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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南州房产律师法律咨询
·我是京山市人在官塘驿镇和现在老婆(没办证)在官塘粮店买了房子8万元。是我打工还的。就在上个月她出轨了,给我带绿帽子,使我这个外地人下不了台阶。这几年在武汉打工收入2O万...
·老爸57岁,腰椎间盘突出,手指关节变形,前几腰做过手术,养老保险交0多了,可以办提前退休吗
·我妻弟带着他女儿跟别的男子离开了两年以上,且中间没有什么联系,现在妻弟好不容易联系上了她,要跟她协议离婚并想抚养孩子,但是女方现在同意离婚,但要求我妻弟拿出十万元钱才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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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买的铺面,由于过不了户朋友又不肯还钱,然后就打了那个卖铺面的朋友然后他们跑了警察去抓他们他们打伤了二个一警察,说是詟警罪都三个多月了还没出三来,请问律师这样情况要关...
·关于离婚多后,房产的相关问
·律师您好,本人是江西抚州金溪县人,通过相亲认识男生,结婚后才知道,男生辞了工作,男方阳痿,好吃懒惰只顾温饱,请问可以不退彩礼离婚吗,急需您的帮助!望得到您的回复。
·能不能探监咨询?
·三两车追尾后两辆追同一辆面包私了但面包开出修车的价钱太高我接受不了谁都不让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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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被起诉,对方轻伤,会有什么处罚
·我有七层住宅一幢,房地产手续齐全。我想将第二到七层卖给他人,请问能办理房地产分割证吗?
·你好我有朋友在菲律宾涉嫌诈骗,听说被遣返回河北现在关押在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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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再次迁入永租屋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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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单位填退税表格需要填写我(老婆)的身份证号码吗
·在一个小"43332176l"""装修公司上班,刚去的时候说底薪2400加油补,就第一个月发,从第二个月就开始哄骗,忽悠的一直不给,到现在欠个月
·你好我的公章遗失在农村信中社半小时请问有什么潜在的危险吗
·你好,我有问题咨询您,我在某家公司开班车,我们在公司逢年过节加班没有加班津贴,且夏天也没有降温费,上班时间超时,每天三班倒,一年到头没有休息,以上这些事能为我维权吗?公...
·我的生母在怀孕一个多月的时候嫁给养父,在我四岁的时候协议离婚。离婚缘由是怀疑儿子非其所生,我一直由养父带大。后来养父和生母均重组家庭,并各育有一名子女。养父现在与我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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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25日16时涉嫌卖淫罪被执行逮捕到现在都没有消息想问问什么情况
·国家河道治理,占用农民土地,国家有补偿吗san国家河道治理,占用农民土地,国家有补偿吗887820
·本人2015年借款给某公司(该公司2016年中院终审不予破产),约定一年后还本付息,2016年未还,故上诉法院,法院判决某公司还本付息并下达民事执行裁定书。2020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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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浪法院执行庭电话号码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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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各位律师给我的建议,还是和我叔叔的土地纠纷问题,我咨询了本地的法律援助,他说当初过户手续不齐全,我叔叔有权打申请重新领取土地承包注册证和田亩册,只要他户口没有迁出,...
·我和男方一起生活了八年,现在不在一起了,男方要我偿还好几万块钱,我也打算给了但是我得要一个什么样的保证,钱给他以后不会骚扰我家人
 黄南州房产律师法律常识
·专利权法的权利有哪些?
    专利权法的权利有哪些?专利版权是为了更好的保护知识产权的人群,而不是破坏。专利权人的权利:1.独占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依法对其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享有的转悠实施权,也就是除法律的特殊规定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或者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方法,也不得制造或者销售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独占实施权是专利权人最基本的权利,他包括:独占制造权、独占使用权、独占销售权。(1)独占制造劝,是指专利权人可以用任何方法在中国境内的任何地方实际上制造要求书中所说明的那种产品的权利。(2)独占使用权,是指专利权人按照产品的技术性能将该产品在生产实践...

·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认定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关系始终时劳动者最为关心的一项合同,因为与用人单位建立一定的劳动关系之后,就能保障自己的薪酬以及福利享受。更多时候我们在解决纠纷时候就需要劳动关系来证明,因此劳动关系的相关规定至关重要,按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认定的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一、如何确认劳动关系不存在企业与员工不存在劳动关系,只能通过事实来证明,如果有证据不符合事实也是无效的。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

·家庭财产支出分配比例有哪些?
    家庭财产支出分配比例有哪些?根据世界权威金融分析机构标准普尔公司推出的家庭资产配置10%的现金用于日常开支;20%的现金用于保险保障;30%的现金用于购买房产,投资股票、基金等;40%的现金用于养老和教育长期规划。家庭的保障是非常必要的,这个是我们好多人或家庭忽视掉的部分。虽然保障平时看不到什么明显的作用,但是到了关键的时刻,它能够保障你的生活不被风险所吞噬。因此20%用于保险保障非常必要,这部分主要投资于保险保障产品,例如意外伤害、家庭成员重疾保险以及家庭支柱人员的人寿保险等。在整个家庭有了基本的保障保护后,后面要考虑的即是那些未来“必定”要支出的部分,例如小孩的教育,未来的养老。这些“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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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可以辞职吗 约定实习期应注意什么
    实习期可以辞职吗约定实习期应注意什么当今社会,您都鼓励在校的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或者寒暑假去一些公司实习,以此来锻炼自己的能力。但是有的大学生就有疑惑,如果我在实习期间发现自己不适合目前的工作,我是否可以辞职呢?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能帮助到你。一、实习期可以辞职吗实习期是指在校学生充分结合自己的理论知识,参加社会实践工作,以充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适应能力的一段时期。它有助于学生将来找到一份适合自己的职业;或是提前熟悉即将就职单位的基本情况,给本人和聘用单位相互熟悉、了解的机会。我国法律规定,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如果认为工作不适合自己,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与用...

·定罪情节和量刑情节的区别是什么
    定罪情节和量刑情节的区别是什么一、定罪情节和量刑情节的区别是什么?1、功能不同定罪情节的主要功能是区别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重罪与轻罪的界限:量刑情节的功能则是在定罪的前提下,并在相应法定刑的范围内或基础上决定从宽从严处罚或免除处罚。2、构成内容不同:定罪情节以犯罪构成要件事实为基础,是确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事实情况;而量刑情节是从犯罪构成要件事实以外影响刑罚轻重及免除刑罚的各种情况为基础,是确定行为人刑罚轻重的各种事实状况。3、存在的时间不同定罪情节只能是与犯罪行为过程有关的犯罪事实,它存在的时间范围是在犯罪的预备到犯罪结果发生这一阶段:而量刑情节除了犯罪...

·14岁持刀抢劫三起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14岁持刀抢劫三起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一、14岁持刀抢劫三起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14岁持刀抢劫三起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十四周岁抢劫的,按照抢劫罪论处,要追究刑事责任,抢劫三起,犯罪性质较为严重,虽然未成年人应该从轻减轻处罚,可能判刑也不会低于五六年。出于好逸恶劳、急需用钱等原因,有人会铤而走险走上犯罪的道路,有时为了恐吓受害者得到更多的钱财犯罪分子还会持刀伤人。二、持刀抢劫伤人判多久《刑法》第263条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严重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

·单位可以在试用期辞退劳动者的情形有哪些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那么单位可以在试用期辞退劳动者的情形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单位可以在试用期辞退劳动者的情形有哪些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能否随时解雇员工?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

·经济诈骗罪不交罚金能不能减刑吗?
    经济诈骗罪不交罚金能不能减刑吗?1、不交罚金影响减刑。2、罚金是附加刑,也是刑罚的一部分。不交罚金,通常会被认为是不认罪服法,就不能认为是悔改表现。有能力交而不交的,不予减刑,无力交纳的(需要证明或三无人员,多半会受一点影响。相关法律知识《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立案。诈骗罪是数额犯,行为人采用诈骗的方式骗取公私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能构成诈骗罪,予以立案追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2、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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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离婚怎么定孩子抚养权?
    家暴离婚怎么定孩子抚养权?一、家暴离婚怎么定孩子抚养权?男方(女方)有家暴是属于的婚姻过错方,不仅是在财产分割问题上会影响到,抚养权也会有较大几率给女方(男方)。但是具体孩子由谁抚养,需要结合以下因素来判断:《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

·收养关系可以继承养父母财产吗?
    收养子女也是第一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财产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法定继承是一个强制性规范,除被继承人生前依法以遗嘱的方式改变外,其他任何人均无法改变。根据《继承法》第27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生前未设立遗嘱继承或遗赠,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遗嘱所涉及的遗产;遗嘱未处分的部分遗产;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依《继承法》第10、12条的规定,有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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