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政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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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和政交通事故律师专业处理交通事故纠纷,代理交通事故赔偿、伤残鉴定、人身损害赔偿、保险理赔、交通肇事刑事辩护,甘肃和政交通事故律师为交通事故当事人解决事故赔偿/事故诉讼及责任认定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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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政交通事故律师法律咨询
·修文县看守所电话.
·你好,律师,我的毕业证丢了,现在急用,该怎么办?
·束律师,十年前我的离婚案是你代理的,现在我有些情况需要向对方要抚养费,但我的情况有些麻烦,因为之前判是我自行承担的,请问现在可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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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还没有毕业,只是学校开始毕业实*的时候可不可以和就业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如果实*之后想"22638008l"""离职,会不会有什么问
·知询涟水承包地纠纷,对仲裁存在异议。
·2015年婚前男方出首付,仅写女方名字,供房贷到2017年5月,后分手后女方供,男方想拿回房子,可以么
·李律师你好:    我老公是城镇户籍的退役军人,98年退伍后被赣榆县政府安置到赣榆县墩尚镇建管所上班,属于事业编制,2002年...
·我有一个女同学,她15。他有一个18岁的男朋友。俩人分手后,他把她的裸照视频发到一个群里,群里有几百人。。她不想活了。。我安慰她后说帮她找律师她才稳住情绪。*烦哪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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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老公结婚6.7年了,我们是村里的房子,婚前他自己盖的,还有一辆车也是他自己买的。现在村里拆迁换了一处楼房和返了一些钱,如果离婚我能分这些财产吗
·律师你好,我在江北新区一家叫南京xx科技网络有限公司定制了一款小程序,合同约定5.14交付,但是他们到现在6月23号都没有交付,期间已短信函件催促,一直没有回复也没有交...
·您好!PS机耍错一笔账银行能帮忙找到对方吗
·淘宝买手机被商家骗可请律师吗
·如果不续租该不该向房东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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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私企干了七年,我上个月已经辞职了.这七年中没有给我交纳任何保险和其它,我能不能向他提出一定的经济赔偿
·您好,麻烦问一下,我老公同学借了我们家10000块钱,这几年陆陆续续还了4500,现在还有5500块钱一直拖着不还,我老公给他打电话,发信息,他电话也不接,微信也不回,...
·律师好我了解一下,本人因在监狱服刑期间,有一个服刑人员从B宿舍区到我A宿舍区,当时我在洗衣服洗澡,他叫我扳手腕,我在多人的从容下,自己就和他扳手腕了,在扳手腕的过程中...
·老婆走了不给联系小孩也不管怎么办,因为是我之前在外面有玩女人给她知道了而且还打架了才走的
·治安拘留三日可以参加村委换届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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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公务员,由于没给我奖金,所以询问单位xx,他们开始不认可有年终奖。后来现任xx又讲她不知道前件xx没给我奖金的事情。想找他们协商解决。他们告诉没诀补,让我起诉让...
·张律师,你好。我是灵宝人。我一个朋友借我几万块钱赖着一直不还。我这个朋友是安徽的。我现在想起诉对方。我想问一下律师,我是在哪边起诉比较好一点?
·在一个学校招标过程中,我以朋友的名义与校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现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纠份,学校对我朋友提起了诉讼。现我朋友对法院提出申请笔鉴定,证明合同不是她签订的。我想问...
·夫妻双方一方残疾对方是否有抚养义务?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如果现在买的房子是女方一次性拿出来的钱买的,男方没有拿一分钱,离婚时有没有男方的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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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租门市房未到期房主要收回房屋
·可否查到某个人在不在看守所内
 和政交通事故律师法律常识
·贷款炒股还不上信用卡算是诈骗吗?
    贷款炒股还不上信用卡算是诈骗吗?贷款炒股还不上信用卡是否构成诈骗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恶意透支,数额较大的可以认定诈骗,否则就是普通借贷。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对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综合持卡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意愿、申领和透支信用卡的状况、透支资金的用途、透支后的表现、未按规定还款的原因等情节作出判断。不得单纯依据持卡人未按规定还款的事实认定非法占有目的。二、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醉驾看守所的两个月是否可以回家探望?
    醉驾看守所的两个月是否可以回家探望?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醉酒驾驶是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醉酒驾驶,在看守所里的两个月是不可以回家探望的,因为需要进行法院的审判。二、醉驾判缓刑的条件:对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上的,或者具有前款10种从重情节的被告人,不适用缓刑。对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适用条件的,适用缓刑。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反映该种犯罪危险程度的主要量刑因素,驾驶的车辆种类、行驶的道路种类、实际损害后果是重要的量刑因素。同时,还要综合考虑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曾经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情况、其他交通违法情...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如何确定 根据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如何确定根据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的交通部门在接到交通事故的报警后,就要马上的赶往事故现场,然后再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勘验、检查、调查相关情况,给出结论,交通事故认定书尽早下来。我们呢在平常的时候就会看到那个交通事故认定书上一方负次要责任。但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体现在占比上才有意义。但每个人对责任占比的定义不一,比如你认为主要责任比例应该是90%,而我认为是51%,而且在现实中,很多保险公司的合同上所谓的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的占比也是不一样的,那么这个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比例到底应该是多少呢?处理交通事故时,负主要责任的人赔偿又该按照什么比例来呢?事实上,作为《道路交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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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对于入室盗窃如何处理
    一、刑法中对于入室盗窃如何处理?只要入户盗窃就已构成盗窃罪,不再受盗窃数额和次数的限制。无论行为人是否盗窃到财物,均构成盗窃罪。入户盗窃是指为实施盗窃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住房、封闭的院落、帐篷、渔民的渔船、租用的房屋等)进行盗窃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九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该条款直接将“入户盗窃”行为规定为盗窃罪的一种情形定罪处罚。根据2013年4月4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
    1、违约金。在劳动合同中,违约金是否作为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各国法律的规定不尽相同。有的国家按照合同法的原理认可了违约金条款,而有的国家则在法律上禁止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例如日本、韩国等。其理由为:受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地位的影响,劳动合同实际上演化成基于"压制"关系而由优势一方(用人单位)对"意思自治"垄断的附合同,如果允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条款,一方面使得用人单位可以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通过确定高额的违约金条款,限制人才的流动;另一方面劳动者基于自己的劣势地位,为了获得工作,往往不得不签定不利于自己的合同。我国《劳动法》未对违约金这一违约责任方式作出规定,但在劳动合同的实践...

·老房子只有房权证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老房子只有房权证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在我国,房权证和土地使用证都是重要的凭证,二者缺一不可,否则就会在很多方面受到诸多限制。房权证正是对于房子所有权的证明,而土地使用证是对于房屋下的土地得使用权的证明。但是在以前,老房子是很少,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老房子只有房权证没有土地使用证,该怎么办呢?我们为您答疑解惑。一、老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吗并不是所有的老房子都没有土地使用证,不过早建的房屋是很少有办理土地使用证。二、老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一)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的法律依据1、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第一百五十三条规...

·产品责任纠纷谁可以管辖 
    产品责任纠纷谁可以管辖一、产品责任纠纷谁可以管辖由于产品责任属于特殊侵权责任,所以,产品责任诉讼应当属于侵权行为诉讼,其诉讼中的管辖应该根据侵权行为诉讼的管辖原则来确定。《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地。具体到产品责任诉讼中,侵权行为实施地即为缺陷产品投放市场的地点;结果发生地即是受害者受到损害的地点。根据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者、产品销售者、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

·沿海大城市良好的就业环境吸引了大量外地人工作、生活。其中不少
    沿海大城市良好的就业环境吸引了大量外地人工作、生活。其中不少人都通过努力在当地购买了商品房。目前,不管是投资还是自住,异地购房的情况十分普遍。而一些城市实行限购政策后,外地人无法购买二套房,那么,异地购房属于房屋买卖吗?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异地购房属于房屋买卖吗?异地购房是指购房者的户口所在地与所购房屋的所在地不在同一个省份。“二套房”是第2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目前银行的征信系统已经实现全国联网,只要是在银行贷款买房,各家银行都可从央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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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股东如何分配股权?分配标准是什么?
    现在有很多合伙人,共同创业。当企业做大时,就涉及股权分配的问题。股权谈不好,严重影响公司运营,避免出现经营混乱,需要对股权合理分配。那么三个股东如何分配股权?分配依据是什么?下面跟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三个股东如何分配股权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可以把股权首先分成两个类别:资金股权部分、经营管理股权部分。先把这两个部分的股权分别确定清楚,不按人的角度,而按这两个类别的角度。至于经营股权部分,总的比例定好了之后,就可以考虑每个人在团队中担任的职责和能力来评估了。这个方面可能有争持的地方,建议设立一些简单的虚拟股权绩效评价系统。就是说在创业过程中让股东的股权随着个人绩效的变化有一定调整幅度的激励制度。...

·在法律上什么是商标变更?
    在法律上什么是商标变更?一、在法律上什么是商标变更?商标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自2002年9月15日《商标法实施条例》施行之日起,已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其申请人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注册申请中指定商品。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办理转让手续。办理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商标专用权不发生转移。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有两条途径:(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二、变更手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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