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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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武清区黄庄街道行政诉讼律师常年代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应对、信息公开申请等案件,天津武清区黄庄街道行政诉讼律师代理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限制人身自由、责令停产停业、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没收财物、颁发许可、违法行使职权国家赔偿等行政行为不服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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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庄街道行政诉讼律师法律咨询·故意*人会根据事情的因果判刑的吧,不一定是死刑是吗还有他的程序是怎么走的,我知道现在人已经在市局,可是我们怎么才能见到人,还有负责这样的案件的费用大概多少
·我老婆要离婚说孩子不是我的但是我知道就是我的我和孩子的感情很好但是老婆说要孩子18岁自己选择的我不想答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前男友向我借了十五万多,有支付宝微信转帐记录,和微信聊天的记录可以起诉吗?
·黄庄街道行政诉讼律师: 13821012202(刘律师)
·老师打小孩现在小孩都不想去上学了
·广州从化10级伤残可赔多少?
·你好,请问一下眼睛一只因在工厂上班废品打的致使眼晴看不见了请问一下是几节伤残有多少赔偿。谢."w990mamt20
·王律师你好,我让对方为我安样品定做机械产品,做完后,对方的产品没有达到新样品的效果,而且产品的内部材质也不同,我要求退货退款,对方不同意,对方还要继续做产品,
·81年弟兄二人相继结婚,由于当时人多住不下,父亲向村组申请,批了一处新宅2.83分,父亲盖了新房,老大要了新宅,弟要了不成形2.4分老宅,并持有老宅证,由于种种原因没过...
·黄庄街道行政诉讼律师: 13821012202(刘律师)
·我哥前去世后我嫂子去八月份哄着我爸把房子过到她名下了可是我嫂子不按她说的办钱不出也不养还不让住我爸现在要回房子可以吗能要回来吗
·对方无照驾驶,倒车撞伤人
·没到法定龄结婚生孩子没办结婚证,现在离婚还在可以上户口?/p>
·可以要求,但不强制的。
·显示银行卡为涉案账户,被冻结,去银行,银行说是公安局通知冻结的
·黄庄街道行政诉讼律师: 13821012202(刘律师)
·我老公在外面有情人而且有了私生子都有五岁了,我们2月份在石首申请协议离婚,他人在广州,我们2015年在广州买的房他和小三私生子一起住在我们房子里,我要怎么告他重婚罪
·暂无
·你好,司法鉴定中心笔迹鉴定出报告的时间
·关于股权转让后债权债务的咨
·房子是婚前男方父母给买的要公正吗
·黄庄街道行政诉讼律师: 13821012202(刘律师)
·你好我在加油站上班,对方酒后来加油,停车位置到一个油x够不到让他往前开开他无理取闹然后打了我,请问对方构成寻衅滋事吗
·李律师您好!03年您帮我打个一场官司,我还想找您打一官司,打您手机停机了,我号码
·因贩x,车及手机身份证都扣了,这些东西什么时候能拿回家,去哪里拿?谢谢
·我叫陈建,身份证号:320324197407272977是江苏省睢宁县的一名特困职工(可查询),为了生活,我想提升学历拿个大专文凭,今年5月,我上网咨询了一下,南京一步...
·意外伤害,出院后赔偿问题
·黄庄街道行政诉讼律师: 13821012202(刘律师)
·你好,请问一下我原来的离婚判决书没有了可以帮忙䃼办一下
·有个老板欠我1万元工资打电话不接发信息把我拉黑了我怎么才能把钱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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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庄街道行政诉讼律师咨询解答·可以起诉离婚. 律师
·你要是不愿交,可以提出来。村里没有强迫吧? 宋瑞岭
·你反悔,要支付违约金,定金也不能取回了。 宋瑞岭
·黄庄街道行政诉讼律师: 13821012202(刘律师)
·110执法记录仪保存时间应该在十五天以上吧,你可以与处理民警说下,让他帮忙保存起来,你日后会作为证据使用。 ybaofeng
·可以请律师查询。. 乐山张
·情节严重的可以报警处理。 weihaiyang
·这个要带离婚的起诉书,并提交相关小孩、财产等相关证据的证明。 潘兆忠
·安全生产还是要听监理的 张锦天
·黄庄街道行政诉讼律师: 13821012202(刘律师)
·涉及相邻权,可以起诉维权。 宋瑞岭
·咨询公安监管支队。 weihaiyang
·不影响,正常过户. 律师
·要证明是你父亲借给你的。 ljp334202
·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 weihaiyang
·黄庄街道行政诉讼律师: 13821012202(刘律师)
·女方只能应诉,表达自己的意愿。 宋瑞岭
·即使你提供了财产线索,法院也要核实清楚才好执行。 weihaiyang
·可以与当地律师联系。. 何晓艳
·起诉时间过期吗. 网友
·可以委托律师会见。 weihaiyang
·黄庄街道行政诉讼律师: 13821012202(刘律师)
·如果是醉驾可能会被判刑。 weihaiyang
·那要按照你们的合同来办的。 潘兆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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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醉驾可能会被判刑。 weihai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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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庄街道行政诉讼律师法律常识·子女抚养费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要求变更?
抚养费的数额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在原定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确定的数额明显不够时,子女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况有:原定的抚养费数额已难以满足今后的实际生活需要;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有其他正当理由。父母要求减免抚养费的情况有: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无力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抚养能力;因犯罪被收监,无力给付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部分或全部的。但是,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
·划分医疗事故等级的依据是什么?
划分医疗事故等级的依据是什么?一、划分医疗事故等级的依据是什么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条的规定,划分医疗事故等级的依据是“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1、医疗事故损害的是患者人身这一客体,这种损害可能是死亡,可能是残疾,也可能是由于器质性损害导致的功能障碍,这种损害是客观的,是可以检查、检测到的。在医疗事故的分级中没有考虑精神损害问题。2、医疗事故等级的划分依据是医疗行为对患者人身的损害程度。损害程度是通过损害的后果来体现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9条的规定,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是决定医疗事故具体赔偿数额的因素之一。二、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主...
·一、没有领结婚证如何分割财产?
一、没有领结婚证如何分割财产?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
·黄庄街道行政诉讼律师: 13821012202(刘律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确定构成抚养关系?
抚养关系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是经常可以听到的一个名词,但是实际上抚养关系,在法律当中也是存在着一个概念的抚养关系,主要是用于确定一些财产的继承方面的,比如说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形成的抚养关系,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确定构成抚养关系?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确定构成抚养关系?扶养关系由于父母一方离婚或死亡,双方或一方再行结婚,子女同其生母或生父再婚后的夫或妻即为继父母子女关系。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继子女才有继承权。《继承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
·适用于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
适用于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20,共分十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各级别定级原则分别是: 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或无生活自理障碍。 五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
·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
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我国目前存在几种土地法定的出让方式。主要的国有土地出让方式由协议、招标、拍卖、挂牌。每种出让方式的条件和要求都有法律的具体规定。在现实中,采取某一种出让方式是根据现实的实际情况结合主体的条件决定的。我们今天给给您介绍下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中的具体规定。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拍卖出让方式引进了竞争机制,排除了人为干扰,政府也可获得最高收益,较大幅度的增加财政收入。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投资环境好、盈利大、竞争性强的商业、金融业、旅游业和娱乐业用地...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需要哪些证据?一、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需要哪些证据?1、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社团登记证等;(3)当事人名称在建设工程法律关系成立后如有变更的,应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2、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备忘录、现场工程签证单等;3、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1)工程预、决算报告;(2)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
·对于在重婚中后婚是否有效?
对于在重婚中后婚是否有效?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重婚的婚姻是属于无效的婚姻,所以重婚罪第二阶段的婚姻是无效的,无效的婚姻会被撤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第十一条【胁迫结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十二条【婚姻的无效】无效或被...
·黄庄街道行政诉讼律师: 13821012202(刘律师)
·借条的标准格式合法有效的是怎样的
借条的标准格式合法有效的是怎样的?借条的标准格式合法有效的是怎样的借条的标准格式借款人姓名:___________性别:____出生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有效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常住地址:省市今______借到现金人民币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元整)。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月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共___个月)。全部本息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还清。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本息,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每日千分之五计收担保人姓名:___________性别:____有效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一直以来,单位集体房屋产权归属如何界定是人民关注的焦点和热门
一直以来,单位集体房屋产权归属如何界定是人民关注的焦点和热门话题,因为这是切实关注到人民切身利益问题。但大部分人对于单位集体房屋产权应该归谁所有,以及到底什么是集体产权房都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这就导致了出现了很多民事纠纷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分析一下。一、单位集体房屋产权归属如何界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和商品房虽都同属财产,应有物权的归属,但长期以来,都是商品房有产权证,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却没有产权证,进而其物权也得不到法律上的承认和保证。如果购房者在取得房屋后没办理到房屋所有权证,那么他所购的房屋所有权处在一种未经法定形式确定的状态,购房者不能取得如下权利:1、不能赠与、买卖、置换、继承...
抚养费的数额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在原定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确定的数额明显不够时,子女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况有:原定的抚养费数额已难以满足今后的实际生活需要;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有其他正当理由。父母要求减免抚养费的情况有: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无力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抚养能力;因犯罪被收监,无力给付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部分或全部的。但是,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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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确定构成抚养关系?
抚养关系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是经常可以听到的一个名词,但是实际上抚养关系,在法律当中也是存在着一个概念的抚养关系,主要是用于确定一些财产的继承方面的,比如说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形成的抚养关系,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确定构成抚养关系?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确定构成抚养关系?扶养关系由于父母一方离婚或死亡,双方或一方再行结婚,子女同其生母或生父再婚后的夫或妻即为继父母子女关系。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继子女才有继承权。《继承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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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20,共分十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各级别定级原则分别是: 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或无生活自理障碍。 五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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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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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重婚中后婚是否有效?
对于在重婚中后婚是否有效?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重婚的婚姻是属于无效的婚姻,所以重婚罪第二阶段的婚姻是无效的,无效的婚姻会被撤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第十一条【胁迫结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十二条【婚姻的无效】无效或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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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的标准格式合法有效的是怎样的
借条的标准格式合法有效的是怎样的?借条的标准格式合法有效的是怎样的借条的标准格式借款人姓名:___________性别:____出生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有效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常住地址:省市今______借到现金人民币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元整)。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月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共___个月)。全部本息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还清。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本息,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每日千分之五计收担保人姓名:___________性别:____有效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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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单位集体房屋产权归属如何界定是人民关注的焦点和热门话题,因为这是切实关注到人民切身利益问题。但大部分人对于单位集体房屋产权应该归谁所有,以及到底什么是集体产权房都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这就导致了出现了很多民事纠纷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分析一下。一、单位集体房屋产权归属如何界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和商品房虽都同属财产,应有物权的归属,但长期以来,都是商品房有产权证,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却没有产权证,进而其物权也得不到法律上的承认和保证。如果购房者在取得房屋后没办理到房屋所有权证,那么他所购的房屋所有权处在一种未经法定形式确定的状态,购房者不能取得如下权利:1、不能赠与、买卖、置换、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