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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宁区工伤律师法律咨询
·我和工地没有劳动合同,我想知道工地会赔尝吗.
·我是东莞一家公司的职员,公司上一星期班放一星期假,违反劳动法吗,上一天只一天工资,上10天,有10天工资,关键是本人不愿意呀!谢谢......
·电动车与摩托车在乡村公路碰撞,电动车逆行,摩托车主酒后无证驾驶,责任怎么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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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请教一个法律方面的问题,由于我相信了开发商的话,他说房屋已经验收合格,验收报告不久就下来,我收了房,进行装修,一年来,房屋出现楼体不均匀下沉,墙体裂缝,修了...
·2010年7月12日约21点,内蒙古准格尔旗官板乌素煤矿副井口,有两名员工。一是多年经验的带班班长小谢;二是才工作28天的新员工小陈。当时向井下回两个平板车的锚网(每车...
·请问离婚需要多少时间呀?现在没有财产纠纷,只有对小孩的抚养权问题有争议?由于我老婆是小学文化,在外面做工人,老婆的父亲是一个混混,他结婚三次,坐过牢,这觉得这样的家不适...
·如房屋产权人死亡,上公证处做公证,要是配偶的话得需要多少公证费,是每平多钱啊,要是子女又是多钱啊,谢谢啊
·我朋友借的高利贷可是还不上,对方报案了说是诈骗,人被抓起来了,可派出所不让见。说如果还上钱了才可以见。派处所有这个权利不让见吗。亲戚朋友都不让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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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私企上班因机械事故造成四级伤残,因是农村户口想按城市户口赔偿可以吗?都需要些什么?
·我把电玩城的捕鱼机砸了,价值36000,我被刑事拘留29天后取保候审,现在对方损失已经赔了,也拿到对方的谅解书,我也没有犯罪前科,我想问下我要被判多久?能判缓刑吗?
·我在**女鞋上班,但现在离职了,公司找各种理由不给我开支,怎么办呢?
·我在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需要说明的是:一、我当时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怀孕,所以并未向公司说明我已怀孕,公司不知情;二、因为不知道已怀孕,所以在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书上签字了。所...
·我单位多年效益为零.我是一名转业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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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再婚家庭。我有一个女儿判给男方抚养,他有一个儿子归他抚养。我们结婚后又生了一个女儿,由于属于超生办不下准生证所以一直没有上户口。可是我们又由于感情不和离婚他把孩子...
·出车祸肇事司机不跟那个人修车有什么后果我让他拿修车收据跟他的资料给我他没有而是直接报警了那该怎么办?
·我有个朋友是这样的,他老公在外面养小三我的朋友知道了,夫妻反面没有双方同意可以不可以离婚
·我是四川的,想和一个武汉的签个合同,请问是在四川,还是武汉公证啊?
·房屋在做融资租赁时要缴纳什么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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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晚育有什么好处
·事情是这样子的本人的劳动合同1月31号合同期满,个人不续签,公司要求填写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呈批表.如果签了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的失业经济补贴吗?
·我宝宝六个月了,我老公家条件挺好的,如果离婚孩子会判给谁
·请问交社保的公司和签劳动合同公司必须是一家公司吗?如果不是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吗?并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吗?
·我的大爷是位老实朴实的农民,和邻居因门前的石头发生了纠纷,那家的石头堆到了路上,大爷去地里回来时车压到石头翻了车,自己也被压伤了,就和邻居骂了起来双方动了手结果大爷把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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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在外地有第三者并在2010年生子。但男方早已在1980年结婚有两个孩子到现在孩子有二十六岁,孩子们自己现在工作,有劳动能力,都有财产,属于他们自己名下。男方即孩子的...
·他们门市的经理说退,从合同失效的那天起就说退,等了一周,他说他们公司财务有问题让我等到11月中旬,11月16号我打电话他仍说等到月底吧!如若等到月底他还以总公司没退给他...
 江宁区工伤律师法律常识
·一、婚姻法中小孩的抚养费由谁承担?
    一、婚姻法中小孩的抚养费由谁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二、孩子上大学的费用是否在抚养费之内?父母承担抚养义务的对象是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根据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实践中,部分年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

·一、员工合同到期不续签还在公司上班有补偿吗?
    一、员工合同到期不续签还在公司上班有补偿吗?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原劳动合同期限已经届满,这意味着该份劳动合同终止,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复存在,原有的劳动关系已经随着劳动合同的终止而被消灭。用人单位的默认行为使双方开始了新的劳动关系,但双方并未就新劳动关系实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二倍工资,是基于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用工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向劳动者支付的惩罚性赔偿金,立法的本意即是督促用工单位按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及时签订书面劳...

·民事法院已开庭没有宣判是为什么
    民事法院已开庭没有宣判是为什么?开庭之后没有宣判,是因为《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了宣判的时间,不一定只要开庭就必须要当庭宣判的,并且开庭审理后认为并不符合当庭宣判的条件。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时限,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以下是民事案件的一审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二、当庭宣判的条件1、案件事实清楚。案件事实清楚是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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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做伤残鉴定要多久出结果
    申请做伤残鉴定要多久出结果一、申请做伤残鉴定要多久出结果?工伤伤残鉴定是60日内。人身损害赔偿鉴定是30日。《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

·一、医疗期后解除劳动合同合理吗?
    一、医疗期后解除劳动合同合理吗?医疗期后解除劳动合同是合理的。职工的医疗期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期限限制,单位在员工医疗期内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医疗期满,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医疗期是怎么规定的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因此,在劳动者确实有病需要治疗的情况下,只要请病假的时间不超出医疗期,单位应当批准病假并支付病假期间的工资。三、单位在医疗期内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医疗期内的员工,除非员工有第三...

·房屋产权到期土地使用金要多少
    房屋产权到期土地使用金要多少我国实行的是70年土地使用权转让,因此,到70年期满后,可以再继续缴纳一定的土地使用金,就可以继续享有房屋所有权。”“按照规定续期”表明,购房者拥有房屋所有权,而没有土地所有权,续费与否视当时政府财政的收支而定,主动权掌握在政府手中。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

·一、漯河小孩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漯河小孩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

·一、机动车驾驶员醉驾关哪里?
    一、机动车驾驶员醉驾关哪里?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应当按照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羁押在看守所,应当选择就近看守所羁押。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而不是像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罚在监狱执行。二、醉驾是否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保释应该理解为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对可能判处拘役管制的人,拘留后根据社会危害性的程度交纳一定的保证金或由保证人出具保证书在判决以前不被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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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孩子的监护人怎么申请?
    一、关于孩子的监护人怎么申请?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

·一、建立劳动关系多少天内购买公积金?
    一、建立劳动关系多少天内购买公积金?员工在入职之后,在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单位需要在三十天内为员工办理公积金等级手续,缴纳住房公积金。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二、缴纳住房公积金有什么好处?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好处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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