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损害赔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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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宁区损害赔偿律师法律咨询
·律崔律师你好?,我咨询你个事,别人该我一万块钱五年了,你能帮我要回来吗?
·男方本来是农村户口后转城镇户口,女方未跟随他落户而是在男方的原地方生有一女孩,可以再转回来生第二胎吗
·因为我给儿子寄衣服,到现在都没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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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外地车在成都今天刚好限行,请问怎么处罚
·起诉离婚都需要什么手续
·本人在实体个体户老板地方上班,快两年了,无辜被老板开除。没有签合同没有交社保,
·99年以前房屋过户需本人到场吗我父的弃权声明书上只有一个人名章也没有手印母亲不知此事房子被大伯家二哥过户了这份弃权声明书有法律效力吗
·公司员工离职了,但是在财务处还有2000元欠款,多次联系未果。请问报警处理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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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二审时是否改判程度越大,审理期限越长呢?
·临时工到期辞职后工资是否应全部发?
·军人强*,我该怎么为自己维权
·交通事对方不定伤残也不调解
·有关超市的管理条律和公司的管理条律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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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土地需双方同意才能买卖吗?
·我在无聊时去了一家不认识的厕所,但因不知有狗,突然冒出一只狗咬了我,然后我就去了医院打针,后来派出所也出面了,但是狗的主人就是肯和我们一起担任医药费
·我是一名在校学生我把别人打了左右手两根小拇指轻微骨折了也可以说是错位但是对面家长硬是要住院然后花了一万块钱治好现在要我们赔后续费用近10万不然就报警我这个属于什么要全额...
·没有结婚证拿小孩的出生证明能会见吗?
·我今0岁了,我哥哥(父亲的养在十几前(我哥0岁的时候)跟我父母解除了父子关系。解除关系后,我父母名下只有我一个子女,想请问一下我这边申报六项个税扣除的时候,可以按照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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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目前是能让医院补办出生证,然后小孩随母入户,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民法典有规定吗?谢谢!.
·如果哥哥坐牢了妹妹还能当兵吗
·买了房子,首付交了,贷款也还了两年了,小区也建好了前两年就已经有不少人住进去了,但是我因为自己的原因没有去拿房子,如果这个情况下开发商跑路了,这个房子还拿的到吗
·身份证掉银行卡还可以激活吗
·我从网贷贷款,需要开存管账户授权,授权金额是150万元。授权十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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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离婚,对方找不到怎么办
·您好,我有个问题想来咨询您,就是我们农村老家,本村的有个人当了村干部,现在大家都不种地了,都出去打工
 江宁区损害赔偿律师法律常识
·一、醉酒驾车交通事故的处罚是什么?
    一、醉酒驾车交通事故的处罚是什么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醉酒危害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3、视觉障碍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人...

·公司法注册资本的要求是什么?
    众所周知,在当前的公司市场上,公司注册的种类主要有股份有限制公司和有限责任制两大类,除此之外还有合资集资等多种形式。在公司进行注册资本时,为了避免出现虚假注册的现象,需要对公司的注册资本作出要求。那么公司法注册资本的要求是什么?公司法注册资本的要求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出资,按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交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

·对合同履行地中的“接收货币一方”如何理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的内容如下:第一款: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第二款: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第三款: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要正确的理解这一条,要把这3款连贯起来理解,这三款是个相互补充的关系。  第一款“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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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两万有案底可以缓刑吗
    一般不可以。盗窃两万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是判处缓刑必须满足的条件之一为: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此盗窃两万是不可以判处缓刑的。《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

·夫妻间感情破裂的标准是什么?
    夫妻间感情破裂的标准是什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

·离婚起诉书需要提交几份
    离婚起诉书是启动离婚诉讼程序的关键所在,尤其是起诉书中的诉讼请求,法官最后就是在这个范围内作出判决的。因此您一定不能很随意的写离婚起诉书,而在书写之前也要了解清楚应该准备几份。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离婚起诉书需要提交几份吧。一、离婚起诉书需要提交几份启动离婚诉讼程序的关键,就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必须要提交书面的离婚起诉状。那么这个离婚起诉状要几份呢?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离婚诉讼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离婚诉讼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资料:1、起诉书两份;2、结婚证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4、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争夺抚养权答辩状怎样写才有利于争取抚养权子女随其生活
    争夺抚养权答辩状怎样写才有利于争取抚养权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二、变更抚养的方式1、协议变更。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父母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法律准许当事人作出协议变更。总之,在出现需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时,父母首先是可以私下协商,通过交流达成一直意见,直接变更子...

·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怎么办理?
    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怎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需到国土资源局进行登记办理。那么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怎么办理呢?首先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领取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转让)登记表,然后到所在地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利用中心签字盖章,到利用科签字盖章,最后由分局主管领导审查签字。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并不直接使用土地,而是由具体单位和个人来使用。因此,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重大意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如下:一、单位用地转让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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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租赁合同的特征有哪些1.租赁合同是转让财产使用权的合同。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3.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法律允许流通的财产,且不能被消费的特定物。4.租赁合同是主体范围相当广泛的合同.5.租赁合同在当事人之间既引起债权法律关系,又引起特权法律关系,即导致承租人获得特权性质的租赁权和先买权。二、租赁合同的期限原则上由租赁协议的当事人约定。然而,为了防止租赁期限过长,使合同双方当事人受合同约束的状况长期不能改变,从而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和发挥财产的效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705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

·成年之后子女有权利要抚养费吗
    原则上,父母抚养子女只需要到子女18周岁,也就是说在18周岁以后可以不用继续支付子女抚养费。但现实之中,有的人却在成年之后依旧伸手向父母要钱,那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已满18周岁之后子女有权利要抚养费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成年之后子女有权利要抚养费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解释(一),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截止到孩子十八周岁。一般情况下,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包括孩子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父母已无法定支付的义务。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孩子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情况,是指:(1)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2)孩子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对于非因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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