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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张1953年的地契,是已故奶奶留下的。请问怎样办继承?
·你好,请问鲁南监狱什么时候可以探监,谢谢
·交通事故接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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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大夫是我们卫生所的不是医院的‘但是药是在医院取的’他们提出和我们一次解决;;我们当时前的协议是这样的;经双方协商他们同意陪给我们四万元;自签订本协议之日;我们以一次性...
·你好,我是工程转包人,负责施工,当时没有签订协议,现在在工程量上有争议
·有刑事案件二审在盐城中院,胡律师能接吗?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者变更
·你好,交了物业费,还需再交电梯费,垃圾清运费,代收生活垃圾,公共耗能等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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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的国有划拨土地法院能否强制执行?
·我闺女在中油公交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上班,单位不给供暖补贴,也不给报暖气费,问公司领导,公司领导说他们都不给,也没听说过,怎么办?我们是北京市居民户口!
·你好律师,我想请律师帮我到西京医封存一下病历,不知怎么收费?
·离婚,14年起诉过一次,因为孩子没离成,这些年我一直在外面,没有回家,再次起诉离婚
·你好。我们公司是白俄罗斯共和国的居民。 2019年3月,我们与一家中国供应商签署了一份供应金属产品的合同,预付款但没有收到货物。在此期间,我们独立尝试退还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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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个人突然失去联系十多天,什么地方都找不到,但我手上有他亲手写的遗嘱由我继承他的所有财产,我应该怎样做?
·在未颁发砍伐证的情况下砍伐少量树木
·准备离婚,孩子一周两个月,男方在我怀孕和孩子未满周岁是在外一夜情,我只有对方转账的照片,请问照片可以作为证据吗,他不同意离婚,起诉离婚的可能性大吗
·校领导规定晚自*是上班时间,学生上自*课必须老师看班,一节课2元钱,从绩效工资出,不看班一节课扣25元,请问这样做是否有法律依据?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生一胎时因未到法定结婚龄,没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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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想要离婚,有一个男孩,婚后有一套房子,如果起诉孩子我有没有可能要过来,抚养费,房子我能分多少
·我姨妈在江苏常州做家具生意,旁边有一家同做家具生意的眼红,找碴来姨妈的店铺里吵闹,最后动手打伤了我姨妈,还砸了一些家具,同时这个同行脸上也有些被抓伤。我姨妈希望他能赔偿...
·车子在修理厂修是走的保险公司修理厂,结果现在全用付厂配件修,并且修得十在太差了。我该怎么维权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可以在线免费发布新咨询!马上问律...
·我父亲因帮人家干活,不幸发生的意外导致截瘫,上了法庭,也判了下来,但是雇主一直没有露面,赔偿金一直没到手,父亲现在生活没有自理能力,雇主一直就这么躲着,那该怎么办呢,法...
·2010年,我借了余某2万元钱,写下欠条,约定2011年6月还款。但是到期后多次讨要,余某不还。而且告诉我们他和老婆于2008年就离婚了(听说也是为了躲债)。但是他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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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组织卖淫,未成年妇女,初犯,由于未成年妇女中途反悔,报案,且未达成,可能判多长时间,未成年妇女她是自愿的!
·我家小高层楼下KTV扰民,每天都睡不着,我查过相关文件,居民楼内禁止开设ktv,怎么能让他们关门,这是该工商管,只是罚钱就是不关门,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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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指外伤工伤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一、手指外伤工伤申请程序是怎样的1、申报单位申请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填报《事故伤害报告表》。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认诊之日起30日内填表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旁证材料、身份证等有关材料。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职工或直系亲属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职工或直系亲属可在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受理如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申请超过一年...

·父母给子女买的房离婚怎么分
    对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这类房产,因为具体的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在子女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对这类房产的分割也存在着不同的处理方法。那到底父母给子女买的房离婚怎么分呢?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购买,且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二)父母为子女支付房屋的首付,其余房款由子女及其配偶通过银行贷款支付,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三)父母出资一部分,子女出资一部分,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父母名下。二、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子女离婚时应该如何分割?根据上述几种情况,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可以按照...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际保险条款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一、责任范围  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平安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公司。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  推定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恢复、修复受损货物以及运送货物到原定目的地的费用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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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征地了,那宅基地1平方补偿多少
    需要看案情。农村的宅基地被征收一般会分成两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也就是根据当地的地价等情况来照价赔偿;另一种则是给与一定的安置费用,在其他规划区内重新划一块宅基地或者安置小区内的安置房的置换补偿。具体的安置补偿标准要根据当地政府出台的相关标准来决定,而且如果宅基地上建有的房屋一样是可以得到补偿的,一般宅基地补偿和宅基地上的房屋补偿是分开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

·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包括哪些
    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包括哪些一、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包括哪些《婚姻法》第41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为共同生活或者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的债务,对于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所负债务是由于夫妻共同生活费用不足。不论债务最初是由谁出面借的,以谁的名义借的,只要所负的债务是因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致。(2)、所负债务是由于履行抚养义务,如抚养自己的子女或者孙子女等。(3)、所...

·刚办完离婚多久可以复婚 一、刚办完离婚多久可以复婚?
    刚办完离婚多久可以复婚一、刚办完离婚多久可以复婚?复婚登记的时间没有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三条【复婚登记】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二、结婚登记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

·农村土地确权,死亡户的土地能确权吗和承包方式有关系吗?
    那就是农村承包地确权时确权到“户”,只有以公开协商或者拍卖的方式承包的土地才会确权到个人,因此我们可以分2种情况来分析。  1.农村承包地确权,死亡人员的土地怎么确权?  因为是确权到“户”,因此,如果是户中的个别成员出现死亡,那么其土地确权是不受影响的,原来的土地归户中其他成员享有。但如果是该户成员都已经死亡,也就是在承包合同中讲到的“整户消亡”的情况,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土地确权政策,其土地由村里的发包方收回,也就是确权给村集体了。  如果在土地确权期间,村集体有将该户土地重新发包给其他成员,那么可确权给其他成员所在的户。  2.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死亡人员的土地如何确...

·房产第一继承人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房产第一继承人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二、遗产继承房屋的步骤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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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小区被刮,物业是否有责?
       公司老总张先生前几天买了一辆奥迪新车,原本是很开心的,可是保险还没办理好,停在小区里却被别人给刮花了,问小区的物业是否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律师解答:是否可以向物业公司要求赔偿,在法律上取决于张先生与物业公司之间建立的是保管合同还是仅为场地使用合同关系。若双方有就停车事宜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所收取的费用是保管费,则物业公司应依保管合同承担赔偿责任;若约定为停车费,则双方只成立场地使用合同,物业公司不负赔偿责任。如果没有合同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物业公司又没...

·债权人死了还用还钱吗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总会因为各种原因有一些债务问题,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就是“人死债消”这句话。但是这句话对大多数人是一种误解,一个人如果死亡了,但是并不代表欠这个人的债务问题就消除了,人死和债务消除两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关系。但是从法律上面说,不管是这个债务人死亡了,但是这个债务依然是存在的,并不是消亡了,债务人即使是债权人死亡了的情况,还是需要继续偿还这个欠款的,这个双方之间的债务并不会因为债权人的死亡而结束这个债务的问题。我们生活在这个社会上,会和各种人和事情打交道,一般也会遇到借别人钱,或者是欠别人钱的这种情况,那么一旦有借款或者欠钱的情况,那么这个时候双方就自动形成了债权债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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