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涉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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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北区涉外律师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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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被二房东(中介公司)骗取押金,累计人数00人,有什么可行的办法追回押金
·请问如果一个人被公安抓了, 要多久才会通知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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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某快递公司的员工,在上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我住院治疗的费用是全部用人单位出吗?赔偿对方费用算谁的?
·你好nbsp; 我报驾校钱交了nbsp; 但是驾校又说我报过驾校nbsp; 我又跟驾校说我没报过nbsp; 驾校又说叫我回去等几...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车损如何理赔
·别人酒后故意用热茶水泼在我脸上,我就和他打起来,他腿上、身上有青淤,我胳膊也有伤口,我脸上医生诊断为一级烫伤。现在派出所一直不处理,说是为了保护我们俩不受治安处罚,请问...
·再发生医疗事故后与院方协议失败后患方应该怎么办?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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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会判离婚吗?
·我身体不好,在商场里工作,我能给领导讲一下我的情况,给我调换一个工作吗?
·南京xx传感科技有限公司,厂里跟我调岗降薪,跟我调个没有书面通知我就是口头通知我先这样是不是违法的?厂里强制性跟我调岗
·我在桐庐县新合乡,挖机干的活,去年11月份做的钱到现在都没拿到,是一个凤川人,名字叫方赣的人,叫我去做的,方赣一直不给我结账,也不接电话,微信也不回我,很无奈……
·男方不支付抚养费,多次以看孩子为由,还烧过我们房子,之后写过保证书,说按月支付,他也没有支付,这种情况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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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老公在12月17日晚8点左右骑二轮摩托车和一辆无牌无证的摩托车相撞,对方是逆向行驶的,而且还带着人,由于我老公当时一个人并昏迷了,对方人多势众,当...
·我和我老公已经分居多年,现在和他离婚,他不同意,该怎么办呢?
·夫妻离婚立场不同,现在需要走法律路线却找不到合适律师
·我对行政复议不满,因为该复议机始终不提基本事实。所以想起诉至新区人民法院。想问一下通过邮件形式可不可以立案。
·工地受伤,肋骨骨折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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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中的一个亲戚2013年利用工程合同,让家族人投资工程,钱给他打过去了好几百万,8年了人见不上个人,想通过律师咨询一下。
·你好;我是一名普通打工者,去年来到**航门窗厂打工。今年二月底因抬门窗型材不慎将手指砸到,由于中间没有休息,所以导致如今(2011年11月)左手拇指伤残(拇指基部关节畸...
·您好李律师,我是一为农民,什么也不懂,也不知道怎么联系您,有一件事我不明白,我公公走了快20年了,我们村有一个刘步风说我公公欠他钱,在法院拿来一个公告,把我家土地查封了...
·具体情况我说一下,律师你好,我是德兴铜矿的人,2017年,3月1号,卖掉了房子,过了一个星期棚户区改造,房子过户冻结,房产证还是我的名字,买房人享受了棚户区改造的钱20...
·我2018年和骗子公司鉴定装修合同,定于三个月完工,至今未完成,保证书也写了三次,好久不完成,已付款全退,已原谅几次了,沒办法,只有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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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的男女,现在男的要分手,让女的把这几年吃饭开房买东西发红包的钱还给他,这样做合法吗.
·我家隔壁在建房子,他把我的外墙搞的很多水泥将。我应该去哪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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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
    各地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会因当地的生活水平及政府相应的政策而有所不同,每个省市都有自己的相关规定。那么,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呢?其具体的计算方式又是怎样的呢?的我们将为您解答。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309元/年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117元/年3、城镇居民年消费性支出:15142元/年4、农村...

·夫妻共有房产如何分割
    相信您都知道只有被认定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部分,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才能进行分割。那么被认定为夫妻共有房产如何分割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想要争取房产也不知该如何下手,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吧。(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二...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的条件有哪些依据自诉案件的特征和法律有关规定,自诉案件提起诉讼的条件是:(一)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二)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自诉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由于自诉人的起诉而引起,对于自诉案件,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均不介入,因此没有公安机关的侦查和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自诉人起诉时应明确提出控诉的对象,如果不能提出明确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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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详细流程是怎样的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需要以书面的申请书来启动认定程序。而之后还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认定的材料,同时也不能忽略了流程的内容。那到底工伤认定详细流程是怎样的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申报1、单位申报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将伤者立即送往就近的医疗机构抢救并到约定医院医治。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书面向工伤保险部门报告伤(亡)事故情况,填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旁证材料、身份证、工卡等有关材料。2、员工或亲属申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员工或亲属可在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工伤保险部门...

·借车给饮酒的人驾驶出事故是否要担责
    借车给饮酒的人驾驶出事故是否要担责相信您都知道,我国是严令禁止在饮酒后驾车的。而有的情况下,饮酒后虽然也驾驶了车辆,但此时驾驶的是从别人哪里借来的车。此时,借车给饮酒的人驾驶出事故的话,出借人是否需要承担事故责任呢?很多人都在咨询这样一个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借车给饮酒的人驾驶出事故的,车主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借车给饮酒的人驾驶,法院可直接认定车主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因此车主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

·2次醉驾不属于累犯能判缓吗
    一般不能。我国刑法对累犯是禁止使用缓刑和假释的。《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属于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

·范县企业拆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范县企业拆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现在很多地方都在进行大规模的拆迁,当然企业也不例外。而且企业拆迁对于企业主来说是一件大事,而且企业拆迁依法也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下面我们将向您来介绍一下关于范县企业拆迁赔偿标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所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

·个人债务和家人有关系吗 一、个人债务和家人有关系吗?
    个人债务和家人有关系吗一、个人债务和家人有关系吗?个人债务与亲属是没有关系的,个人债务由个人的财产偿还,个人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个人债务用于家庭生活的,家人就有偿还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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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补偿金怎么算?辞退补偿金要交个税吗?
    辞退补偿金怎么算?辞退补偿金要交个税吗?一、辞退补偿金怎么算?辞退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如下: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员工被公司辞退一般情况是有经济补偿的,如果遇到...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是指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的管理秩序。人民警察的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是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需要。它既能表明人民警察的身份,又能保证人民警察执法的权威、强制力和严肃性。为此,国家对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的制造、生产、买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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