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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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街道债权债务律师法律咨询·尚冰冰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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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活让大家回家休息,但是一个月只给430,还要交保险最后只开380多,公司这样做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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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路是二米!但他把砖头故意堆放在路边阻碍空间?他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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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卖淫罪如何界定?有人以开办洗浴中心为名先后组织、容留十san组织卖淫a如何界定?有人以开办洗浴中心为名先后组织、容留十名妇女卖淫从中牟利,时间长达一之久。此人是否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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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在村里开采矿石,尘土飞扬,污染环境,能要求工厂赔偿吗?
·二审维持原判,我又申请强制执行,已过半年,我未见到一分钱抚养费,现在法院查封他名下一辆车,我现在可以申请先于执行,要求对方支付十年的抚养费吗原来判决是每月给付的,
·准备起诉离婚,男方不肯,请问律师明天有时间吗?
·已经向奉贤法院提交网上立案,但回复让我提供对方房产证与户口本信息,这个对方不给。请问去法院现场立案也需要提供对方房产证与户籍信息吗?不需要话我可以去法院报案。
·渣男被着我在外嫖赌抽并贩d品,现被抓,还有银行代款催单,我一个残及女人带两个孩子,承担不起生活重压,请问可以申诉离婚吗?
·江东街道债权债务律师: 13896677300(秦律师) 13896537680(杜律师)
·发生火灾报警后,没有及时出险,消防局应该负责哪些责任
·你好朱律师,出车事故结果没出来能火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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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街道债权债务律师咨询解答·可以请律师代笔. 苏雁晓
·去看守所问问。 weihaiyang
·收费和律师协商为是。 匿名
·江东街道债权债务律师: 13896677300(秦律师) 13896537680(杜律师)
·你可以报案。 潘兆忠
·离婚是一方的法定权利。. 王成军
·离婚纠纷,女方没有特殊的权益,只是分割财产时应当同等条件下适当照顾女方。 宋瑞岭
·建议与保险公司了解一下详情,再说吧。 潘兆忠
·是的我应该怎么样叫他补偿我的损失. 网友
·江东街道债权债务律师: 13896677300(秦律师) 13896537680(杜律师)
·看守所不行. 匿名
·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匿名
·看是否有你的拆迁份额来定。 ljp334202
·一般不会得到支持。 weihaiyang
·可以起诉要求承担赡养义务。意见供参考。. 何晓艳
·江东街道债权债务律师: 13896677300(秦律师) 13896537680(杜律师)
·直接问监狱。 weihaiyang
·可以协议,但能否现在过户还要具体分析。 weihaiyang
·让他的家人委托律师会见。 weihaiyang
·联系沈律师吧。 宋瑞岭
·你可以自行垫付,最后总算赔偿问题。 宋瑞岭
·江东街道债权债务律师: 13896677300(秦律师) 13896537680(杜律师)
·那可能由公安处理吧。 潘兆忠
·通过诉讼慢慢离婚吧。 潘兆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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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街道债权债务律师法律常识·证据交换
证据交换,是我国民事诉讼改革实践中探索出来的一项新的程序机制。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并没有证据交换的规定,但自1993年以来最高法院颁布的司法文件中多次提及证据交换的问题。1993年最高法院《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5款规定:“开庭前,合议庭可以召集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交换、核对证据,核算账目。对对方当事人无异议的事实、证据应当记录在卷,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在开庭审理时如双方当事人不再提出异议,便可予以认定。”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7款规定:“案情比较复杂、证据材料较多的案件,可以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
·《国家赔偿法》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法》的归责原则是什么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和标准,即以何种标准判断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我国,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违法原则。违法原则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违反归责法律造成他人权益损害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即以行为违法为归责标准,而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因为国家活动是运用强制权力的活动,强制他人意味着影响其权益,合法影响权益是每一个公民享受公共利益要承受的负担,只有当这种影响违法之时,才构成对他人权益的损害,对此国家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国家赔偿的违法归责原则中的“违法”应作广义的理解:不仅指违反实定法,还包括违反法的基本原则;不仅指违反...
·公务员挪用征地补偿款怎么处罚?
公务员挪用征地补偿款怎么处罚?公务员挪用征地补偿款的处罚是: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土地补偿费归农村经济组织所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条“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的规定,土地补偿款在分配入村财务帐后,即成为村集体财产,此时,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对土地征用补偿...
·江东街道债权债务律师: 13896677300(秦律师) 13896537680(杜律师)
·个人所得税退税还要补交税款吗
个人所得税退税还要补交税款吗?个人所得税退税是多退少补的,是否需要补交税款要根据本人的情况分析。上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上年已预缴税额。计算出来的是负数,就说明得补交税款,是正数的,计算出来的数额就是应退税款。上年度汇算仅计算并结清本年度综合所得的应退或应补税款,不涉及以前或往后年度,也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二、办理个人所得税退税有哪些方式?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一)自行办理年度...
·国企女干部退休年龄
经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录用为干部的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5周岁。目前政策下,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法律依据: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
·商业车险的分类有哪些
商业车险的分类有哪些,是否可以不买如今车险已经成为买车时必不可少的一道手续,不管是剐蹭,碰撞或者发生交通事故车险无疑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如今车险的种类赔率不同车主的选择也越来越多,那么商业车险的分类,可以不买车险吗?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一、商业车险可以不买吗可以不买商业险。商业险的购买属于自愿,只有交强险和车船使用税是必须购买和缴纳的,在当前社会形式形式还是建议购买商业险的,车损和三者两个我认为有必要购买,钱不多,买个放心。二、主要险种1、交强险交强险是法律强制投保的险种,同时也是您和爱车的必要保障,在出现事故的时候能极大减轻您的经济负担,化解纠纷,最重要的是如果不投保...
·委托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委托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当委托合同终止后,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1)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2)因委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继续处理委托事务。(3)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二、委托合同...
·征地补偿款可以继承吗?
一般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在土地征收时已经离去的人是不享有征地补偿款的,自然也就不存在继承问题。但是,在满足一定条件下,离去的人也是享有征地补偿款的,其所享有的征地补偿款可以有其继承人继承。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七条规定,承包方的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原《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在承包土地被征收期间,承包人死亡的,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所得款项的性质,属于承包人依照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享有的关于承包土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权以及承包地依法被征收、占用...
·江东街道债权债务律师: 13896677300(秦律师) 13896537680(杜律师)
·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陷阱?
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法劳动关系,双方应履行合同中的义务。作为劳动者,要遵守所在单位内部的章程制度,承担一定的职务与岗位。那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陷阱呢?我们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一起看一下: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常见花招目前存在部分企业滥用的情形,比如试用期满才签、试用期很长、工资很低、试用期不参加社保等。1、首先要明确,可以有也可以没有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合同期内的。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因此,企业不能以试用期为由不签订劳动合同,且试用期内也必须依法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试用期的工资也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
·一、抚养权变更的法律规定?
一、抚养权变更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父母双方离婚后,如果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是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司法实践中,抚养权一旦确实后,想要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是有一定难度的,除非出现了法定情形。那么,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呢?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法定情形,一共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
证据交换,是我国民事诉讼改革实践中探索出来的一项新的程序机制。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并没有证据交换的规定,但自1993年以来最高法院颁布的司法文件中多次提及证据交换的问题。1993年最高法院《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5款规定:“开庭前,合议庭可以召集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交换、核对证据,核算账目。对对方当事人无异议的事实、证据应当记录在卷,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在开庭审理时如双方当事人不再提出异议,便可予以认定。”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7款规定:“案情比较复杂、证据材料较多的案件,可以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
·《国家赔偿法》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法》的归责原则是什么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和标准,即以何种标准判断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我国,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违法原则。违法原则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违反归责法律造成他人权益损害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即以行为违法为归责标准,而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因为国家活动是运用强制权力的活动,强制他人意味着影响其权益,合法影响权益是每一个公民享受公共利益要承受的负担,只有当这种影响违法之时,才构成对他人权益的损害,对此国家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国家赔偿的违法归责原则中的“违法”应作广义的理解:不仅指违反实定法,还包括违反法的基本原则;不仅指违反...
·公务员挪用征地补偿款怎么处罚?
公务员挪用征地补偿款怎么处罚?公务员挪用征地补偿款的处罚是: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土地补偿费归农村经济组织所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条“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的规定,土地补偿款在分配入村财务帐后,即成为村集体财产,此时,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对土地征用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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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退税还要补交税款吗
个人所得税退税还要补交税款吗?个人所得税退税是多退少补的,是否需要补交税款要根据本人的情况分析。上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上年已预缴税额。计算出来的是负数,就说明得补交税款,是正数的,计算出来的数额就是应退税款。上年度汇算仅计算并结清本年度综合所得的应退或应补税款,不涉及以前或往后年度,也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二、办理个人所得税退税有哪些方式?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一)自行办理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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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录用为干部的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5周岁。目前政策下,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法律依据: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
·商业车险的分类有哪些
商业车险的分类有哪些,是否可以不买如今车险已经成为买车时必不可少的一道手续,不管是剐蹭,碰撞或者发生交通事故车险无疑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如今车险的种类赔率不同车主的选择也越来越多,那么商业车险的分类,可以不买车险吗?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一、商业车险可以不买吗可以不买商业险。商业险的购买属于自愿,只有交强险和车船使用税是必须购买和缴纳的,在当前社会形式形式还是建议购买商业险的,车损和三者两个我认为有必要购买,钱不多,买个放心。二、主要险种1、交强险交强险是法律强制投保的险种,同时也是您和爱车的必要保障,在出现事故的时候能极大减轻您的经济负担,化解纠纷,最重要的是如果不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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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当委托合同终止后,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1)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2)因委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继续处理委托事务。(3)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二、委托合同...
·征地补偿款可以继承吗?
一般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在土地征收时已经离去的人是不享有征地补偿款的,自然也就不存在继承问题。但是,在满足一定条件下,离去的人也是享有征地补偿款的,其所享有的征地补偿款可以有其继承人继承。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七条规定,承包方的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原《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在承包土地被征收期间,承包人死亡的,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所得款项的性质,属于承包人依照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享有的关于承包土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权以及承包地依法被征收、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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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陷阱?
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法劳动关系,双方应履行合同中的义务。作为劳动者,要遵守所在单位内部的章程制度,承担一定的职务与岗位。那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陷阱呢?我们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一起看一下: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常见花招目前存在部分企业滥用的情形,比如试用期满才签、试用期很长、工资很低、试用期不参加社保等。1、首先要明确,可以有也可以没有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合同期内的。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因此,企业不能以试用期为由不签订劳动合同,且试用期内也必须依法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试用期的工资也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
·一、抚养权变更的法律规定?
一、抚养权变更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父母双方离婚后,如果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是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司法实践中,抚养权一旦确实后,想要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是有一定难度的,除非出现了法定情形。那么,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呢?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法定情形,一共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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