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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庄镇房产律师法律咨询
·你好!请问双方离婚了,有一个十岁的小孩,小孩判在女方,现在女方离家出走了,联系不上,请问这事咋办
·我想咨询一下,按照最新的婚姻法规定,未到婚龄就已育一孩,小孩上户口时是否需要征收社会抚养费?到适婚龄的时候注册登记时,是否会罚款?而小孩上户口是否也要征收社会抚养费?
·请问葛律师,村委会侵权占地挖沟,不予赔偿。涉嫌侵占补偿款,能否刑事诉讼连带民事诉讼。请问您2号上班吗?我想和您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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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领了结婚证,男方不能生育,离婚要退彩礼吗
·以招聘司机被骗贷款买车,现在车不想上牌了,定金5千,保险退了11300元现在要求我赔3千,约去派出所解决要怎么办?
·工伤赔偿纠纷,劳动仲裁程序怎么走
·我一个朋友欠我钱,听一个朋友说是被看守所抓走了,我想确定他是不是在看守所, 洛阳市看守所
·公司说我的病历本上的字看不懂。影响我报工伤。要让我我去找医生重新写公整的字请问有必要吗san公司说我的病历本上的字看不懂。影响我报工伤。要让我我去找医生重新写公整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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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城女性行事治安拘留5天会关在哪里
·本人离异今40,女岁半随母。还没有再结婚的打算。名下有未过户门市一间,住房一套,理财和意外险,个体户。想立个遗书,表明如有意外,给女儿每月抚养费8岁,所有财产归父母亲所...
·刑事诉讼法是不是规定立案登记制?为什么我邮寄给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申诉材料久久不见?立案的消息呢?显示已签
·关于合同未到期被公司解雇问题
·交通事故责任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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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驶证与车架号不符,4S店交错车
·想在老家把户口迁过来,想找律师弄一下
·高压铁塔基座占用耕地如何补偿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前男友向我借了十五万多,有支付宝微信转帐记录,和微信聊天的记录可以起诉吗?
·我转租了一间门面房,然后到期了房主要收房子,转租客和原房主也签的有合同,但是房主找不见租客,找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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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是股市诈骗,但证据不足,怎么办?要不要打官司,律师费按照件数计还是标的计费报110不立案录音证据有效吗,需要做公证吗?大概每件公证多少钱
·你们好,我是湖北咸宁人,在未经家人允许下也未通知家人的情况下,我的爷爷和奶奶的坟墓(那个地方被征用为开发区,村里的人与开发商签了合同,村里人却未通知我们,村里人就把坟墓...
·开发商拖欠工资4多了,每过只给一点,平常去要根本找不到人,求助求
·我有个家属在水泥厂工作,自己买的汽车给人家水泥厂转石头,没签合同,转石头按方计费,不久前开车到水泥厂后(已到场地)有病送医院抢救无效,当天死亡,不知是否能得到赔偿,是否...
·请问一房二卖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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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煤矿井内被砸导致腰椎骨?
·有个女的说和我老公有染,没事就给我发信息,打乱我的生活。
 黄庄镇房产律师法律常识
·广东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
    广东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广东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修订)1、总则1.1为保障公司依法经营,规范合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南方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1.2合同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及“审批权与签署权相分离”的原则。2、适用范围2.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直属各地市供电局及其职能部门、二级机构以及县级供电子公司。2.2公司直属中心机构2.2.1广东电网公司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广东电网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广东电网公司电力通信设备运维中心、广东电网公司教育培训中心、广东电网公司物流中心按照大型及以下地市供电局的...

·短期职工薪酬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相比有区别吗?
    在当今社会经济中,其中不乏用人单位在用工需求大的时候,会聘请短期职工,以缓解其短时间内的用工需求问题。在劳动法中没有短期职工和长期职工之分,只要是职工都要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短期职工薪酬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有怎样的区别?接下来将为您讲解一下。一、短期职工的定义:短期职工:泛指在工作场所里非正式雇用的劳工,通常以日薪计酬。也不像正式的劳工能够享有退休金与每月最低工资的保障。临时工又分成约聘雇员,与人力派遣,这两类。聘用临时工目的为处理短期出现的额外工作,例如因为长工放产假,所以聘临时工当替工。当工作上出乱子时,临时工都会被首选开除,或称代罪羔羊。二、《劳动法》中对于短期职工的规定...

·国有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1、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登记。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2、住宅土地使用权的自动续期,是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续期制度的一个重大例外,等于向社会宣告:住宅土地使用权经登记而取得,因为自动续期而长期有效。该规定的意义在于:奠定了住宅土地使用权可以事实上长期存续的法律基础,成为本世纪以来我国重树民众创造和保有财富信心的最具价值的法律制度。3、《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没有规定任何条件,那些主张住宅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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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一、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双方自愿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不侵犯他人或国家利益。《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或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的;(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四)损害公共利益的;(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意义是什么房屋交易登记备案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管理,审查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商品房的合法性,以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核心...

·网约车新规定具体内容有哪些?
    跟着互联网技能越来越兴隆,咱们的衣食住行都越来越依赖于网络。咱们可以在网上购物、叫外卖,就连出门打车也不用再永无止境地等候,而是只需在手机上找到打车软件,悄然一点,网约车便随叫随到。但是,网约车虽然方便了咱们的出行,随之而来的网约车的合法性问题也是人们争辩的焦点。那么,网约车合法吗?网约车新规定就是以下这些。网约车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简称。在构建多样化服务体系方面,出租车将分为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2016年5月31日,教育部、国家语委在京发布《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2016)》,“网约车”入选十大新词。2016年7月28日,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

·有借条的情况下要如何提起诉讼
    一般情况下,人们在借钱时会写借条,债权人可以凭借借条向债务人追债,追债可选择诉讼的方式。具体来说,债权人有借条的情况下要如何提起诉讼呢?现实生活中,不少熟人之间的借款并没有打借条,那么对于债权人来说,没有借条应该如何起诉呢?对于这两个问题,本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一、有借条的情况下要如何提起诉讼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1、...

·公司分立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公司分立的法律效果是什么一、公司分立的法律效果是什么(一)公司的变更、设立和解散在派生分立中,原公司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并产生新的公司人格——分立出来的公司。在新设分立中,原公司解散,人格消灭,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新的公司。(二)股东和股权的变动公司的分立不仅导致公司资产的分立,而且导致股东和股权的变动,在派生分立中,原公司的股东可以从原公司中分立出来,成为新公司的股东,也可以减少对原公司的股权,而相应地获得对新公司的股权;在新设分立中,股东对原公司的股权因原公司消灭而消灭,但相应地获得对新公司的股权。(三)债权、债务的承受分立后的公司按照分立协议的约定和法律规定...

·写字楼居间代理合同范本是什么
    写字楼居间代理合同范本是什么写字楼居间代理合同样本甲方:乙方(居间人):委托人:委托人: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甲乙双方本着互惠共赢的原则,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根据《民法典》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事项寻求合适的写字楼。基本要求区域:面积:______________办公人数:_________租期:________租金:__________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其他需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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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认以及赔偿标准
    因为现在的交通事故是越来越多了,这也确实不是您想要看到的,在当事人双方不能合理有效的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一般都是请交警帮忙处理的,但是作为肇事者当事人对于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认怎么办,以及赔偿标准规定有哪些,的我们为你整理如下。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认不履行赔偿的,受害方要是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后也会判决赔偿,法院判决后还是不赔偿的,会行政拘留责任方,同时受害的一方要是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就会查封责任方的财产,拍卖后用来赔偿受害方。《民事诉讼法》二百三十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百二十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

·道路交通事故范围是怎样的
    并不是只要车辆之间发生的事故就一定属于道路交通事故,而要是不属于的话,就不能按照交通事故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其实,我国早就在道路交通事故范围上面作出了规定,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一下吧。一、道路交通事故范围是怎样的根据该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发现,构成交通事故的事件应当包含以下几个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事故可归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否则,不属于交通事故:第一,事故的发生必须与“运行中”的“车辆”存在某种关联,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对于“机动车”,是指靠动力装置驱动用于在道路上行驶的轮式车,对于非轮式车,如挖掘机(属履带式车辆)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机动车;对于设计的非用于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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