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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给一个单位画图纸,谈好的价格是4万元,后来经过催促给了3万元,剩下的1万元那个单位换了负责人,说价格高了,不想给了,没有合同,但是有电话录音,这钱可以要回来吗
·律师你好!我是做销售的,已经跟公司解除合同劳动关系了,但是事后过了二十多天了,说店里少了一件衣服,要我跟她们一起承担衣服的损失费用。这样的话我们可不可以维权。怎么办?
·辅道直行与左转车辆发生碰撞怎么判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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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路线怎么走.
·母亲想把名下房产给我,是赠予好还是真接过户好.感谢!!!
·2011年9月1号,我与朋友合作共同代理一个综合缴费地区总代理与一家综合缴费店,合同当时写得是他投资店里的所有,我只需要发展业务,以及系统维护,客户咨询。利润平分,但是...
·我最近在临高富力悦海湾订了一套房子,交了一万块钱定金,另外又交了一个十一万抵二十万的团购费用,其实就是中介公司的中介费,我现在不想要这个房子了,他们还能退给我多少钱?...
·请问我是交通事故的左脚后半月板撕裂想要做坚定到那里算不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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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每天上班十二小时合法吗?
·我现在20岁,现在读县三中,快要被父亲逼去读高技,可我本人想读大专,我父亲说校贷有风险,不让我贷,可我不信他鬼话,我应该咋样维权
·前天,我去大河边烧纸。我的摩托车停在路边口。车头朝北。一辆电瓶车从南向北,速度较快。在经过我的摩托车时,一阵风起,有灰扬过,该车碰了一下我的摩托车,我的摩托车一点儿也没...
·一个人骑着电动车把我朋友给撞倒了
·给别人借了一万块钱,当时没有写欠条,现在只有微信语音聊天的记录跟微信头像跟微信备注的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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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欠我四万块钱。
·律师:您好,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我2000年毕业分配在医学院工作,当时交纳了建校费3万元,现因工作调动,我可以要求退还所交的建校费吗?
·2023年在宁波打工,四川籍同事借我7千块钱,已一年半,至今未还。我能在宁波起诉吗,谢谢
·双向两车道,对方借道超车与我正常行驶相撞,责任怎么划分
·交通事故次要责任,赔偿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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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对方是协议离婚的当时两个孩子抚养权在对方,我现在想要一个孩子抚养权能给我吗
·在没有通知我们的情况下,没有及时的去交取暖费,物业告诉我们必须多交1000元钱,我想问问,这钱应该去交么
·店面没营业执照遇拆迁是否赔偿损失
·您好案子到法院后多长时间能开庭
·在汉滨区体育馆做工受伤,现老板不给处理,想咨询你们一下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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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好,咨询您,惠州博罗石湾名巨山水城毛坏房收设计费是否维权收费,谢谢
·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下,我家六合的,家里要拆迁了,主房有产权,小房子老人盖的,债务是我们还的,大佰子,把前妻户口留在这里又把现在的妻子和女儿的户口迁过来,张口就说,赶我...
 和平区合同律师法律常识
·国家对征收厂房如何算
    国家对征收厂房如何算国家征收厂房一般是用于城市建设和公共场所的建设的,并且对于征收的厂房是有一定的补偿措施。不同地方的补偿费用是不一样的,主要是根据厂房周围的房价标准和厂房的实际情况决定的,那么国家对征收厂房如何算呢?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解答。一、国家对征收厂房计算标准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

·章程对于原始投资股东保护的权利有哪些?
    章程对于原始投资股东保护的权利有哪些?主要有知情权、决策权、产权、收益权等,一般情况下,产权是比较容易保护的,但收益权,一般指分红的权利也可以在章程中加以明确,也是比较好办的。小股东难以保护的是知情权和决策权。公司章程,是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的基本特征。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作为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成立及运营具...

·担保公司非法集资员工是否要坐牢
    我国境内设立的所有的公司,都在工商局会进行备案的。担保公司自然也是如此,不过也不一定所有在工商局备案的公司,在经营的过程当中都是遵纪守法的。如果说担保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的话,肯定也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担保公司非法集资员工是否要坐牢?一、担保公司非法集资员工是否要坐牢?如果被刑事立案,那么一般会追究主要负责人或者是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员工一般根据犯罪情节、后果严重性分别确定。不一定全都坐牢。非法集资形式多样,但是具有一定特征,符合该特征即为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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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能怎么处罚
    走私普通物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

·养女和侄子谁有房子继承权?
    养女和侄子谁有房子继承权?养女有房子继承权,是属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具体的继承人员如下所述:(一)配偶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二)父母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三)子女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需要注意的是,继子女并不当然的享有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只有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的情况下,继子女才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同时还规定,继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权,因继兄弟姐妹之间的抚养关系而发生,没有抚养关系的,不能互为的二顺序继承人;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四)兄弟姐妹兄弟姐妹...

·刑事诉讼法怀孕是否会被关押
    有些刑事案件的犯罪对象实际上是令公检法机关和普通公民都非常的震惊的,因为大多数人都觉得,如果身为孕妇的话,更应该爱惜自己和孩子,不应该搅在刑事犯罪当中的。正是因为孕妇的这种特殊身份,刑事诉讼法当中关于怀孕也有着特殊的规定。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刑事诉讼法怀孕是否会被关押?刑事诉讼法怀孕是否会被关押?《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在案件侦查、审理阶段,对于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确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也就是说如果确定怀孕妇女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的,可以不关押,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如果不能提出保证人或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采取监视居住。案件判决后,被判处...

·父母与子女房产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现在很多父母都为子女购置房产,这本来是件好事。可是有时候因为特殊原因,会引发父母与子女房产纠纷。那么父母与子女之间发生房产纠纷应如何处理?父母为子女出资买房时应注意什么?下面我们来给您做个简单介绍。一、父母与子女房产纠纷如何处理?1、父母购置或建造的房屋,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如果父母生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人的,如房产证上或房屋管理机关的档案中有赠与的明确记载,或有购置人赠与房产的公证书,或有其他明确证据足以证明购房人在购置房屋时有赠与产权登记人的意思表示的,产权归登记人所有;2、如果父母生前没有明确赠与表示,去世后,子女为产权发生争议,未登记方负有举证责任,如其无确凿证据推翻登记的,产...

·撤销案子取保候审保证金条子没了能退吗
    撤销案子取保候审保证金条子没了也是可以退还保证金的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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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应如何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

·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吗?
    我们在面临用人单位要与我们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我们一般都会提前得知,因为这是劳动法当中的硬性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这个规定来办的话,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就算用人单位没有提前通知我们我们也不用紧张,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所以关于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吗这个问题,现在我们来给您具体解释一下。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吗?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40条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否则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按照其他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需要支付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应当支付给劳动者,不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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