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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一方不肯离婚
·丈夫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打赏棉洋平安村的三位女主播原因是三位女主播各种诱导欺骗丈夫刷礼,四个月下来累计为其刷礼2.5万元,是一家所有的收入,还在外借贷超2.5万元,导致...
·可以写,但是能否进行房产登记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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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网上签了份网上商城合同。对方为了获取利益捏造虚假情况诱使我上当。这属于合同欺诈."w990mamt20
·2015.7月我向上海证大投资公司贷款6万每月还3500.今年因经济困难发行逾期,他们向我认识的人借钱 并说不借死全家请问全法吗
·家中房产继承咨询
·工伤鉴定后解除了劳动合同,请问一下对于工龄工资有没有什么补偿?
·有个开服装店的生意人,他想把店面转让出去,但店面也是他租来的,如果我要把店面转让过来,转让费给的这个生意人,如果房东知道租的房子的人把店面转让给我了,房东有权利来收回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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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下看守所送送东西存钱进去
·本莊人借錢電話不接,去他傢里要,他家裡人說沒有,我只好求助法律來維護我的權益
·我的工作业绩在工商局,因为工商局最近调查了我原来的单位,工商局一直没立案,我可以向县法院申请到工商局调取证据吗?我有录音证明证据在公司局,法院有权到工商局调取工作业绩证...
·找人,看关在那,何时可以看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办了个手机分期共18期已经还6期每期还32第十七期我把钱存卡里了他们没有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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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下午约15点半我驾驶自己的机动车在路上行驶,前方有减速带,我没能刹住车撞上了前方的机动车,我是全责,保险公司也去现场勘察记录了,但是对方要求我要支付他的车辆折损费...
·孩子在佳木斯口腔医院检查不幸从三楼扶梯坠下,目前在哈医大一以脱离危险。我们想知道医院有没有责任多大责任
·我朋友买个二手车借用我的身份证和驾驶证,而且还是分期,这对我有啥危害没有
·借2500给别人,别人不还,有微信聊天和转账记录
·海南户口没有驾照可以买车吗?买外地二手车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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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咨询一下交通事故
·现有一套价值420万的房子,其中150万不到由先前的婚房换购(婚房是结婚前男方付首付购买,婚后由男方父亲提前还款还清剩余贷款),女方出资100万,剩余180万以女方父亲...
·你好,外地人在北京起诉用居住证吗
·婚后我父母出首付给我贷款买房,写的我的名字,之后我们夫妻共同还贷,问离婚时房子应归谁?或如何分割?
·顾律师,我于二O一九年六月八日在你区群飞机械厂受伤制残,厂里叫我到镇江第一人民医院冶疗四天回厂疗养总共七十天左右,带新疗养,后来就没给我任何补助,以没作伤残鉴定,我该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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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与他人合作的水库,合同上面写着一个人的名字没有我父亲的,但是合同的落款有我父亲的名字,这样的合同是不是瘦法律保护的,那么我父亲是不是也应享有水库获利的一半那
·我2013年在江苏淮安洪泽县百斯特门业上班,担任生产技术厂长,年薪13万月发8000元;公司到元旦的时候员工就放假了,公司老总说没钱支付我的工资,我跟公司的安装工到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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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杭州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的内容是什么?杭州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的管理,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保护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市辖区范围内,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涉及房屋及其附属物补偿安置的(以下简称征地房屋补偿),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征地房屋补偿管理工作;市辖各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内征地房屋补偿管理的实施工作。第四条被补偿人房屋所在地的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以及发展和改革、城乡建设、公安、司法、...

·《劳动法》二次入职试用期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法》二次入职试用期的规定是什么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二、试用期规定解读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

·一、假释看守所的日期算不算刑期?
    一、假释看守所的日期算不算刑期?假释看守所的日期算刑期,根据《刑法》的规定,不管是被判处拘役还是有期徒刑,在判决前被羁押的时间才(包括在看守所的时间)都可以折抵刑期,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也就是说,在判决前被羁押的时间在判决是被视为刑罚执行时间的,所以,刑期执行过半是包括罪犯在判决前被羁押在看守所的时间的。二、假释的条件是什么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2)适用假释的刑期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0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适用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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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房产公证的费用是多少,办理公证应注意什么?
    夫妻双方结婚后,为了避免财产纠纷,双方可以选择去公证处对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公证,明确其归属。说到房产公证,你知道婚后房产公证的费用是多少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出了解答,供您阅读了解。一、婚后房产公证的费用是多少如果结婚后,想要对房产进行公证,夫妻双方可以直接到公证处,至于公证费用,公证处会根据财产比例情况收费。二、办理房产公证应注意什么1、应审查房产赠与公证是否是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无偿签订的在现实的社会和公证实践中,有些赠与人与受赠与人不存在任何的亲属关系或朋友关系,更不具有公益性的赠与,赠与人就自愿地将自己价值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房产无偿地赠给受赠人,而且不设置任何条...

·侵犯著作权合作作品的作者如何维权?
    侵犯著作权合作作品的作者如何维权?(一)自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后和解,则既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使侵权人避免声誉的损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侵犯著作权怎么维权(二)调解。指双方当事人在第三人的协助下协商解决纠纷调解人的范围十分广泛,双方可以选择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等双方信任的机关或者个人来主持调解。但调解必须建立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只要有一方不愿意进行调解,则不可以强行调解。(三)仲裁。依《著作权法》第54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

·辞退员工公司怎么赔付工资?
    辞退员工公司怎么赔付工资?员工被辞退可以按照规定的情况结算工资待遇和经济补偿金,不给发工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事项外,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应当符合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

·医疗纠纷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医疗纠纷起诉需要什么证据?一、医疗纠纷起诉需要什么证据医疗纠纷,常见的包括侵权和违约,也即侵权之诉和违约之诉。(一)医疗侵权之诉的诉前证据准备医疗侵权之诉,患方需要证明与医方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并发生了医疗损害;医方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诉前证据准备应以此证据责任分配为依据。1、患方的证据准备(1)证明存在医疗关系的证据交费单、挂号单等诊疗凭证及病历、出院证明等证据可以证明医疗关系存在;化验单、检查报告、处方等其他证据也能证明存在医疗关系。(2)证明发生医疗损害的证据病历、诊断证明、死亡证明等都是发生医疗损害的证据;化验单、检查报告,尤...

·2023房产继承税和过去的区别是什么?
    房产继承税和过去的区别是什么?房产继承税和过去的区别是性质不同,以前的房产继承税费是指税务机关征收的,现在的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活动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如:契税(非法定继承人征收)、遗产税等(我国目前暂未开征)。继承房产产权,是以死者没有遗嘱为前提的,必要条件是直系亲属才能有权利分享继承权。所以,在继承产权之前一定要先确定可同时享有该物业产权的人数,并提供有效的证明。先要去办理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和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有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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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担保人不还款会坐牢吗?
    而生活当中,如果要进行借款的话,那么会要求一个担保人,担保人存在,主要是为了债权人的利益着想的,确实也存在着很多担保人,也还不起债务的情况,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担保人不还款会坐牢吗?是不需要坐牢的,因为它涉及到都是民事方面的问题。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担保人不还款会坐牢吗?个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处理?《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民法通则》对...

·有效防范催收应收账款的风险
    (一)提高认识,坚定控制不良应收账款的决心。良性的资产循环是一个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条件,因资产变现困难形成大量不能按期偿还的应收账款,已逐渐成为企业破产最常见的原因,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特别是银行商业化运作的逐步到位,这种趋势必将进一步发展。不良应收账款不仅能导致财务状况的恶化,而且会危及企业的生产与发展。鉴于这种情况,企业要提高对应收账款管理的科学认识,把不良应收账款控制到最低水平。(二)完善管理制度,建立控制不良应收账款的制度保证体系。一是要建立信用评价制度,即具备什么样条件的建设单位才能达到可以垫资的信用标准和条件。二是要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对于建设单位付款方式、归还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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