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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606891412(王律师)
 (陈律师)

 金义都市新区合同律师法律咨询
·价格高于实际物品该如何索赔?
·填表贷款签字,但身份证和户口本得复印件没签字,请问有风险吗,别人能拿我的复印件骗人马
·田地被丢砖头下去不给我们种,还说是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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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办理了居住登记凭证,可我在异地,没时间去拿,这个可以个月去拿
·工伤鉴定后,钱晚给了两年,他们应该给滞纳金吗?谢谢
·我父亲去世后留下一份遗嘱是关于房产继承自书遗嘱,没有原件只是一份复印件,书写内容与签名均是复印件,只有年月日是亲笔写的,在一审当中将该份复印件做了司法鉴定,并送了检材书...
·孩子在学校晚上睡觉时从床上跌落,造成头骨骨裂,学校应付什么责任,应承担各种费用百分之多少。谢谢!
·我是在去年九月11号在工厂受伤去医院做了个核慈硔振是半月板撕裂内侧韧带拉伤,一至今单位没出一分钱,我问一下能评上劳动能力等级吗
·金义都市新区合同律师: 13606891412(王律师)  (陈律师) 
·欠钱不还还款日期到了该怎么
·因为我是中间人
·我老公是在受的工伤现在已经被认定工伤了就是还没有评
·本人在海门2016年7月份跟卖房者在中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交10万押金给房东,违约金10万元。房子所以拆迁房,房东还没有拿到房产证,拿的是收据,到2017年3月份左右准...
·私家车能不能保全,要走什么程序,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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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怀孕期间公司办理了停薪留职,期间公司不给予公资和任何的福利,我的产检假和产前的一个月产假也没有给休,公司还让我自己交了7个月月的个人保险,我可以起诉公司吗?还有一个...
·我想问有一个王xx吗。她母亲已走8年,父亲残疾人不能走路,不知在看守所没有
·对方不同意离婚,我要起诉
·司机拿着公司的出车款跑了如何起诉
·是被打的人先挑衅,能后我大伯叫了人打了他,但是我们还给了他一万我大伯现在还在拘留,已经2个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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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房产放弃继承权声明书需提交什么资料?
·未婚成男女在宾馆开房同住一室,触犯法律吗?
·进入工地八个月没签劳务合同可以按劳动法规定索赔双倍工资吗
·请问入室抢劫,已满十六不满十八岁,从犯,自首,会判多
·签订三的合现在才三个月房东要求收回房子或者答应他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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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前几年买了套店面房,房租合同写的是壹万玖千元一年,从08年3月开始出租,之后每年涨一千!到2012年3月止!她是一年一付,没有一次性付清,也没有押金!但是现在房价...
·前妻带孩子意外受伤"1264913l"""离婚一后孩子要手术治疗前妻有责任要承担医疗费吗我可以起诉吗之前离婚是协议离婚孩子扶养费也没要。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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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义都市新区合同律师法律常识
·农村房子无证如何立遗嘱?
    农村房子无证如何立遗嘱?农村房子无证应当在取得房产证之后才能够订立遗嘱。没有房产证的房屋遗嘱公证是不能进行的,没有房产证的话,无法公证遗嘱的,但老人可以选择其他的立遗嘱的方式。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因为我国关于不动产的权属证明适用登记制,没有房产证是很难证明房子属于你的合法财产,公证处自然不会公证,财产权属存疑的遗嘱。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1、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2、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3、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

·刑事案件审理期间新罪怎么处理
    刑事案件审理期间新罪怎么处理一、刑事案件审理期间新罪怎么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或者在七日内未回复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本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作出判决、裁定。”二、一审刑事案件审理时间一般是多久?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新婚姻法离婚房屋分割的规定有哪些?
    房屋是属于财产的一类,故而在离婚时,若房屋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是需要按照均等分割的原则进行分割的。在处理这类离婚案件的难点问题,根据现有的资料文件,难以确定还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针对这一现象,国家相关机关在新婚姻法离婚房屋分割进行了规定。一、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金义都市新区合同律师: 13606891412(王律师)  (陈律师) 

·出工伤辞退员工我提前多久通知?
    出工伤辞退员工我提前多久通知?一般情况下需要提前三十天。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二、工伤辞退员工怎么赔偿?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赔偿劳动者工伤补助金,然后再根据劳动者的工龄补偿工龄赔偿款,如果劳动者被鉴定委员会评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力...

·安徽九级伤残交通费的赔偿依据是什么?
    安徽九级伤残交通费的赔偿依据是什么一、安徽九级伤残交通费的赔偿依据是什么?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交通费,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交通费由车辆购置税、养路费、车船使用税、过路费、油费、保险费、日常维修保养费用构成。二、其他赔偿项目1、医疗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

·聚众斗殴罪判缓刑可以吗
    如果犯罪嫌疑人涉嫌聚众斗殴罪,往往会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追究法律责任的。这个时候很多人就有疑问了,如果罪名成立,但是犯罪情节比较轻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可以判缓刑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您可以阅读做一个了解。一、聚众斗殴罪判缓刑可以吗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暂缓量刑、缓量刑,是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如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缓刑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1、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

·疫情期间房贷不够还会被银行起诉吗
    一般情况下,不能还款银行是有起诉的权利的,不过由于疫情的特殊性,可以要求合理延期,和银行协商处理。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五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监视居住如何执行,哪些人可以适用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如何执行,哪些人可以适用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措施也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的,这主要是为了侦查的顺利进行而采取的,可以有效的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毁灭证据、有自杀自伤行为。那么这个监视居住该如何执行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监视居住如何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应当核实犯罪嫌疑人的住处。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住处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为其指定居所。人民检察院核实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为其指定居所后,应当制作监视居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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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次性解决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是什么?
    一、一次性解决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是什么工伤保险条例中没有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规定,长期待遇是按月支付的待遇,如一至四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不可以一次性支付;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可以协商解决。但在广东省等个别省市,对户籍在其他省市的工伤职工的长期待遇,经本人申请,可以一次性解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十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待遇应按《条例》相关规定支付,不得采取将长期待遇改为一次性支付的办法。《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户籍不在统筹地区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本人要求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

·协议离婚后是否可以争取抚养权,抚养权如何确定
    离婚后很多人都会因为抚养权的问题出现争执无法协商一致,所以需要通过上诉的方式来处理离婚,通过上诉的方式来处理抚养权的分配我问题以及财产的分割问题,但其实很多人在处理离婚的同时就已经对抚养权进行协商分配了,只是后续想要对抚养权进行变更,那协议离婚后是否可以争取抚养权再进行变更呢?协议离婚后是否可以争取抚养权已经协议离婚的话自然需要按照双方协议的内容进行离婚,如果其中已经协商好抚养权分配问题的话从原则上来说是无法进行变更的,当然如果对方无法进行抚养或者是对孩子的成长不利的话,我们是可以要求进行变更的。上诉抚养权确定办法总的原则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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