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区保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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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江海区保险律师专业从事保险法律事务,办理保险理赔、车险、交强险、重大疾病险、财产险、意外险事故索赔及保险合同纠纷等案件,广东江海区保险律师擅长车险、交强险、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重大疾病险、财产险、意外险事故索赔及保险合同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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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海区保险律师法律咨询
·王律师,您好!我是吴家店镇的村民,我的婚姻现已破裂,我可以在你们法院起诉离婚吗?
·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配偶,子女,母亲{无父亲]平均分割,但是老人还有其它子女赡养,不平均分割行吗?
·你好,请问下,我被看守所拘留3个月,,,在此期间我的行用卡不是没有还吗,,我可以申请延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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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我要离婚,财产该怎么分割,子女怎么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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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脚趾砸骨折了。我是从劳务公司派遣到工作单位上班的。交五险一金。上报工伤的材料中他们说病历本上的字看不懂有必要吗?
·拖欠工资7800元  长达2年  只有微信聊天记录
·看是什么类型的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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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制申请书需要带什么?
·组合家庭能生二胎吗、男方有个女孩跟女方、女方有个孩子能生二胎吗
·刚才我开车进小区,路边的一个爹爹骑着电瓶三轮车他突然起步。他的车头擦了下我的油箱位置他的车基本没损失人也没事,我下来看他是个爹爹他说他八十多了。就自认倒霉让他走了,我现...
·我有一辆面包车才开八万多公里,今想报废有补贴?/p>
·我06年初进的公司,公司09年4月份才给我上的保险,现在我离职了,社保怎么要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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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民事官司想咨询
·下面涉及到共四个单位潍坊某公司为出具承诺的单位青岛某公司为被委托和承诺单位青岛某银行是青岛某公司帮助潍坊某公司办理贷款的银行青岛深发展是青岛某银行之外的另外一个银行,但...
·刘大律师:您好!我是一个刑事冤案当事人。已经蒙冤25年了。现在才找到证据(同案口供)。我据此能向最高院申诉吗?敬请赐教!
·欠款还了欠条没有抽回怎么办?
·试用期的转正单子可作为合同,依据吗?本人干了9个月的工作时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间没有缴纳保险,,现在想离职,请问我会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或者我承担什么样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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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QQ购物号骗了一千多怎么办。。。
·婚后几个月双方婚前财产为共有财产?
·是关于高考问题的,就是我表弟的户籍是广西的,但是他一直在海南读书,他可以在海南参加高考报名吗?谢谢!如果不可以,那要怎么办才好呢?
·我想知道长顺监狱的电话号码
·我与前夫是2005年离婚的,每年我付250元的抚养费,他写收条。可我把06年和07年的收条弄丢了,后几年的都在。他就不承认拿到钱了,像法院追讨前几年的钱,法院会怎么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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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子,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现在对方拿土地来要房子,以前办房产证不用土地证也能办吗?如不能那房产证是怎么办下的?
·您好!请问您能不能帮忙吗份材料吗
 江海区保险律师法律常识
·在我国无论是拐卖妇女的行为还是拐卖儿童的行为,这其实都是会构
    在我国无论是拐卖妇女的行为还是拐卖儿童的行为,这其实都是会构成犯罪的,即拐卖妇女、儿童罪。而实践中,根据具体的拐卖行为,对犯罪分子实际作出的处罚也是不同的。那到底对拐卖妇女罪应该怎么进行处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拐卖妇女罪应该怎么进行处罚《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

·一人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一人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范本一人公司股权转让合同范本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鉴于甲方在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______%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______%股权。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______%股权。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

·遗产纠纷起诉费用包括哪些费用
    一、遗产纠纷起诉费用包括哪些费用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遗产纠纷提起诉讼的,需要交费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的管理费、申请费用、证人作证的相关费用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包括:(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二、私生子怎么继承财产可以继承吗1、和婚生子女地位平等《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这意味着在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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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要承担责任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合同,最主要的就是劳动合同了,当然有时候可能会涉及到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等等。而对于劳动合同而言,这是在建立了劳动关系之后需要尽快签订的。那现实中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要承担责任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这个问题。一、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要承担责任吗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按月向劳动者依法支付两倍的工资,不满一个月的,按计薪日折算,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

·工程质量管理协议范本是什么?
    工程质量管理协议范本是什么工程的实施不是仅仅靠一个公司就能全部完成的,我们需要和很多的公司一起合作,购买材料等等,但是假如没有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来约束双方的工程质量,在发生质量问题时就会找不到具体责任人,造成巨大的损失,所以写一份工程质量管理协议是极其有必要的,在发生纠纷时能细化责任,具体到人。一、工程质量管理的目标和意义目标是使工程建设质量达到全优。在中国,称之为全优工程。即质量好、工期短、消耗低、经济效益高、施工文明和符合安全标准。施工过程是控制质量的主要阶段,全优工程的具体检查评定标准包括六个方面:1、达到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质量优良标准。2...

·传唤是否需要通知家属
    如果是口头刑事讯问并不需要通知家属,对于司法机关根据司法审理的需要,对当事人进行传唤处理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认定,但并不一定需要通知家属,家属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咨询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

·刑拘监视居住逮捕可以吗
    一、刑拘监视居住逮捕可以吗可以的。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二、逮捕的三大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是逮捕的证据条件、事实条件和前提条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这一条件包含下列含义:一是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这就要求查明发生的事实必须是构成犯罪的事实,而不能是其他事实,同时犯罪事实的存在已...

·一、根据法律规定16岁能进工厂上班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16岁能进工厂上班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说已满16周岁的话,那么是可以进工厂上班的我国目前为止有两部法律明确禁止用人单位使用童工。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上述两部法律是禁止行规定,那么用人单位一旦违反,必将招致一定的法律后果。二、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根据《劳动法》第9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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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护理费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护理费待遇是怎么规定的?企业要在劳动关系当中给所有的劳动者创造一个比较好的工作环境,尤其是保护好劳动者的身心健康这是一个必备的条件。近几年来,我国各地的工伤事故的不断发生,其实也给职工跟国家的财产带来了一定的损失的。在工伤的赔偿当中包括对于当事人的护理费,那么,工伤护理费待遇是怎么规定的?一、工伤护理费待遇是怎么规定的?工伤生活护理费计算标准职工工伤生活护理费的支付情况和计算公式(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是否完全不能自理,可以参考《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有关护理依赖的规定。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有关规定,护理依赖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

·离婚财产分割损害索赔技巧和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在办理离婚的过程中,不少当事人都受到财产分割问题的困扰。那么离婚财产分割损害索赔技巧和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呢?今天,您就和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一、离婚财产分割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二、离婚财产赔偿的确定技巧(一)行为的违法性实施的行为违法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条件。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此类违法行为主要是指实施与他人重婚、非法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意图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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