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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区合同纠纷律师专业办理合同审核、合同履行违约赔偿、合同诈骗、经济合同纠纷、合同谈判等合同纠纷案件,赤峰红山区合同律师代为起草、审查、修改、订立合同,内蒙古红山区合同律师解决诸如买卖合同、承包合同、工程合同、劳动合同等合同法律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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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山区合同律师法律咨询
·结婚后老公自己买的房子,但是因为第二套房首付贵所以他写的他侄儿子的名字,现在想离婚能分房产吗,女儿的抚养权怎么争我没有工作一直一个人带孩子
·钟律师您好,我的员工上班时间私自旷工外出,在马路上与汽车碰撞产生交通事故,交警事故认定驾驶员全责,现我员工向我要求赔偿部分责任,我需要承担吗?盼复!!
·二广高速公路襄阳段一起交通事故,我们全责,现在襄城区法院判决,对方的其它损失都由我方承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就一项停运损失由我本人赔偿,这个我能不能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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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亲人被拘留,有问题想咨询一下律师
·聋哑人砍树,树因为风催压倒人致死
·律师你好:2017年12月5日李欣租我产权房办公使用(有合同),一直微信续租正常交房租金到2021年9月5日。2021年9月27日我给李欣微信发催交房租8100元信息...
·尊敬的范律师好;我的儿子现在关押西安雁塔看守所,电话联系不上看守所,不知道怎样才能见到孩子,给他送衣服,谢谢您
·您好枣庄一共有几个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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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婚,可是不想当面到庭起诉,律师可以代替起诉吗?
·你好,我妻子在原藉海丰县可塘镇卫生院生育一男孩,是一位单亲妈妈,后来和我组成家庭带来吉安抚养,因为补录户口需要提供出生证,而我是小孩继父,生母提供了亲子鉴定和出生时病历...
·我儿子因盗窃罪被抓,现在案件还在调查期间,我突然接到电话,派出所让我返还脏款,请问,他们这样做,合理吗?合法吗?
·需求一份家属在平阳县山门镇的户籍注销证明;
·你好,*烦问一下,由于赶上节假日,卖了二手车没有过户,后期买主迟迟推托不过户,起诉他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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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辞退后享有公司财产处理权
·我是二房东,我跟房东签的合同,我跟我的朋友又签了一个合租的小合同,规定他每五个月给我一次房租但需要提前一个月支付合同上都写了,结果应该是2022年1月1号给我,2月到六...
·我是一位挖机驾驶员在中午刚上班徒弟操作失误吊东西时钢丝绳把我手弄伤徒弟是挖机老板的亲医药花了25责任怎么划分养伤需月左我应得到那些赔偿需单多少责
·交通事故,对方逆行骑电动车把我撞倒,我的电动车严重受损,本来商量私了的,可是后面对方电话不接,信息不回,拒不赔偿,怎么办?
·离婚一方有外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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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刑事案件需要委托一名律师 在界首市沙南区
·我被朋友以替我办事的名义骗走两万块钱,打电话也不接,用别人的电话打过去接通了就说干工程呢等要回钱来就给我!可是我急用钱,我该怎么办
·我在我们村里造了厂房,请问能否办理房产证
·各位律师,您们好!我单位(中铝河南分公司)有文件,一部分人可退养.并要求退养人员必须本人写申请,签字按手印.申请表是统一的,其中有一句:本人接受公司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
·请问一个队的土地几百号人,十号人签字包括队长就把队里的土地卖了,还有5份之4的人没有签或不懂。就这样土地给人家用了。这样的征地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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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十一月三十号进入公司上班公司到现在都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还有就是本定于每月底发工资,可现在都超出发工资期限已经半个月了,我还是没有拿到工资,特请求帮助
·发现同事在小区里与情人约会如何报警,警察会如何处理?
 红山区合同律师法律常识
·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证一套几本?
    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证一套几本?一套房2个名字2本房产证。一、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其他住房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产权人。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力”的侵犯。《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1、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

·怎么办理异地离婚手续
    夫妻结婚之后要是在异地生活的话,要是夫妻感情破裂,那么他们可以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吗?答案是肯定的,但此时一般只能进行诉讼离婚。到底当事人该怎么办理异地离婚手续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怎么办理异地离婚?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对是否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后,在民政局登记离婚领取离婚证;诉讼离婚则是夫妻无法就是否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向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进行判决。异地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不在同一地方时的离婚。不管是异地离婚还是同地离婚,都只能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办理,没有第三种方式可供选择。二、异...

·车库没有产权证解除买卖合同是否合法?
    车库没有产权证解除买卖合同是否合法?车库没有产权证解除买卖合同是合法的,没有产权的车库买卖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用着都没什么问题,除非都没房产,对于抱着的目的购买者来说,这有点类似于小产权房,没有权利转让凭证的交易始终存在风险,很可能出现一位二买的问题。二、无产权证车库不能买卖无产权证车库是不能买卖的,购买没有产权的地下室车库,意味着购房者可能要承担无产权、无法二次交易以及拆迁不能获得补偿等风险。如果开发商是把车库买卖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独立开来的,就单独的车库买卖而言,开发商应当拥有车库的权,双方买卖的车库是可以办理产权证,否则该车库不能作为买卖地标的,因为按照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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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调解要注意什么
    医患纠纷调解要注意什么医患纠纷的解决可以是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进行选择。而在不同的处理方式下,当事人需要注意的事项不同。那么医患纠纷调解要注意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医疗纠纷的调解组织。依主持者的性质,调解可以分为:行政机关的调解、民间(组织)调解、法院附设的诉讼前调解等。就我国的情况而言,卫生行政机关在医疗纠纷的调解中占据着核心地位,《条例》对此作了专门规定:卫生行政机关调解的范围是当事人之间关于的赔偿等民事争议;调解是可选择的并且不具有强制力,其履行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实践中,卫生行政部门作为行政机关以及行业主管机关,其所具有的权威性对...

·在法律上房改房可以继承吗?
    房改房是国家对一些职工进行补贴,有些企业的员工没有住房的相应补贴,因此国家出台了房改房的政策来进行补贴,但不是每个人都能有这种补贴的,销售对象是有限制的,那么在法律上房改房可以继承吗?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简单的了解一下吧。一、在法律上房改房可以继承吗?1、可以的。房改房在购买后成为了职工个人所有,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2、房改房,是指于1994年国务院发文实行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是我国城镇住房由从前的单位分配转化为市场经济的一项过渡政策,现如今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有住房。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

·申请工伤认定有时限吗 逾期提出工伤认定的后果是什么
    申请工伤认定有时限吗?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受伤职工或者所在的用人单位需要在事故发生之后,尽快的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才行,以免超过了规定的申请时限,从而影响到对事故的处理。具体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是多久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申请工伤认定有时限吗1、用人单位应当30日内提出申请根据2011年最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职工发生事故受到工伤,或者被鉴定为职业病时,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参见本法第17条)。2、工伤职工可在1年内提出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提出工...

·解除劳动合同后转社保怎么办理
    解除劳动合同后转社保怎么办理1、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纳手续。2、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须跨统筹地区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人员,另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手续。3、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失业期间中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中断期间不计缴费年限,原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继续计息。重新就业后应继续缴费,前后缴费年限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分别合并计算。4、失业职工或下岗转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不缴纳医疗保险费、不享受医疗保险待...

·什么情况可以扣员工工资
    什么情况可以扣员工工资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劳动者的工资。”但是,用人单位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扣除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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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拍卖的房子适应买卖不破租赁吗?
    一、法院拍卖的房子适应买卖不破租赁吗?适用,但是拍卖前必须提供相关合法的租赁协议给法院,否则有可能被认定为”虚假租赁“,权利得不到保护。原则上,“买卖不破租赁”应当适用于拍卖财产。但这一原则也存在以下三点例外。1、“先抵押,后租赁”,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基于物权优先原则,抵押权作为担保物权先于租赁权设立,不论租赁权的性质是属于债权或是物权(学术界目前尚存在争议),都应当先保证抵押权人权利的优先实现;2、“先查封,后租赁”,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在如今房价飞涨的时代,通过法院拍卖取得房屋所有权已经逐渐成为一种规避高房价的新方式。但是作为房屋购买人,在拍卖时一定要留意该房屋上是否存在权利瑕疵...

·犯罪未遂的特征有哪些?
    犯罪未遂的特征有哪些?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的实行行为开始表现出来;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着手的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反映了着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为认定着手实行犯罪提供了一般标准。着手实行犯罪的共同特征:①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已经同直接客体发生了接触,或者说已经逼近了直接客体。如拿刀对准被害人。②着手实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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