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律师
服务范围·青岛青岛红岛经济区建筑律师团队竭诚为建设工程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办理山东青岛红岛经济区房地产经营开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土地权属、工程承发包及总分包、工程质量索赔、工程款追索等各类纠纷的仲裁和诉讼,青岛青岛红岛经济区建筑律师为各类建设企业代理项目投资和融资、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房地产开发和交易、建设工程承发包等专业合同的谈判、制作及相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青岛红岛经济区建筑律师业务范围:青岛红岛经济区建筑律师,青岛红岛经济区建筑工程律师,青岛红岛经济区建筑房地产律师,青岛红岛经济区工程欠款律师,青岛红岛经济区建设工程律师建筑许可,土地使用,装饰装修,招标投标,物业管理,施工承包,业主维权,工程管理,房产赠与,房产开发,房产继承,工程索赔,工程欠款
·青岛红岛经济区建筑律师业务范围:青岛红岛经济区建筑律师,青岛红岛经济区建筑工程律师,青岛红岛经济区建筑房地产律师,青岛红岛经济区工程欠款律师,青岛红岛经济区建设工程律师建筑许可,土地使用,装饰装修,招标投标,物业管理,施工承包,业主维权,工程管理,房产赠与,房产开发,房产继承,工程索赔,工程欠款
| 免费法律咨询点此进入>>> | ![]() 13065042504(范律师) 13061416368(许律师) |
青岛红岛经济区建筑律师法律咨询·你好我想离婚没有对方的证据,想你们帮我想想办法
·我已离婚户口在男方家象这样他们家的土地我能分割吗
·我家的狗在梆着,过路没事去逗狗,不听主人劝告,狗把人咬了,该怎么解决?
·青岛红岛经济区建筑律师:13065042504(范律师) 13061416368(许律师)
·看压前的个人财务、怎么拿回
·中国公民在国外持有工作签证,做博彩客服犯法么?会怎么判?
·老板生产假冒产品员工被抓
·欠条是七年前的,至今未还我,其间追讨过几次,现在起诉他,还可以吗?能否胜诉讨回呢?
·我已经办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怎么什么证件都没有
·青岛红岛经济区建筑律师:13065042504(范律师) 13061416368(许律师)
·福州市出的事情,怎么会管到闽清看守所了
·对方现在把我拉黑了,微信支付宝都拉黑。电话不接,我也有他给我写的欠条也填字了按手印了,他身份证我也有了只是照片,欠钱都微信支付宝转账也就有12400块钱有二百块钱是现金...
·和朋友一起盗窃机动车后找朋友贩卖朋友从中获得1500
·别人欠钱,有欠条,承诺在6月1日前还钱,到期没有还钱,以各种理由不还钱,现在电话微信全部把我拉黑,人也找不到,总之就是不想还钱,我可以申请法院支付令吗?或者用什么渠道解...
·我41岁,骑电动自行车横过马路,被车撞了,右脚骨折;交警判负主要责任,请问我该怎么索赔,索赔的项目有哪些?
·青岛红岛经济区建筑律师:13065042504(范律师) 13061416368(许律师)
·劳动纠纷时,公司的公依,还有未批得辞工书能够证明自己在厂里面做过的证据呢?我厂牌上面公章不清楚,该怎么收集证据啊?
·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条件
·购买毛坯房,开发商要求绑定装修记忆储藏室,不想要装修
·我儿子在苏宁易购网上买的镜头 应该是掉包性质吧 苏宁那面已经退赔得到了谅解书 金额67000 这种情况会有什么结果
·你好。我被法院强制执行,可以做高铁吗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马上问律a律师回答(1)最佳答san岳希彬律a山东贞达律师事务所
·青岛红岛经济区建筑律师:13065042504(范律师) 13061416368(许律师)
·我的亲人,从南宁带到了鹿邑县看守所,黑龙江省海林市人。咨询律师怎么弄 我要查这个人是不是在这里 鹿邑县看守所?谢谢!,
·我有官司要打,方便电话联系你吗?或我到你律师事务所过来
·你好!我工作的单位是国有企业,三班倒节假日没加班费,也没有休息日,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处理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马上问律a猜你喜欢咨询...
·婚前我买一套房,并取得房产证,名字是我的,。女方出了装修费6w装修新房。新房装修完成后,在2008年5月6日领取结婚证,5月7日,女方家长带领我们去买了1w5的家电,现...
·我的手机卡是用别人身份证号办的,现在我想改成自己的身份证号,怎么办理
·青岛红岛经济区建筑律师:13065042504(范律师) 13061416368(许律师)
·北京有布艺加工,收了1500元定金,没交定金前说产品合格,等回收时去说产品不合格,不退定金,可以打官司要回定金吗
·请问,一辆运营客车侧翻压坏房屋,该怎样赔偿
·我已离婚户口在男方家象这样他们家的土地我能分割吗
·我家的狗在梆着,过路没事去逗狗,不听主人劝告,狗把人咬了,该怎么解决?
·青岛红岛经济区建筑律师:13065042504(范律师) 13061416368(许律师)
·看压前的个人财务、怎么拿回
·中国公民在国外持有工作签证,做博彩客服犯法么?会怎么判?
·老板生产假冒产品员工被抓
·欠条是七年前的,至今未还我,其间追讨过几次,现在起诉他,还可以吗?能否胜诉讨回呢?
·我已经办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怎么什么证件都没有
·青岛红岛经济区建筑律师:13065042504(范律师) 13061416368(许律师)
·福州市出的事情,怎么会管到闽清看守所了
·对方现在把我拉黑了,微信支付宝都拉黑。电话不接,我也有他给我写的欠条也填字了按手印了,他身份证我也有了只是照片,欠钱都微信支付宝转账也就有12400块钱有二百块钱是现金...
·和朋友一起盗窃机动车后找朋友贩卖朋友从中获得1500
·别人欠钱,有欠条,承诺在6月1日前还钱,到期没有还钱,以各种理由不还钱,现在电话微信全部把我拉黑,人也找不到,总之就是不想还钱,我可以申请法院支付令吗?或者用什么渠道解...
·我41岁,骑电动自行车横过马路,被车撞了,右脚骨折;交警判负主要责任,请问我该怎么索赔,索赔的项目有哪些?
·青岛红岛经济区建筑律师:13065042504(范律师) 13061416368(许律师)
·劳动纠纷时,公司的公依,还有未批得辞工书能够证明自己在厂里面做过的证据呢?我厂牌上面公章不清楚,该怎么收集证据啊?
·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条件
·购买毛坯房,开发商要求绑定装修记忆储藏室,不想要装修
·我儿子在苏宁易购网上买的镜头 应该是掉包性质吧 苏宁那面已经退赔得到了谅解书 金额67000 这种情况会有什么结果
·你好。我被法院强制执行,可以做高铁吗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马上问律a律师回答(1)最佳答san岳希彬律a山东贞达律师事务所
·青岛红岛经济区建筑律师:13065042504(范律师) 13061416368(许律师)
·我的亲人,从南宁带到了鹿邑县看守所,黑龙江省海林市人。咨询律师怎么弄 我要查这个人是不是在这里 鹿邑县看守所?谢谢!,
·我有官司要打,方便电话联系你吗?或我到你律师事务所过来
·你好!我工作的单位是国有企业,三班倒节假日没加班费,也没有休息日,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处理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马上问律a猜你喜欢咨询...
·婚前我买一套房,并取得房产证,名字是我的,。女方出了装修费6w装修新房。新房装修完成后,在2008年5月6日领取结婚证,5月7日,女方家长带领我们去买了1w5的家电,现...
·我的手机卡是用别人身份证号办的,现在我想改成自己的身份证号,怎么办理
·青岛红岛经济区建筑律师:13065042504(范律师) 13061416368(许律师)
·北京有布艺加工,收了1500元定金,没交定金前说产品合格,等回收时去说产品不合格,不退定金,可以打官司要回定金吗
·请问,一辆运营客车侧翻压坏房屋,该怎样赔偿
青岛红岛经济区建筑律师咨询解答·如果有证据,可以起诉。 weihaiyang
·公婆把户口本藏起来了。 怎么办?. 匿名
·准备诉状、身份材料及相关证据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意见供参考。. 何晓艳
·青岛红岛经济区建筑律师:13065042504(范律师) 13061416368(许律师)
·咨询当地的机构。 潘兆忠
·面询当地律师。 匿名
·押金可以要回 杨海明
·申报工伤并积极救治伤员。. 宋瑞岭
·需要的。.* 岳阳仇伶
·青岛红岛经济区建筑律师:13065042504(范律师) 13061416368(许律师)
·看购房协议,有约定按照约定办,约定不明你们可以协商。 吉增萍
·直接联系当地律师 zag1971
·找村委协调,不成就请律师起诉。 宋瑞岭
·构成犯罪,或被判刑。你说的精神疾病问题,应当举证。 宋瑞岭
·咨询交警为宜 宋瑞岭
·青岛红岛经济区建筑律师:13065042504(范律师) 13061416368(许律师)
·赶快起诉吧。 weihaiyang
·你想问什么? weihaiyang
·不征收的。 ljp334202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律师
·可以起诉离婚。 来自手机 吉增萍
·青岛红岛经济区建筑律师:13065042504(范律师) 13061416368(许律师)
·按责任书承担 880880880
·这个估计要起诉解决了。 潘兆忠
·公婆把户口本藏起来了。 怎么办?. 匿名
·准备诉状、身份材料及相关证据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意见供参考。. 何晓艳
·青岛红岛经济区建筑律师:13065042504(范律师) 13061416368(许律师)
·咨询当地的机构。 潘兆忠
·面询当地律师。 匿名
·押金可以要回 杨海明
·申报工伤并积极救治伤员。. 宋瑞岭
·需要的。.* 岳阳仇伶
·青岛红岛经济区建筑律师:13065042504(范律师) 13061416368(许律师)
·看购房协议,有约定按照约定办,约定不明你们可以协商。 吉增萍
·直接联系当地律师 zag1971
·找村委协调,不成就请律师起诉。 宋瑞岭
·构成犯罪,或被判刑。你说的精神疾病问题,应当举证。 宋瑞岭
·咨询交警为宜 宋瑞岭
·青岛红岛经济区建筑律师:13065042504(范律师) 13061416368(许律师)
·赶快起诉吧。 weihaiyang
·你想问什么? weihaiyang
·不征收的。 ljp334202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律师
·可以起诉离婚。 来自手机 吉增萍
·青岛红岛经济区建筑律师:13065042504(范律师) 13061416368(许律师)
·按责任书承担 880880880
·这个估计要起诉解决了。 潘兆忠
青岛红岛经济区建筑律师法律常识·农村土地买卖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农村土地买卖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农村土地买卖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所以,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怎么办,受房价或者其他原因的影响,总有人无视法律规定,暗地里交易,擅自与他人签订合同购买宅基地使用权。从表面看来,购房者占了很大的便宜,但是由于...
·道路征地补偿法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道路征地补偿法的补偿标准是什么?道路征地补偿法是国家针对一些因为国家工程项目的实施而被征用土地的个人或团体这些损失了一些合法权益的人的补偿。国家方面给出的道路征地补偿的标准还是很大方的,绝不吝啬于补偿这些损失了合法权益的人,我们为您整理了2017征地补偿新标准,可以对比自身看看能得到什么补偿。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
·规范的房屋转租协议怎么写?
现代社会房地产风生水起,房价更是居高不下。如果房屋多余或闲置,未免太过可惜,因此大多数人会选择一个对策——房屋转租。那么房屋转租协议又该怎么写呢?如果太过草率,可能会使协议不具法律效力,导致房主与租客产生矛盾。下面就让我们告诉你,规范的房屋协议怎么写。转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转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民法典》、《北京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一、转租房屋的情况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市区街号小区单元室的公有居住...
·青岛红岛经济区建筑律师:13065042504(范律师) 13061416368(许律师)
·员工拒绝调岗,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在本案中,导致公司与劳动者终止合同的主要是三次违纪行为。下面就来看看这三次违纪行为:1、公司对劳动者进行了第一次严重书面警告处罚是以“公司认定你有策划、煸动、参加罢工、停工的行为”为由,律师认为虽然劳动者确实参与了19日以前罢工事件,但由于公司承诺对此期间参与停工事件的员工不会以此为由解雇员工,同时也不会采取差别待遇。因此公司以这个理由进行处罚是无事实依据的。但是...
·公司车辆管理规定是什么?
公司车辆管理规定是什么?《公司车辆管理规定》是什么第一章制度总则《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第1条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第2条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的专车、及公务用车辆。专车系指公司为部分特定人员或部门特配车辆。公务车系指除上述专车以外的所有车辆。所有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第二章车辆管理第3条行政部与车辆责任人左炳祥负责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第4条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含专车使用人)...
·撤诉裁定可以申请再审吗
如果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仍然可以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4、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
·合同法关于合同欺诈的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法关于合同欺诈的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没有统一规定合同欺诈的赔偿标准,合同欺诈的赔偿标准是根据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的,合同欺诈行为的侵权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返还财产,可以由受害人主张,以有利于受害人为原则,决定是否返还,实现减少受害人“财产的损失和浪费”的目标。(2)对由于欺诈行为使受害人对预期不利的规避决策失误致使规避没有实现,或因欺诈而决策失误致使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不能全部实现的,应当赔偿损失。(3)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应适当损偿。按照民事协商原则和调解原则,这种责任制度将使受害人的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同时体现了法律的威严。二、合同欺诈和合同诈骗的...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要哪些条件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要哪些条件一、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要什么条件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投资人是中国公民个人独资企业中的“人”只能是自然人,自然人之外的法人、其他组织不能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赢利性活动的人,例如政府公务员,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企业的名称应当真实地表现企业的组织形式特征,并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就个人独资企业而言,其名称不仅应当与公司企业和合伙企业相...
·青岛红岛经济区建筑律师:13065042504(范律师) 13061416368(许律师)
·法律上女方再婚了给抚养费吗?
法律上女方再婚了给抚养费吗女方再婚了还是需要给抚养费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
·2023年退休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退休工资的规定是什么?退休工资的规定是明确了退休金的组成部分、计算方式以及领取退休金的条件。参加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以上的,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
农村土地买卖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农村土地买卖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所以,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怎么办,受房价或者其他原因的影响,总有人无视法律规定,暗地里交易,擅自与他人签订合同购买宅基地使用权。从表面看来,购房者占了很大的便宜,但是由于...
·道路征地补偿法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道路征地补偿法的补偿标准是什么?道路征地补偿法是国家针对一些因为国家工程项目的实施而被征用土地的个人或团体这些损失了一些合法权益的人的补偿。国家方面给出的道路征地补偿的标准还是很大方的,绝不吝啬于补偿这些损失了合法权益的人,我们为您整理了2017征地补偿新标准,可以对比自身看看能得到什么补偿。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
·规范的房屋转租协议怎么写?
现代社会房地产风生水起,房价更是居高不下。如果房屋多余或闲置,未免太过可惜,因此大多数人会选择一个对策——房屋转租。那么房屋转租协议又该怎么写呢?如果太过草率,可能会使协议不具法律效力,导致房主与租客产生矛盾。下面就让我们告诉你,规范的房屋协议怎么写。转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转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民法典》、《北京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一、转租房屋的情况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市区街号小区单元室的公有居住...
·青岛红岛经济区建筑律师:13065042504(范律师) 13061416368(许律师)
·员工拒绝调岗,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在本案中,导致公司与劳动者终止合同的主要是三次违纪行为。下面就来看看这三次违纪行为:1、公司对劳动者进行了第一次严重书面警告处罚是以“公司认定你有策划、煸动、参加罢工、停工的行为”为由,律师认为虽然劳动者确实参与了19日以前罢工事件,但由于公司承诺对此期间参与停工事件的员工不会以此为由解雇员工,同时也不会采取差别待遇。因此公司以这个理由进行处罚是无事实依据的。但是...
·公司车辆管理规定是什么?
公司车辆管理规定是什么?《公司车辆管理规定》是什么第一章制度总则《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第1条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第2条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的专车、及公务用车辆。专车系指公司为部分特定人员或部门特配车辆。公务车系指除上述专车以外的所有车辆。所有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第二章车辆管理第3条行政部与车辆责任人左炳祥负责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第4条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含专车使用人)...
·撤诉裁定可以申请再审吗
如果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仍然可以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4、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
·合同法关于合同欺诈的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法关于合同欺诈的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没有统一规定合同欺诈的赔偿标准,合同欺诈的赔偿标准是根据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的,合同欺诈行为的侵权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返还财产,可以由受害人主张,以有利于受害人为原则,决定是否返还,实现减少受害人“财产的损失和浪费”的目标。(2)对由于欺诈行为使受害人对预期不利的规避决策失误致使规避没有实现,或因欺诈而决策失误致使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不能全部实现的,应当赔偿损失。(3)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应适当损偿。按照民事协商原则和调解原则,这种责任制度将使受害人的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同时体现了法律的威严。二、合同欺诈和合同诈骗的...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要哪些条件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要哪些条件一、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要什么条件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投资人是中国公民个人独资企业中的“人”只能是自然人,自然人之外的法人、其他组织不能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赢利性活动的人,例如政府公务员,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企业的名称应当真实地表现企业的组织形式特征,并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就个人独资企业而言,其名称不仅应当与公司企业和合伙企业相...
·青岛红岛经济区建筑律师:13065042504(范律师) 13061416368(许律师)
·法律上女方再婚了给抚养费吗?
法律上女方再婚了给抚养费吗女方再婚了还是需要给抚养费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
·2023年退休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退休工资的规定是什么?退休工资的规定是明确了退休金的组成部分、计算方式以及领取退休金的条件。参加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以上的,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

建筑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