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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宁区损害赔偿律师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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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下律二行车以前走高速收收成一行车现在上高速要叫补交还要罚款合法吗
·餐饮加盟合同已经签约两天!能解除合同吗?感觉被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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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老房维修,可我家是兄弟2但前提是我哥有2间房我也有2间房,我哥有一子而且我哥是离婚...
·小孩改名改姓的问题,是离婚后生的,生父不同意能处理吗
·律师好:家母前年即2018年突发疾病去世,由于本人侨居国外,听到噩耗后,虽及时回国返乡办...
·您好!两人合伙从同一个仓库先后12次共偷窃价值12000元左右的东西;请问像这种情况可以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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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人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入监队转到哪里了,家属不知道
·你好黄律师我咨询一下:几天前我卖给别人一代大米包装上是25公斤:实际只有48斤:我是按48斤卖...
·请问你要多少钱请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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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借出去5万块钱.当时写了借条半年内还清,一直到现在没还,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怎么...
·起诉离婚后判决书下来半年了、没拿离婚证、也没执行、那算是离婚了吗、再婚可以吗、要拿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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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欠条一张,金额五万五千元,2015年签订,欠钱者明白说明每年最低还一万,五年内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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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透析患者,18开始透析治疗。在阳泉市四院,当时费用报销后每月十至十一次是五百元左右...
·我是承包工程的现在老板跑了不给钱怎么办?
 江宁区损害赔偿律师法律常识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会计、统计人员的人身...

·会见刑事当事人的规则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6条第2款、第36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均有权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会见刑事当事人亦是一项重要的辩护工作,作者认为应遵循以下规则。    (一)研究涉嫌的罪名。    不论在侦查阶段还是审判阶段,研究...

·离婚财产分割之住房公积金
        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取消福利实物分房后,为促进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转换住房分配机制,提高职工解决自住房的能力等而在全国建立和推广的一种新制度。根据《婚姻法》17条的有关规定由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入、福利分房等财产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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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保险
        一般来说,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因发生意外伤害而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保险公司给付约定保险金的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间多为一年...

·建设总承包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订立: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通过招投标和直接发包两种方式订立。通过招投标订立的合同在发包时对项目的内容、要求已经比较明确具体。承包人应当根据发包人对项目的要求编制建议书籍资料表,并且报一个固定总价。建议书及资料表都将成为合同文件。即使是通过招投标订立的合同,也...

·各种类型的FOB合同(上)
    一.导论   §431“船上交货”即通常所说的FOB贸易术语,比任何其他国际贸易中所用的术语1都具有更悠久的历史。事实上,根据调查FOB术语最早可追溯至19世纪初2,因此,有关判例法也已有近两百年的历史。FOB贸易术语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成为海上贸易最适用的贸易术语,因为当时迅猛发展的国际商业几乎尚未开始。在...

·律师如何进行刑事案件辩护
    一、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 律师凭什么为被告辩护?我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也作了内容相同的规定,只...

·专利申请日的确定
    专利申请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专利申请日对专利申请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专利申请人是否能获得专利权有直接关系。因此,确定申请日是专利申请人能获准专利权的关键日。     除《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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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记载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四)各股东取得其股份的日期。   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

·赠与合同的撤销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单方承担义务的合同,因此赠与合同可以撤销。赠与合同的撤销可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    可以任撤销的赠与合同是指:    一、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可以依赠与人的意思任意撤销,如果赠与合同经公证机关公证后,赠与合同则不可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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