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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给抚养费想变更抚养权可以吗
·我朋友的女朋友怀孕了可我朋友不想结婚可他女朋友要寻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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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入住宅并损坏大门及灶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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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打架,差点把我妈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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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原来在一所民办学校工作,住在学校提供的宿舍里,但是于今年八月初,我辞职了,今天去宿舍收拾东西,发现所有物品全部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丢掉了,现在我该怎么来维护自己的...
·请说明合作伙伴所说的备案和我们公司内部立项的关系和定义,存在备案的项目不立项或者立项的项目不备案的情况吗?备案的项目但是没有立项,这个时候客户中标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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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道直行与左转车辆发生事故怎么判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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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他人原创视频中的播报稿件,用于自己作品中,属于侵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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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工伤快四个月,我想请问我这种情况什么时候可以做伤残鉴定?
·我从小和外公外婆住在一起,公产房,户口同在一地的还有舅舅和姨还有我表哥也住在一起,大概十年前,经过家庭协商,该处房屋由我和表哥继承,该处房屋过户到我名下,给表哥当时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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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拿一份无双方姓名借条打官事,借条谁写他都不知道,前说后反。后法院判我败诉。望律师关照!谢谢!
·你好,我咨询一下鲁南监狱有一个犯人是我弟弟,是4月份过去的,去的时侯身体不好有病,挂念他干活是不是很累,想会见一下,不知怎么做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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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案子,代理费多少
·装修是包工包料的交房三个月后水龙头破裂导致所有木地板被淹,定做的衣柜底部被淹,楼下邻居房子也漏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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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办公用房要注意什么问题
    租办公用房要注意什么问题生活中,房屋租赁时有发生,其中租赁办公用房的也不在少数。承租人若是在租赁办公用房的过程中不加注意,就有可能掉入出租方或者中介公司的陷阱。那么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租办公用房要注意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租办公用房要注意什么问题1、注意签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办公用房的租赁应当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出租人或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至于租赁期限,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不得超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并且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想离婚怎么证明已分居?
    想离婚怎么证明已分居司法实践中,能证明夫妻分居事实的常见证据一般是以下几种:1、一方在外居住的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等;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协议;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分居文书或双方来往的邮件等以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4、证人证言,但由于证人常常与为其作证的一方存在利害关系加之离婚涉及个人隐私,法院一般不采纳单独的证人证言,须结合其他的证据来认定分居的事实;5、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现实生活中,存在一些夫妻因为工作、学习等多方原因长期不在一个地方一起居住生活的情形。那么,这样的情况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呢?答案是否定的。地理意义上的夫妻异地居住生活并非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离婚中的债务分割是怎样的
    离婚中的债务分割是怎样的离婚诉讼中对债务进行处理首先得认定债务是否存在,判断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然后确立债务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在实体上认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应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在对债务的具体处理时,允许离婚双方对债务的清偿进行协议,除了明显的逃避债务的约定外。如果在实体上认定债务是夫妻个人债务,则应由一方单独承担债务的清偿责任。我国《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夫妻债务问题的规定主要集中在夫妻共同债务上。《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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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东转租合法吗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房东转租合法吗不承担违约责任?转租是否合法应当看是否获得房东的同意,具体情况如下:1、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出租人依法享有解除权;2、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转租合同效力待定;3、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二、法律依据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24条第2款的规定,发生自行转租时,出租人可能解除合同,也可能不解除合同。出租人不解除合同时,转租关系仍然存续,不致受到影响;而当出租人解除合同时,转租合同是否亦因此而同时终止呢?答案应当是肯定的。由于次承租人与出租人并无直接的租赁关系,次承租人自然无权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至于次承租人是否可向承租人提出请求,则应视次承租人是否为善意而定。次...

·什么情况下小孩的抚养权归女方
    很多时候,在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对抚养权确定归属,也就是说在夫妻离婚之后,孩子只能跟随其中给一方生活。那这种情况下,如果由法官作出判决的话,一般什么情况下小孩的抚养权归女方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什么情况下小孩的抚养权归女方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母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父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父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

·对于企业破产清算组成员有怎样的要求?
    对于企业破产清算组成员有怎样的要求?一、相关法律性规定我国《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对非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可从律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资产评估师等专业人员中聘用组成;当然前提条件是该些聘用人员必须经审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认可。清算组须对人民法院负责并且报告工作,而不是对破产企业股东会或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破产企业清算组可以聘任必要的工作人员参与破.清算组须对人民法院负责并且报告工作,而不是对破产企业股东会或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破产企业清算组可以聘任必要的工作人员参与破产清...

·什么样的债务要在离婚诉讼中进行涉及。
    什么样的债务要在离婚诉讼中进行涉及。当然是夫妻共同债务要在离婚诉讼中加以涉及,并确定由谁分担。这里要注意,夫妻共同债务与家庭共同债务、个人债务是有原则上的区别的。简单地说,家庭共同债务的债务人不限于夫妻二人,如有的家庭四世同堂,成员十几人,若是此家中主人与主妇进行离婚诉讼,很显然要分清对外所欠的债务是谁对外经手的,是不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还是家庭某一成员为个人生活需要所欠的债。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分的问题,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

·拘传适用对象包括哪些
    拘传适用对象包括哪些无论是公安机关,还是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采取拘传措施的时候,都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同时,拘传也不是可以对任何人采取的。那么拘传适用对象有哪些人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拘传适用对象有哪些人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解释》之规定,拘传的适用对象包括两种:1、经合法传唤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到案的;2、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直接拘传的。各机关法律解释并未规定拘传的证据条件,因此,从理论上说,即使执法机关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执行,仍然存在拘传被合法滥用之可能。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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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假冒注册商标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假冒注册商标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假冒注册商标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二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其中,相同的商标是指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者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使用,是将注册商标或者假冒的注册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

·离婚官司原告撤诉后多久能再起诉?
    离婚官司原告撤诉后多久能再起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中,原告撤诉后,一般在6个月之后才能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但如果撤诉后6个月之内,有新理由或者新情况的,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又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从这一法律规定可看出,撤诉分为原告主动撤诉和法院接撤诉处理两种情况,“原告主动撤诉”比较容易理解,就是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认为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同意撤诉。“法院接撤诉处理”通常是指原告没有按照法庭规定的时间出庭,法院出具按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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