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街道知识产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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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北街道知识产权律师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问一下法院判决书已经下发,假如被执刑者不服想要上诉,上诉期间法院的判决书是否生效呢?假比如法院判了我朋友一年半,而我朋友也已经服了一年半的刑期,他的家人在见到...
·可以索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或者不愿意协商,建议起诉
·工伤小脚趾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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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性格不合要离婚,彩礼钱给退回吗
·问一个事情,我老婆从原单位出来了,但原单位还用他的名字会记证税务报税,怎样追究对方责任等于盗用
·谢律师你好!我与我老公91年认识同居到2019年4月21号他去世,(2007年至2009年)打了结婚证,因他母亲所逼离婚,(原因我是小县城,配不上他家高干,但是一直在一...
·房产经纪人换了公司,现在中介费谁都说不在手里。如果经纪人逃避责任的话,可以起诉他吗?胜算大吗?当时交定金的时候,中介费是一起交的,和定金合同是在一起的。
·我想咨询借贷不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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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网贷逾期了,想要换一个工作,给缴纳五险一金,他们会找到新单位的信息么
·开设*场罪,现人已送到河源市看守所,家属想了解具体情况
·你好,请问苏州昆山的法定是13天吗?这13天是正常带薪休假还是以最低薪资标准算呀?向公司申请婚假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吗?
·我户口是太仓浏河的,我老婆是海门的,她还在职交了一年多的生育保险了,在太仓生小孩后能享受生育保险福利吗?大约能补多少钱啊
·合伙入伙塑料厂,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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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买的拆迁安置房,但卖房者还没有拿到房产证和土地证,而且也没有满五年肯定不可以公正,只能提供拆迁后用来领房产证的文件,听中介说这种情况可以做个裁决,用来保障以后...
·询拆迁房的问题:请各位能给点建议
·你好我想问下,我在麦当劳用餐手机在店里被抢,可以要求赔偿吗?去法院要准备什么材料
·开了挖机干了活,拿不到工资
·家中打十元麻将算不算*博,申请行政复议有没有胜算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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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借四万贷款,一个月351元分三6期大约总交8千左右属于超过百分之三十六吗
·买了房子,首付交了,贷款也还了两年了,小区也建好了前两年就已经有不少人住进去了,但是我因为自己的原因没有去拿房子,如果这个情况下开发商跑路了,这个房子还拿的到吗
·只要正式办理婚姻登记,就不存在自动解除。第一次起诉,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一般法院不强行判离;间隔六个月后再诉法院一般判离。
·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给我派发解除劳动合同,他怎么给我赔偿?我2009年3月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然而在2011年1月中旬他解除了我和他之间的劳动合同,合同时间...
·律師您好,借給別人的十万元,到期已有一年了別人一直未还,可以要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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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干完工程了,公司要给我商业承兑,请问商业承兑有保证吗?
·由于丈夫常年有打牌*博的恶*,且多次劝说无果,自己也多次承诺但都是不了了之。现夫妻育有两子,现想离婚,但他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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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的犯罪特点有哪些
    关于犯罪特点,可以说每个犯罪都是具有的,但针对不同的犯罪,很明显犯罪特点的内容是不一样的。那么您知道侵占罪的犯罪特点有哪些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侵占罪的犯罪特点有哪些1、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2、侵占罪是典型的“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本条是刑法分则中规定的五种“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中惟一没有例外,只能由受害人或依刑法第98条的规定由其近亲属告诉的犯罪。3、表现形式为“合法持有非法侵吞”,行为人将自己业已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归为己有,并且拒不交出,...

·甲等医疗事故责任分担哪些?
    甲等医疗事故责任分担哪些?1、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构成医疗事故的绝大多数案例属于民事案件。民事案件多以经济赔偿为主。我国民法是调整一定范围内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而医疗事故法正是调整一定范围的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是调整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卫生机构与其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民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2、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对造成医疗技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医疗单位应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吸取教训,一般可免予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的,也应当依照本办法第20条的规定,酌情给予行政处分。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所造成的医疗事故,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事故等级、情节、本人态度...

·什么时候企业可以辞退员工
    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那么,在法律上,究竟什么时候企业可以辞退员工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什么时候企业可以辞退员工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违纪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的情况,依据改革过程中国家和地方有关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安置富余人员的政策规定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的一种措施。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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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员工又重新入职有没有试用期面对劳动者离职后又
    离职员工又重新入职有没有试用期面对劳动者离职后又重归工作岗位的情形,一种观点认为用人单位不能与之再次约定试用期,否则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另一种观点认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规定须具备劳动双方处于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的逻辑前提,“同一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规定也应以“双方处于同一段劳动关系”为适用条件,因此离职后的劳动者可以受到用人单位试用期的法律约束。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不满三年的,不得超过2个月;三年以上的,不得超过6个月。双方约定的试用期期限只需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可。劳动者试用期需解除劳动合同的,可提...

·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
    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都是一种职务犯罪,二者的主体都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司法实践中,对这两种犯罪的区分往往需要较强的专业性。那么什么是挪用资金罪?而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之间又有哪些不同之处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是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根据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本罪的成立有以下几个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

·实践中起诉离婚状怎么写?
    离婚诉讼程序可以说是通过起诉离婚状启动的,也就是说夫妻中一方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需要同时向法院提交书面的起诉离婚状。那您知道这个起诉离婚状怎么写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民事起诉状原告×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职工,住××市×××路×××号。电话:×××被告×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职工,住××市×××路×××号。电话:×××诉讼请求1、请判令原、被告离婚。2、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由被告支付抚养费。3、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共同债务依法承担(具体...

·侵犯商业秘密罪所构成的条件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罪所构成的条件是什么1、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为了保障商业秘密交易的安全,同时也为了促进交易各方的相互信赖,对于善意且有偿获取商业秘密之人借鉴“善意取得”制度提供保护,而对于恶意,或善意无偿之人,考虑到商业秘密权利人保护的必要性和交易安全性,应当将其排除在保护范畴之外。2、侵犯商业秘密的客体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对象为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具有以下特点:(1)商业秘密是一种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既可能以文字、图象为载体,也可能以实物为载体,还可能存在于人的大脑或操作方式中。(2)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事项,即必须是...

·土地使用权是属于什么?
    土地使用权是属于什么?对于征地拆迁,我们知道国家对于这个方面非常的重视,涉及到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国家应该严格的管理征地拆迁,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农民征地拆迁,政府会给予一定的补偿。那么土地使用权是属于什么?一、土地使用证的开发规定是怎样的?【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所需材料(一级市场)]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企业的入园协议(复印件)、出让宗地界址图、宗地界址图、招、拍、挂的资料和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讫凭证(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复印)、契税缴讫凭证、土地审批单、土地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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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情节恶劣的行为有哪些
    根据法律中对寻衅滋事罪的定义,有的人就认为这是指行为人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没事找事,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其实这样的理解并没有多大问题,但现实中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认定之后,才能确定行为人是否构成此罪。那到底应该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从哪年算起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从哪年算起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从哪年算起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入职开始到解除劳动合同之间的工龄计算。每一年工龄给予两个月工资赔偿,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两个月,不满半年的按一个月工资赔偿。举例说明:该企业违法解除员工劳动合同,该员工在企业工龄7年3个月,那么就是7年,按两个月工资标准,就是14个月工资,3个月因不满半年,按一个月标准就是1个月工资。最终该员工应得一次性赔偿金为其15个月工资。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金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即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2个月工资计算。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即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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