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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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南建筑律师业务范围:辉南建筑律师,辉南建筑工程律师,辉南建筑房地产律师,辉南工程欠款律师,辉南建设工程律师建筑许可,土地使用,装饰装修,招标投标,物业管理,施工承包,业主维权,工程管理,房产赠与,房产开发,房产继承,工程索赔,工程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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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南建筑律师法律咨询·工伤七级的一次性赔偿怎么?
·生病了时间不长了,想跟两个孩子留现金怎么留?两个孩子都未成年!一个14岁,一个4岁没啥亲人
·我在公司上班了,这中间因为商场装修我们就在家休息,没有辞职,休息了一个多月,昨天领导突然跟我说要降我的职,我原先岗位由另外一个人来。我很生气,我没有违反公司任何一条规定...
·辉南建筑律师: 13766182349(曾律师)
·我家五暖气不热,与物业联系五未解决,推说是别层关了,可别层有物业装修认可的合同不让修,请问我该怎莫办。
·做法医鉴定如果只是受害方之间找的公安做的鉴定是否有效如果我们不服可不可申请重新鉴定
·2018.8_2019.8月,我承包柳城鑫能电厂维护,期间合同外为电厂大修二台风机,当时总经理把费用和半个月的工资一起发给我(有他的证明),后来他调走,合同结束后新总经...
·赵律师你好:我们几个同事是在街道办事处工作了30多年了,前年和去年分别都退休了。就被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街道工会取消了工会福利待遇。请求赵律师给我指导一下。谢谢!
·刚生完孩子用医保报销,补贴能取出来吗
·辉南建筑律师: 13766182349(曾律师)
·工人在下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快到家的时候又自行返回工厂途中,企业并未通知其回厂),请问企业是否有责任?
·春江花园房子我全款付清。现在已经三年还没拿到不动产权证,这事怎么处理,是否可以起诉xx置业有限公司。
·刘律师您好我去年七月份在无锡打工在工地上认识一个外地四川的男人他用情感骗了我的钱和色开始他是以借钱的方式向我要钱他说好要还我的可是现在他把我的所有联系方式都给拉黑删除而...
·律师你好,我是巢湖司集中龚行政村后龚村村民,常年外出务工(油漆工),2015至今在包工头(苏湾人)的工资约60000元,一直讨薪未果,有打的工资欠条,请问律师我向哪级法...
·女方未成年怀孕男方监护人要赔钱吗
·辉南建筑律师: 13766182349(曾律师)
·没有手印,只有签字,也没身份证复印件,有效吗san没有手印,只有签字,也没身份证复印件,有效吗887706
·我有两兄弟,没建房之前父母哥嫂都同意放弃两处同等宅基地,说好我建房属于我个人所有,如今我哥嫂早年在城市买的私房不能确权,两处宅基地倒了一处被集体收回,没倒的房子我已装修...
·你好,我被人忽悠,在xx用了一张身份证借三千块,他们贷款条做的是一个五千多苹果手机,但我手里就三千,业务员提了几百块,一个月50,还十二个月,还了三个月问他们,他们说还...
·A三人打B一个,却被B一个人打成轻伤,但B当时没报警,现在应该怎么办
·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女方感情不和,男方不同意
·辉南建筑律师: 13766182349(曾律师)
·朋友用自己账号借款分了期可以起诉让他一次性结清剩余欠款吗?不止欠款软件他还另外欠了我钱,可以加我微信沟通吗
·您好!前些时日在**网络公司上班,当时说好,试用期工资2700,转正之后3000的,,就在一个月的时候,他说,感觉我不能胜任之类的,还说了很多讽刺的话,说什么,自己认为...
·您好,我是安徽省人刚到苏州太仓工作,马上就正式签合同了,所以想问一下苏州太仓市的社保比例,谢谢您了
·树根,没经过管理,和,安全措施算不算盗窃
·在某超市购物被误以为是小偷,由于当事人受到惊吓,先住院治疗,超市已付治疗费6000,但以后治疗不再负担(病人还未出院)。要当事人垫付。这种情况我们不想和超市打官司,想起...
·辉南建筑律师: 13766182349(曾律师)
·摩托车撞行人致使行人脑部受到严重伤害该怎么样索
·我自己的地自己占用做生意了请问能确权吗如果土地明不做生意了现在能不能确."w990mamt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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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南建筑律师咨询解答·问问车管所。 weihaiyang
·这个要视情况具体分析。 匿名
·如果不想结婚建议最好不要生。 太公钓鱼
·辉南建筑律师: 13766182349(曾律师)
·可以向政府部门投诉. 律师
·你好,我这边接到一个电话说是法院的,有我的案件,但我这边没有接到短信通知,. 网友
·完整表达问题,建议电话咨询或到当地律所面询为宜 zag1971
·协商一下,如果知道身份证上的地址或委托律师去派出所调取. 张锦天
·与当地律师联系。. 何晓艳
·辉南建筑律师: 13766182349(曾律师)
·再聘请律师诉讼。 潘兆忠
·可以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发传单是违法的。 宋瑞岭
·建议根据你的能力决定。 weihaiyang
·但问题是如果是房子,对方没有房子要住,但没有钱给,那就麻烦了。 潘兆忠
·可以起诉他。 ljp334202
·辉南建筑律师: 13766182349(曾律师)
·委托律师应诉吧。 weihaiyang
·要小三抚养你三个孩子,没有法律依据。可以和老婆好好谈谈,如果没有感情了,是可以离婚的。 宋瑞岭
·咨询当地民政局。 weihaiyang
·按照合同约定办。 吉增萍
·诉前,诉中都行 张锦天
·辉南建筑律师: 13766182349(曾律师)
·好哇,律师可以辩护。 宋瑞岭
·先交罚款吧。 weihai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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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南建筑律师法律常识·外国人劳动仲裁是否适用于我国的法律
外国人劳动仲裁是否适用于我国的法律现在我国境内的一些大型优秀的企业,聘请的都有外国高管或者是外国员工。外国员工和我国境内的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以后,可能也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引发劳动仲裁。问题是有一部分在我国工作的外国人员,其实比较担心的一个问题是,外国人劳动仲裁是否适用于我国的法律?一、外国人劳动仲裁是否适用于我国的法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在境内,不论它的国籍是外国还是中国,也不论劳动者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同...
·犯罪行为人怎样争取缓刑?
很多犯罪行为人因为实施了一些犯罪行为,被判处了刑罚,但是对于一些情节比较轻微的,是可以判处缓刑的,所以这些犯罪行为人都会想尽办法,请律师,在审判的时候认错态度非常的好,所以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就会根据这些条件判处缓刑。那么行为人怎样争取缓刑,具体内容是怎么样的?一、怎样争取缓刑争取缓刑,就要有证据证明自己符合缓刑的条件。《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刑事诉讼法关于二审程序的功能是什么?
在案件审判中会有一些当事人对案件的判决结果不服或认为审判有误,对于这样的情况可进行上诉要求二审来处理和解决。二审的实行是为了对一审结果做进一步审理,让当事人心服,更为保证法律的公正性。刑事诉讼法关于二审程序的具体功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刑事二审程序的基本功能——权利救济功能权利救济包括对实体权利的救济和对程序权利的救济。对实体权利的救济主要是通过纠正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和刑法适用方面的错误,来实现对刑事责任的公正评价。对于被告人来说,一审错误地认定其实施了犯罪行为,错误地认定了对其不利的情节,以及应当认定却没有认定对其有利的情节,都是对其实体权利的侵犯;此外,在罪名认定和刑罚裁量方面...
·辉南建筑律师: 13766182349(曾律师)
·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
即使夫妻离婚解除了婚姻关系的,此时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也还是存在,不能因为离婚就免除对自己的抚养。这种情况下,注定只有一方可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而另一方则需要实际支付抚养费。那此时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夫妻离婚孩子由谁抚育夫妻离婚后,是从法律上解除了婚姻关系,夫妻间的相互的权利和义务随之终止。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解除了婚姻关系也就解除了对孩子的抚养、教育的义务。2001年4月28日修正后公布实施的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由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此,夫妻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提交材料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提交材料有哪些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如果是想要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话,那么必须要满足发起人数在2-200人之间,同时还要满足设立的其他条件才行。此时提出设立申请的,需要同时递交相应的材料,那么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提交材料有哪些?以下是具体介绍。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董事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全体董事签字)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由发起人签署或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或者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4、全...
·员工申请工伤鉴定时效是多久?
我国劳动法明文规定,当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公受伤,单位应当给予相应的赔偿,这是劳动法给劳动者的一种保障。但是也有很多人因为某些原因没有及时行使这个权利,导致过了时效而不能再申请工伤鉴定。那么,员工申请工伤鉴定时效是多久呢?员工申请工伤认定是工伤维权的第一步,是依据《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以及地方立法,由工伤职工、职工近亲属或用人单位,在规定的工伤认定的时效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对职工受伤或死亡作出是否为工伤的行为。一、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发生工伤后,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关于实践合同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实践合同法律规定有哪些?想要知道民法典中关于实践合同的规定有哪些,我们得先了解实践合同的概念,同时还要把握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区别。因为实践合同是与诺成合同相对应的,但这仅是学理上的一种分类而已,对于它们的区分主要是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一、实践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比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等。二、实践合同的法律规定类型:(1)保管合同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被我国...
·生产销售假药如何判处罚金
生产销售假药如何判处罚金?生产销售假药的罚金标准没有明确的规定,是法官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自由裁定的。《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二、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
·辉南建筑律师: 13766182349(曾律师)
·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男女未婚同居的建立的是一种非法同居关系,虽然这种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但如果在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就财产、子女等问题产生纠纷的话,起诉到法院还是会处理的。那么您知道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吗?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同居财产有哪些同居财产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或财产。主要包括:(一)公民的收入,如工资、奖金;(二)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如双方投资的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如出版作品的收益;(四)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比如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
·托管企业劳动关系应该如何证明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只要自己是属于正常的劳动关系,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也是可以通过其他方法进行证明的。如果发生劳动纠纷以后,您一定要知道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自己也应该知道如何证明事实劳动关系,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托管企业劳动关系应该如何证明?托管企业劳动关系应该如何证明?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
外国人劳动仲裁是否适用于我国的法律现在我国境内的一些大型优秀的企业,聘请的都有外国高管或者是外国员工。外国员工和我国境内的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以后,可能也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引发劳动仲裁。问题是有一部分在我国工作的外国人员,其实比较担心的一个问题是,外国人劳动仲裁是否适用于我国的法律?一、外国人劳动仲裁是否适用于我国的法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在境内,不论它的国籍是外国还是中国,也不论劳动者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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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夫妻离婚解除了婚姻关系的,此时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也还是存在,不能因为离婚就免除对自己的抚养。这种情况下,注定只有一方可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而另一方则需要实际支付抚养费。那此时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夫妻离婚孩子由谁抚育夫妻离婚后,是从法律上解除了婚姻关系,夫妻间的相互的权利和义务随之终止。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解除了婚姻关系也就解除了对孩子的抚养、教育的义务。2001年4月28日修正后公布实施的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由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此,夫妻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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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提交材料有哪些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如果是想要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话,那么必须要满足发起人数在2-200人之间,同时还要满足设立的其他条件才行。此时提出设立申请的,需要同时递交相应的材料,那么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提交材料有哪些?以下是具体介绍。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董事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全体董事签字)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由发起人签署或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或者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4、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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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未婚同居的建立的是一种非法同居关系,虽然这种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但如果在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就财产、子女等问题产生纠纷的话,起诉到法院还是会处理的。那么您知道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吗?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同居财产有哪些同居财产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或财产。主要包括:(一)公民的收入,如工资、奖金;(二)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如双方投资的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如出版作品的收益;(四)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比如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
·托管企业劳动关系应该如何证明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只要自己是属于正常的劳动关系,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也是可以通过其他方法进行证明的。如果发生劳动纠纷以后,您一定要知道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自己也应该知道如何证明事实劳动关系,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托管企业劳动关系应该如何证明?托管企业劳动关系应该如何证明?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