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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浑江区工伤律师法律咨询
·   我和某中医学院制药厂劳动争议将有2,现在企业困难大裁员整顿,党委政府可能要求市中级法院利用各种手段拖延时间以使整顿顺利进行,我至少有...
·工伤委托,律师费怎样算?
·同事故意捉弄  弄坏一个翡翠手镯 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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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南京板桥欧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我方施工任务已结束,已按合同竣工验收过了,可甲方不按合同结算,每次要工程款已没钱回复。我该怎么办
·老师您好,我今年27岁,老公31岁,结婚快三年了,现在小孩一岁半了。我们恋*的时间不长,但是恋*时也没发现有问题。结婚后天天在一起,感觉他不是一个对生活有激情的人,夫妻...
·别人欠我干活的工钱6000元一直拖啊说明天转微信的上午转支拖得不想给每次要总是付宝的可一直以各种理由不好转一直拖着去找他总是不在。我想问下这钱该好要回来啊
·08年我们购买的房子还没居住,屋顶就出现了裂纹渗水和漏洞。楼上进行了地暖改造装修。多方协商无果,将其起诉到法院。经过了一审我被驳回诉请;我上诉发还;再审对方败诉;目前楼...
·这样算几级伤残?可以提出哪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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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公经常酗酒,不管两个孩子,对家庭不负责任,我想离婚,他把酒喝多了自己都照顾不好自己,我"43062064l"""起诉离婚两个孩子都跟我,因为他经常酗酒,请问律...
·我帮我朋友在小额贷款公司贷了3万元钱的贷款。到手里000多。我是贷款人,我朋友的妈妈是担保人,我朋友也给我打欠条了。到现在已经2多了,没有还款,现在本金加利息一000多...
·离婚孩子有财产分割权么,孩子今22岁了
·不要驾驶证不交罚款行不行,掉肖了驾驶证不交罚款
·有关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赔偿、民事追诉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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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马,我是杨晋
·今天是2020年12月2日,已过二十年了,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8)六民初字第810号关于六安市双河镇法院判决被告王xx欠刘xx煤款12467元及欠款...
·别人拿我的信用卡刷了不还,我有他的录音聊天记录什么的能起诉他吗
·两前我姐夫偷偷潜入室、欲强*未遂,当时我为了二姐的婚姻、忍了、事隔这么长时间,现在想去法院告他、还能受理吗."w990mamt20
·你好你负责就是在网上投资资金被冻结账号你们能帮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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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   可能判四十天  罚款四千块 这个怎么能办缓刑或监外执行
·前几天开小货车撞了限高杆,车子受损,限高杆没事,所以就开车走了,现在收到交警处罚,说要扣驾照十二分,我想问一下这样处理是否合理?
·担保公司不需要告知贷款人就可随意扣车吗?
·欠了司机运费,货物被司机扣在丹阳一个礼拜了
·我有个兄弟在美发店上班,然后他不想做了,结果老板不给工资,后来我兄弟拿x去店里要钱,没有伤人就是拿了钱就走了,后来回家被公安抓了,我想知道要被判刑吗."w990ma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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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分居六年了不见面可以离婚
·朋友是江苏连云港的借我25000块钱不还跑路了  没有打欠条  怎么样才能要回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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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浑江区工伤律师法律常识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四个要件是什么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前者如拳打脚踢、刀砍枪击、棒打石砸、火烧水烫等;后者则如负有保护幼儿责任的保姆不负责任,见幼儿拿刀往身上乱戳仍然不管,结果幼儿将自己眼睛刺瞎的行为,就可构成本罪。既可以由自己实施,又可以利用他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实施,还可以利用驯养的动物...

·新婚姻法继承法对房产继承的规定是什么?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同时废止。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听说关于继承的问题,我们遇到的更多的是子女继承父辈的财产,其中有包括父辈的积蓄以及房产等,但是有时候我们也可以遇到在婚姻中关于继承的问题,而在婚姻中的继承也有一定的说明和规定,那对房产继承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民法典对房产继承的规定是什么一、继承房产有哪些条件继承房产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第一,房产继承有两种形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即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人,遗嘱继承必须是遗产人死前曾做过公证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第二,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一、人死后遗产由谁继承如果没有儿女?
    一、人死后遗产由谁继承如果没有儿女?人死后遗产继承如果没有儿女由其配偶和父母继承或者是生前留有遗嘱,按照遗嘱当中确定的人员继承。无子女的人去世了遗产可以捐赠,也可以留遗嘱给自己想要给的人,当然还可以按法定继承来继承,死亡当事人的配偶(不管是几婚,只要有婚姻登记证就是,也不管登记了几天。)以及父母(包括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养父母)都是遗产的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原则上,在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应该均分遗产。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顺序是什么?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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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违约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在合同中写明违约条款,明确双方的责任,特别是涉及高价物品和服务行为的合同,双方知晓自身责任后才能够在发生突发情况时通过协商进行具体的后续处理。合同相关法规表示责任构成要件需要有签订合同者的具体行为、免责事由,当事人其行为造成的后果和原因之间的关系。以下是相关法律信息:一、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违约当事人应具备何种条件才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可分为一般构成要件和特殊构成要件。所谓一般构成要件,是指违约当事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形式都必须具备的要件。所谓特殊构成要件,是指各种具体的违约责任形式所要求的责任构成要件。例如,赔偿损失责任构成要件包括...

·94年前事实婚姻离婚怎么规定的?
    事实婚姻离婚怎么规定?事实婚姻办理离婚有两种方式:第一,协议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去民政局办理,但是因为双方没有结婚证,并且在民政局没有结婚登记的档案,所以需要夫妻双方先补办结婚登记后在重新办理离婚手续;第二,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需要原告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去法院起诉离婚,因为没有办理结婚证,所以原告起诉时需要提交双方属于事实婚姻的证据,户口本可以显示双方的身份信息情况,如果户口本中没有写清楚双方系配偶关系,可以由当地村委会,居委会出具证明,证明双方是夫妻关系然后找派出所盖章确认。只有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才构成‘事实婚姻’,此时间截点后在法律上为同居关系。其次,关于同...

·抢劫罪最轻判几年
    3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构成抢劫罪的,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定罪量刑:(1)抢劫一次以上三次以下的是判三年十年有期徒刑并要处以罚金。(2)抢劫三起以上的,判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乃至死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

·劳动争议有哪些处理机构
        一、劳动争议有哪些处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117号令)规定,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负责调解本企业内部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行政代表和企业工会委员会代表组成。  &nbs...

·老人去世子女继承顺序是平等的吗
    老人去世子女继承顺序是平等的,另有遗嘱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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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中一般地域管辖采用的是什么原则?
    我国民事诉讼中一般地域管辖采用的是什么原则?在民事诉讼中,出现地域管理权异议时,确定地域管辖要遵循一定的原则。首先要确定地域管辖的标准,一般来说,按照诉讼人人所在辖区来确定,或按照诉讼标的物来确定,按诉讼人所在辖区来确定的,是一般地域管辖;按诉讼标的物来确定的,是特殊地域管辖,在我国民事诉讼中一般地域管辖采用的是原告就被告原则。一、原则规定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般地域管辖使用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实施原告就被告的理由一方面在于抑制原告滥诉,是被告免受原告不当诉讼的侵扰;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人民法院传唤被告参与诉讼,对诉讼标的物进行保全和勘验,有利于判决的执行。《民诉法》第21条...

·非全日制劳动关系,派遣劳动关系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在我国的劳动法中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劳动合同中包含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但是劳动关系有很多种,其中就由两种容易混淆就是非全日制劳动关系,派遣劳动关系,那么二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呢,下面的我们就来为您整理编辑。—、非全日制劳动关系许多国家都将非全日制用工作为一种灵活就业的重要方式。非全日制用工对于促进就业、保障劳动者的生活权利发挥着重要而积极的作用,《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作出了区别于全日制用工的特别规定,具体包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工作时间每天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而不必像全日制用工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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