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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之间借钱不还,有什么办法,请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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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注意事项及手续是什么
    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也有一些注意事项是需要当事人了解清楚的。同时办理二手房买卖,肯定也要履行一定的手续才行。那到底买二手房注意事项及手续是什么呢?可能很多人就不是很了解了,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买二手房注意事项有哪些1、确定二手房是否允许出售?如果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时,有些单位还保留有优先收购权。所以,一定要征询原产权单位同意所购房屋转让的书面意见,并签章。2、确定房屋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可靠?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他人拥有共有权关系,房屋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但最要紧的是,一定要由卖方出示、提供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3、确定二手房的准确建筑面积是否和产权...

·企业年金方案的设计
    企业年金方案是建立企业年金的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合法程序制定的本单位企业年金实施计划和运行程序。企业年金方案的设计必须有支持企业年金制度运行的政策法规、监管机构、中介机构、投资市场、资金能力、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管理体系。设计企业年金方案,不仅要实现企业年金制度的目标,还要遵守国家的相关法规以及国际劳工组织的有关规定,同时要有利于企业年金制度和企业本身的长远发展。方案要确定合理的缴费和待遇水平。方案既要体现国家的宏观政策指导,又要体现企业年金制度运行的市场规律。企业年金方案的运行必须建立在劳动关系协商机制基础上,体现政府的宏观指导与企业自主相结合。...

·一、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赠与是否可以撤销?
    一、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赠与是否可以撤销?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赠与是可以撤销的,但是该赠与需要得到另一方的同意,任何一方未经同意,不可以处分共同财产,不能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否则需要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共有人也可以要求撤销赠与,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财产。在夫妻离婚或同居情侣分手等情况下,双方时常会将共同所有的财产赠送给孩子,如将房子赠送给儿子等,如此来处理共同共有的财产。但实践中,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给孩子等第三方的情形,也是时常发生的,以致双方发生了财产纠纷,一方以财产共有人身份要求撤销赠与,索回赠与财产。二、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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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房子抵押非法集资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不断的会有许多的新事物出现在生活中,相应的会出现很多的问题,非法集资的问题屡禁不止,非法集资的方式层出不穷,在这些问题出现的时候要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一些相应的解决方法,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解决,那么用房子抵押非法集资这一新型案型是怎样的呢,在文章中进行详细的分析以及研究,需要了解的请仔细的阅读一下。一、什么是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

·什么是企业重组?
    什么是企业重组?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1、企业法律形式改变,是指企业注册名称、住所以及企业组织形式等的简单改变,但符合规定其他重组的类型除外。2、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书面协议或者法院裁定书,就其债务人的债务作出让步的事项。3、股权收购,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收购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被收购企业)的股权,以实现对被收购企业控制的交易。收购企业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两者的组合。4、资产...

·保险赔款要优先偿还债务吗
    保险赔款要优先偿还债务吗?保险赔款是否优先偿还债务取决于是否指定了受益人。如果保险合同指定了受益人,由受益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比例及顺序领取保险理赔款。并且无需偿还被保险人生前债务。如果保险合同未指定受益人,理赔款为被保险人遗产,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继承,需要用来偿还被保险人生前债务,最多需要偿还所继承金额。二、保险赔偿款是遗产吗?《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

·成套设备项目合同(一)
    合同号:    签字日期:  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与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双方授权代表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合同标的  1.1 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一套燃煤锅炉设备(出力为  吨/时)及其辅助设备(以下简称“合同工厂”),其中包括为保证合同工厂安全稳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设备、材料和产品备件(以下简称“设备”),以及合同工厂装配安装、试车、正常操作和维修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下简称“技术资料”)。  卖方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1。  卖方供应的“技术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3。  1.2 卖方所供应的全部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卖方对本合同工厂设备的...

·债券不是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凭证吗
    债券不是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凭证吗债券目前根据发行人不同主要分为三类债券,其在目前的商业交易中十分常见。债券这类有价证券,发行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从投资人的手中获取资金进行融资。那么债券不是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凭证,这句话究竟对不对呢?律师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一、债券债券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或投资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债券购买者)即债权人。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由于债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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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没有还款时间可以吗?
    借条没有还款时间可以吗?借条没有还款时间是可以的,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实际并不影响借条或者欠条的法律效力,对债权债务的形成也没有什么影响,债权人一样的可以向债务人要债催债,主张债权。但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会对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的计算产生影响,主要为在一方履行合同后另一方因无款可付而写下的欠条与借款合同成立时一方写下的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两者的诉讼时效起算是不同的。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二、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什么?(一)对于定期还款的...

·孕中的胎儿是否有继承权?
    孕中的胎儿是否有继承权? 胎儿(即遗腹子),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他的妻子正怀孕的尚未出百生的子女。 《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依照这一规定,如果被继承人留有尚未出生的胎儿,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为该胎儿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所保留的遗产份额,一般应等同于各继承人所取得的遗产份额的平均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第一项指出:“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 为胎儿保留遗产时,并不意味着该胎儿此时即已继承了这份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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