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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北市公司律师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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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在有运营资质的公司,发放了道路运输许可证,司机还有货车资格证,这样跑车属于违法吗?
·我老公协助卖淫,承认介绍鸡头给他朋友玩,被关一星期后放出来要拘留,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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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好了,拖着不给装修款,怎么办,开工时有签合同
·我在外地收养了孩子,拿到了外地的领养证,本地是否能落户?
·在外打工,村里天然气管道占地未被通知,叔伯哥私自签了土地合同该怎么办?
·小车后退撞倒老太太,理赔百分之10的非医保外用药,合法吗?
·我想查一下我的案子网上挂的不啦,有一个卡没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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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案件怎么立案了就没动静,也没人联系我呢?
·同居前购买小产权房购房协议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同居三个月后女方分手要求分割房产怎么办
·女儿不让接孩子回家住,不叫单独带出来玩,想变更孩子抚养权
·法院有律师给写起诉状吗
·我爸13号被工友喊去装修私人的平房,工作过程中右手手指和拇指被切断,现已接上,19号出院。想咨询一下责任划分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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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买房,男朋友没有资质,以我个人贷款买房,男朋友还房贷,首付他付,怎样约束他还房贷,房子只写我一个人,
·张律师您好,我跟你叙述一下我遇到的事情,2025年8月份,我爸爸驾驶三轮摩托车,载人,因刹车失灵侧翻,导致有人员受伤,其中有一人当时及时送去县城人民医院就医,经过医生检...
·肇事司机开小汽车撞到我父亲x骑电动车x,肇事司机全责。住院37天,现在一期出院x费用2.4万左右x,后面还要二期再次治疗。由于对方只买了交强险,超过1.8万部分的医疗费...
·土地被侵权3亩多地,有两级法院判被告确认违法。但是判决书上无执行内容,造成至今法院不执行。被告单位违法不纠。导致我多年上访告状不止。但是至今没有找到政策和法律,保护我农...
·涉外婚姻,孩子刚满月,男方有家暴,赌博,该怎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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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公户转账发货,对方不发货也不退款算不算是诈骗
·你好,我去年租房看房的时候把房租给他了,第二天我打电话告诉他说房子我不租了,我给他要房租他不退给我了,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还能要回来吗?
·网恋三个月总共转账1万元,都是三百二百的,见了一面,三观不合拉黑我,能要回吗?
·劳务合同纠纷,没满期辞退,还有一个是劳务派遣中介费官司想请个律师替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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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入职起干了十个月,公司没有给我缴纳医社保,我本月提出劳动关系解除通知书,他选择进行协商赔付,本应赔付10个月的金额,降至六千元,加上二月份基本工资八百元,共应赔付六千...
·公司的劳动合同书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合理,违法,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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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北市公司律师法律常识
·交通事故误工费有年龄限制是否合理?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有年龄限制是否合理?法律上对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年龄没有明确限制,在法定工作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并且有实际的收入的人才能享受误工费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

·劳动争议中的代通知金赔偿金额多少?
    一、劳动争议中的代通知金赔偿金额多少?所谓代通知金,也叫提前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外,还应当支付劳动者代通知金(提前通知金),标准是本人一个月工资,计算基数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一样。一般是指劳动关系解除前劳动者最近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但也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是劳动关系解除前最近三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在原单位工作的;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

·外地人想在宿迁买房子首付比例是多少?
    一、外地人想在宿迁买房子首付比例是多少?在宿迁不论外地户口还是本地户口首付都是30%,不过有的开发商要求首付40%.还要满足以下条件1、在宿迁当地一年纳税证明或所交社保流水证明,当地收入证明(月供的两至三倍)其他就像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之类的。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贷款到期时男士年不超过60岁,女士年龄不超过55岁;有稳定合法的职业和收入来源,有还本付息能。3、对于购买宿迁个人房产一般需要资料: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首期房款存款证明及复件。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格式由银行提供)。二、要买房子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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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上哪部门进行?
    一、工伤鉴定上哪部门进行?工伤鉴定需要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鉴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

·合同到期后单位有权不续约吗
    合同到期后单位有权不续约吗?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终止,在没有法律规定的必须续签的特定情形下,是否续签,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因此,员工无过错的前提下,公司有权不续签合同,但是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是可以终止劳动关系的(具体是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

·做工伤鉴定需要残疾证么?
    一、做工伤鉴定需要残疾证么?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鉴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

·签了劳动合同试用期想辞职怎么办?
    一、签了劳动合同试用期想辞职怎么办?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就可以离开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3...

·劳动合同重新签订说明注意什么
    劳动合同重新签订说明注意什么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订的,应提前30日开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职工本人。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或提前通知不足30日的,可以支付职工本人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视为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期满即终止,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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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伤鉴定都需要申诉吗?
    一、一般工伤鉴定都需要申诉吗?只有对工伤鉴定结论不服的情况下才需要申请复议的,并非所有的工伤鉴定都需要申诉。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二、工伤鉴定结果能做假吗?是不能造假的。在伤残鉴定时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三到五名专家共同鉴定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夫妻离婚后债务可以分期吗?
    一、夫妻离婚后债务可以分期吗?夫妻离婚之后债务是否可以分期需要结合债务的性质,如果债务本身就是分期支付的,那么即使夫妻离婚也不会影响债务实际的履行,但是如果要求夫妻一次性支付的债务就不能分期。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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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5/29 0:30:02.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