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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821012202(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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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之前我在情感机构办的挽回计划,现在还有一周到期,没有挽回成功的迹象,老师总是让我别着急,这种情况该怎么
·9点半0点之间保安未经敲门自行开启女生宿舍门,而且女生没有穿衣服,女生可以告他
·全资国企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可否派出自己的员工进入有限合伙企业管理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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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与别人结婚几了,并生了一个女孩,我跟她没有办理离婚,这算不算重婚
·网上兼职做到一半没钱做了。刷了三千,"41460949l"""退。她说退不了,已经帮我申请了,说三个工作日审核,三个工作日即可到账,说她们是正规平台,还给我看了她们"3...
·律师您好我是汉中市一个县医院院长:因患肾癌003月至八月一直治在这八多期单位一直没有给我发工资:我该怎么
·我十月份离职的工资公司没给,现在过回家要用钱,怎么办?
·你好,我想问下,我在网上*博输了很多,连婚都离了,输了几十万,我现在后悔死了,我想问下钱能要的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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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都是二婚后生了一个男孩,老公对我有暴力,孩子现在二周岁多了,老公工资比我高很多,孩子一直是我和我母亲带的,现在想离婚,我能要回孩子吗?
·房客欠我房租6000元逃走了,我该怎么讨回房租
·我想请你帮我申诉一件故意伤害案,是因为家庭矛盾引发的。我老公的弟弟跟我打架,两年后派出所才我说他鼻梁骨折,耳膜穿孔。轻伤二级。
·我是被告人家属,被告人于2019年9月9日被乡镇派出所带走,当月17日因《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被批捕带到了看守所,于今年4月*日接到电话通知一名直系亲属参加庭审现...
·你好!叶律师,请问老百姓没有犯型事案例,被派出所传话去,派出所有权暴力执法吗?况且子我身上还有伤。谢谢!我是泰兴市,姚王,石桥三组。🙏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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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过年*博,过后10多天才抓人,没有抓到现场。经别人举报。已经抓去拘留所一个多月了,没有消息。判决没有下来。
·郑律师你好?工伤八级,快十个月了老板不管我该怎么做
·我*人关在焦作那个看守所,怎么没诵知家人7
·你好,2013年合伙本人入股13万元于旅行社,现公司是责任公司,营业执照是独立出资,7年来只有一次分红8千多,一次2千多奖金,2017年进公司工资2800元,2018年...
·我是商家。投诉刷卡机找什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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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在结婚了需要离婚证吗?不带可以吗?
·订婚,没结婚领证,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以后不能在一起了,彩礼能全部退还吗协商不一致我应该怎样维权
·你好,单位裁员以后,有的张工资了,有的没张,合理
·你好,有人欠000药药费不给怎么起诉
·您好!我*买了一瓶葡萄烈酒。发现里面有一个虫子。该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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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在广告推广上买了一个剃须x,货到付款,收到货后给描述的不一样,根本不能用,于是就想退,联系商家十来个电话不接,现在我该找谁?不知道能不能退掉!
·对方借钱不还,有欠条在手。他是外省人没车没房而且还单身。如今电话停机微信又把我拉黑。正在起诉他等待开庭。法院还能帮我把这个钱追回来吗?还能找得到他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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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出让与国有划拨的土地使用证补偿区别有哪些?
    国有出让与国有划拨的土地使用证补偿区别有哪些?划拨的不给补偿,出让的必须补偿,具体标准以文件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

·退休工人有没有误工费?
    一、退休工人有没有误工费?是有的;退休年龄不能与劳动能力划等号,对超过退休年龄人员的误工费,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超过退休年龄确已丧失劳动能力的,误工费不予支持;对受害人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未丧失劳动能力,且因损害而导致其误工收入减少的,误工费则应综合多种因素酌定。从《民法通则》和《解释》对误工费的相关规定来看,均未对受侵害者获得误工费赔偿的年龄作出限制性规定,只要是受害人遭受侵害,客观上因侵害的发生导致误工而致其收入实际减少,均有权要求侵害人赔偿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

·天津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实施步骤的计算规则是怎么样的
    天津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实施步骤的计算规则是怎么样的一、天津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实施步骤的计算规则是怎么样的?1、应纳税额转型后应纳税额计算规则(一)转型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可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如取得外地或本市非试点纳税人的原属于营业税可差额征收范围的发票,可按发票金额在销售额中扣除;如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可按发票注明的税款抵扣销项税额(二)转型后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交通运输业、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纳税人取得的外省市和本市非试点纳税人的原属于营业税可差额征收范围的发票,可按发票金额在销售额中扣除;其他行业如取得外省市和本市非试点纳税人的原属于营业税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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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解除合同可否口头?
    根据规定解除合同可否口头?口头上解除合同是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可以认为口头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如果双方都认可的口头协议,在法律上认定为有效,但如果一方违约,主张一方的举证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口头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国家法律规定的应当采取书面合同的,当事双方却仅进行口头约定,主张方能举证证明自己...

·拘留审问期限最长可以是多久?
    拘留审问期限最长可以是多久?一、拘留审问期限最长可以是多久?刑事拘留期限的法律规定: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14天,最长不能超过37天。如果,这时候还不能批准逮捕的,应当解除强制措施。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

·高压线征地补偿能赔多少钱?
    高压线征地补偿能赔多少钱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

·工伤误工费跟停工留薪可以同时主张吗?
    一、工伤误工费跟停工留薪可以同时主张吗?不可以;事实上,虽然二者都是因受伤医疗而导致不能正常工作而在一定期间内获得相应补偿或赔偿,但二者实际上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个概念,其责任主体的用人单位,即该部分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而误工费是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其责任人是实施加害行为的行为人。因此,受伤职工不能同时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和误工费。二、工伤期间误工费与工资能同时主张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

·签订出版合同需要缴纳个人税吗
    签订出版合同需要缴纳个人税吗一、签订出版合同需要缴纳个人税吗?签订出版合同需要缴纳个人税,我国的税法规定,对于稿费或版税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其税率规定为: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每次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1-30%)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4000)-800每次收入额(>4000)×(1-20%)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签订出版合同注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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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业公司委托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吗?
    省物业公司委托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吗?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如果已经领取了营业执照,其负责人有权委托他人对外签订合同,但应当在分公司经营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一般而言,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总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在分公司没有总公司的授权或超出总公司的授权的情况下,分公司对外所签订...

·签合同盖公司章才具有法律效力吗
    签合同盖公司章才具有法律效力吗?签合同不是盖公司章才有效,根据《民法典合同编》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就当事人来说,无非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订立合同一般由订立合同的自然人签字或盖上自己的姓名章;法人、其他组织订立合同一般是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人签名或盖上单位的公章。法人、其他组织应该盖什么章,我国《民法典合同编》未作明确规定。现实中,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种类很多,有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行政章及各部门的公章等。一般而言,合同专用章、行政章都能作为合同章,至于财务专用章、各部门的公章的效力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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