖人口的这种行为,而实际上人贩子不仅针对的是民事行为能力尚不健全的婴儿或者是未成年人,现在有些人贩子是冒充孤苦无依的老人,针对群体直接就是属于在校的大学生,而且民间对于人贩死刑的这种做法大多都是非常支持的。一、人贩死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现行刑法对拐卖妇女、儿童罪,设立了三档刑罚。第一档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档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分八种情形,涉及拐卖儿童的有六种:拐卖集团首要分子、拐卖三人以上的、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等手段绑架儿童的、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儿的、造成被拐儿童或亲属重伤或死亡的、卖往境...

·代通知金标准法律规定是什么?
    代通知金标准法律规定是什么?所谓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应当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以代替通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对没有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需要额外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为了防止“代通知金”的滥用,法律限定以下情形为适用范围:(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

·代通知金能否要求上班的时间?
    代通知金能否要求上班的时间?代通知金的发放是因为单位没有提前通知,而不能够因为员工上班的时间比较短就借此理由拒绝支付。《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但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却只有3种。该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

·醉驾判缓刑的条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醉驾判缓刑的条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判断一个犯罪人能否使用缓刑,需要根据刑法典的规定。我国《刑法》第72条和第74条,对缓刑适用的对象和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主要有以下方面: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这里的3年以下并非指法定刑,即法条规定的刑罚,而是指法院实际宣告的刑罚。2、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这是因为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和累犯的社会危害性大,主观恶性深,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重蹈覆辙。3、除上述两种类型外的一般犯罪分子,如果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则可以适用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
·江宁区知识产权律师:13305191148(高律师) 13057670467(王律师) 

·行政诉讼证据的时效是多久?
    就以前的社会相比如今已经有更多的公民敢于为了自己的权益提起相应的行政诉讼并且要求政府针对自己的损失进行赔偿,但是在行政诉讼中也应当像其他的诉讼一样有客观证据来辅助事实的效力,下面一起来看看行政诉讼证据的时效是多久?一、行政诉讼证据的时效是多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对于案情比较复杂或者证据数量较多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前向对方出示或者交换证据,并将交换证据的情况记录在卷。第三十七条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人民法院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2023年安徽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一直以来,土地对于农民来说,它是生活来源之一,因为在土地上的产值是非常丰富的,所以甚至有很多的农民就依靠土地上面的种植物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为生,但是如果征收土地的话,那么这方面的利益肯定会有所损失,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安徽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是怎样进行规定的?一、安徽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是怎样进行规定的?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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