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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平区知识产权律师法律咨询
·今年三月份来目前这家公司仓库上班的,目前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买社保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利?问题是没有工资卡工资是第三方发放的,只有工作群和公司考勤群,其他还需要什么想问一...
·我的车出售后没有过户怎么向法院起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就在这个月的12月23日青岛派出所的在缅甸那边应该是抓回来的人,拘留单打回来了,上面说的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还有就是偷越国罪……请问一下律师这个需要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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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律师你好,我家小孩跟上班的厨师长两个人发生口角。然后他先动手打了,别人是轻伤二级。他自己也被别。别人打了。然后他们报了警,然后他去自首的。现在我们协商了,那个人要的赔...
·我想离婚,但是在外地,我和我老公的户口也不在一起,不知道怎样做?一定要回老家吗?在居住地满一年要怎样证明,没有办理暂住证或者居住证,但是有房子算不算?他长期不回家,打电...
·律师好,我想咨询个事,关于遗产继承的,姥姥留下一套四合院,现在xx要买回了,因为是遗产,三个孩子均分,但是舅舅失踪很多年了,妈妈和姨妈起诉舅舅,找不到人送达不了,调查发...
·我的劳动合同上签的是会计兼人事行政主管,由于公司认为的原因将我降职出纳兼人事助理,我不同意,8月29号给我发了一个降职的通知给我,我29号请病假到12号,13号我打电话...
·民事诉讼原告律师中途可以更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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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请问一下,刚刑满释放回家连住的地方也没有,吃饭也成问题,请问像这种情况,政策上有没有一些救助,谢谢?/p>
·我是**医院的医生,所在科室由私人老板承包,现私人老板承包的合同到期,我们和所在医院签的合同也到期,请问这种情况下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赔一个月的工资吗?附条件:1、合同是和...
·离婚后,房子归男方,孩子也归男方,男方死亡后,房子女方有权继承吗?/p>
·信用卡逾期收到经济侦查科的传唤通知是真的吗
·我社X综合门市部门是通过合法手续取得的,拥有使用权,由于年限已久,加上公路加高,泥砖建成损毁严重,无法维修,属高度危房,为了安全、我社决定拆建。次于201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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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过渡费怎么算,拆迁没有现房要另租房屋两年,这两年的费用怎么算
·我姥爷在世的时候把他的房子产权买下来了写的他的名字但是我姥爷已经过世几了我就一个舅舅因为残疾需要我妈照顾所以名字就没改因为买了产权到现在那房子也一直是我姥爷的名我想问下...
·请输入问题标题工伤认定和赔偿
·有前科的人再犯错和没前科的人犯错一样吗
·我06年应聘到济宁一家农药企业做副总当时签的协议是一个月5000元钱然后年底按公司总利润的6%提成当时我也想着这净利润肯定不好算但也没有考虑太多就去了干了一年以后我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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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车主责,我次责,47岁女,没到退休,企业和我按合同协议下岗,工资扣100元,企业发工资1500元,土方车能陪我二个月3000元,下岗到企业劳资科开误公单能算证据吗?...
·包工头叫我做点工吊顶,因为梯当松落人摔了下来左手骨折
·我在上海的一家西餐厅做调酒师,几天前在即将下班之前,我们几个晚班累得不行想喝杯啤酒,然后我和另外一个调酒师去吧台拿啤酒,其他几个在一个房间里等着(无摄像头),喝完了就回...
·我与丈夫九十年代初做生意,期间 经济状况从不允许我过问 经济权一直掌握在他手中 至今 我对家庭经济状况一无所知 现在半...
·我有个外甥在丽江因为打架,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名给拘留了,双方都没造成人员伤亡,请问这种情况会被判刑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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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外来务工人员,在上海已经1年了。我所在的公司以前没帮我加金,最近说帮我加,但说是出新的政策,以前的不能补,补了也没用。想请问是不是这样?
·别人骂我,我打了他两下,没有伤,但是到医院检查什么问题没有,他要我付检查费用,我可以不给,还是付一半费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马上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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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对企业的影响有哪些
    破产清算对企业的影响有哪些?企业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一、破产清算对企业的影响破产制度是市场经济中一项基本制度,它是市场经济的退出机制,同时也是现代破产法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根据现代破产法理论,破产已经不是简单的破产清算,而是包含了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等拯救豁免制度,使那些陷入债务困境,支付不能的企业能够恢复正常的运营,能够重新获得清偿债务的能力。当今社会的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日趋复杂,各种风险也随之增加,稍有不慎企业便容易陷入资不抵债,资金周转不灵的困境。对于确实缺乏经营能力、竞争力的企业,运用破产清算的程序使之退出市场,符合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律,是有利于整个社会经济...

·专利转让后发明人会变吗?
    专利转让后发明人会变吗专利转让是拥有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把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让给他人的一种法律行为。专利转让如果只是简单的所有权转让,那么发明人就不会变更,如果受让方要求变更发明人,双方协商一致,也是可以变更的,只不过专利局审查比较严,要求出具充分的证据证明变更后的发明人对该项发明的创造性贡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必须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中国人(或单位)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转让专利申请或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专利转让包括出售、折股投资...

·房城市房屋拆迁的程序及形式
        (一)城市房屋拆迁的程序      拆迁人进行拆迁时,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相关文件,在获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的基本程序如下:      1.申领规划用地许可证  城市房屋拆迁首先应当获得被拆迁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拆迁人按规定向有关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房屋的地域范围。同时,由规划管理部门通知被拆迁人停止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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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子协议给子女的流程是怎样的?
    现在的社会中,离婚比例日趋升高。不管哪种离婚形式都意味着财产要分割。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那手续比较快捷。双方需要把共同财产和子女进行协商。在共同财产重新分割的情况下,对于房产这种不动产来讲,大多数夫妻都会协商把共同的房子留给子女,避免任何一方对房子的占有。那么,对于离婚房子协议给子女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一、离婚房产协议给子女的流程:1、离婚后按揭的房子过户给孩子先是要取得银行的同意,可以先向贷款的银行提出申请,不过银行通常会规定按揭贷款未满一年解约的要付违约金,满一年的不用付,其实也可用买房人付的首付款去把银行的贷款提前还清,办理解押的手续,之后再办理过户,2、办理产权证过户手续:办理产权证...

·股权转让是借壳吗
    股权转让是借壳吗,二者有什么区别?一、股权转让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所在。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划拨土地继承规定是什么?
    划拨土地继承规定是什么?1、如果取得了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划拨的土地,可以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2、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

·提交延期交房诉讼请求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在这个房价飞涨的时代,人与人之间也常常围绕着房子产生各种各样的纠纷,其中就包含有开放商没有按购房合同按时交房的情况。那么,提交延期交房诉讼请求的诉讼时效是多少?这个诉讼请求一般该包含那些内容?接下来,就让来为您解答这些疑问。一、提交延期交房诉讼请求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也称消灭时效,是债权人不积极行使其权利持续到法定的时间,就会丧失请求国家机关进行救济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债务就成为自然债务,是否履行由对方当事人自愿决定,即使起诉到法院,也不会获得胜诉判决,法院更不会通过强制力迫使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因此,这个诉讼时效在请求类的债务纠纷中就变得十分重要。一旦超期,...

·一、员工生病可以辞退吗?
    一、员工生病可以辞退吗根据劳动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公司不能辞退的生病员工的规定除职业病属于工伤鉴定为一至六级的以外,其它任何疾病,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提前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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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费用该怎么计算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或者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那么去法院离婚,离婚诉讼费用该怎么计算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诉讼费用该怎么计算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

·已经建立劳动关系要多久内签署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单位录用员工,双方要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这是证明劳动关系的最有力证据。有时候,用人单位在为员工办理入职手续时,没有同时签署劳动合同,其实这个时候双方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那么已经建立劳动关系要多久内签署劳动合同?下面我们就给广大职工普及下相关知识。一、已经建立劳动关系要多久内签署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法》第65号令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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