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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沙岛房产律师法律咨询·我是年龄不够未婚生育,后来证件都补办齐全了,我是南京本地的;后来我老公及两个孩子们的户口都迁到我家了,现在小孩面临上幼儿园,有一项国家助学金,本想给孩子办理,现在要独生...
·三十前欠发的工资,现在按原数补给,合理吗?
·租房给房客漏水惹出官司怎么
·横沙岛房产律师: 13761582391(谢律师)
·律师您好,男方失踪两年以上,已经在失踪地报警立案,现需要离婚,请问程序如何?育有一男一女,无财产。结婚是在饶洋办理的。
·我的房子盖好了,是十四万的活,现在付了六万,剩下的现在去要不给怎么办
·如果产权单位同意把承租人变更成我的名字,户口本上的户主是我父亲的名字,请问有有影响吗?
·你好 有没有规定什么时间唐监狱 可以去几个人 可不可以带东西给牢房的人吃
·你好,我可以咨询您点问题吗?
·横沙岛房产律师: 13761582391(谢律师)
·我是车间的操作工,为了涨工资办公室让我们考试当时说的是如果不参加考试的话,工资不变。参加考试5分到85分为10分5分到80分为50分以下为0分,
·前夫和他现任逼我儿子给我断绝一切联系方式,可以起诉他吗
·拆迁达不成协议怎么办
·我姐姐是个残疾人姐夫也不是很正常以前上学没考上收到刺激思维有点不似正常人姐夫现在的母亲是后母,姐夫底下有一个弟弟是后母的孩子,现在还在上大学,可是现在老人盖了一套二层小...
·请问3年前支付的购房定金,现在还能以3年前的市价购买房屋吗?3年的时间该房屋已经升值一半的价格3年前的购房定金没有任何协议,当时对方没有确定的说明一定要购买此房产当时觉...
·横沙岛房产律师: 13761582391(谢律师)
·第二份正式合同以网签合同为准的。到底那份为准?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8月份装修了一个洗车场,由于合同纠纷,现在要诉诸法院让对方赔我的装修费,由于当时是我买材料没有开发票,现在去补发票,但现在补的发票日期只能是现在的...
·别人借我十万元钱,到期后拒绝还款,把我微信电话拉黑了,我怎么办?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单亲妈妈可以把小孩送给别人/p>咨询编号887398|江苏-南京|2017-05-1111:04|8位律师回/span>律师回答
·葛律师我想离婚咨询一下
·横沙岛房产律师: 13761582391(谢律师)
·结婚时老公隐瞒有婚史并有一儿子,归老公抚养,现已16周岁,老公瞒着我给他买了一套房子,请问他这属于转移财产吗?户主是他儿子,我有权分那套房子吗?该如何分?
·我和男朋友分手了,我在他身上花的钱,我已经算出来了,他让我给他一半房租我也给他是从我在他身上花的里面扣的,扣了只后他还应该给900
·您好,我们单位办公室甲醛超标,已有第三方检测报告,公司在找物业的人处理,但是怎么处理的,处理结果怎么您好,法律咨我们单位办公室甲醛超标,已有第三方检测报告,公司在找物业...
·我在北京,就是想咨询一下,外地户口没有生育险在北京生孩子的费用(产前检查费和生孩子的费用)可不可以报销,那部分可以报销
·你好,律师,请问我们工人在厂里上班被骨折了公司该怎样给工人发放工资.
·横沙岛房产律师: 13761582391(谢律师)
·自已有家小店,在店内办理小额存款合法san自已有家小店,在店内办理小额存款合法887563
·在法律上肉体上没有出轨,在判决书上会体现婚外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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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律师我想离婚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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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时老公隐瞒有婚史并有一儿子,归老公抚养,现已16周岁,老公瞒着我给他买了一套房子,请问他这属于转移财产吗?户主是他儿子,我有权分那套房子吗?该如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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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沙岛房产律师咨询解答·但实际上,法律根本不能解决的。 潘兆忠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都达成一致,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和书面离婚协议书,男女双方亲自到民政部门办理,另一种就是诉讼离婚,诉... ybaofeng
·直接问铁路运输部门。 weihaiyang
·横沙岛房产律师: 13761582391(谢律师)
·快报警!由警方处理。 宋瑞岭
·那就协商解决吧。 潘兆忠
·找房产局问清楚咋回事。 宋瑞岭
·遗产也得有一定份额。 宋瑞岭
·你直接问挂靠公司,律师不知这些。 宋瑞岭
·横沙岛房产律师: 13761582391(谢律师)
·打电话12368咨询。 weihaiyang
·一般37天才能决定批捕问题。 宋瑞岭
·可以申请。 宋瑞岭
·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处理。 weihaiyang
·委托当地律师代理. qinleis
·横沙岛房产律师: 13761582391(谢律师)
·你好,因网络交流条件所限,我无法准确、全面的了解您的案情,为了您的利益,我建议您带上相关材料到律所咨询律师或电话向我咨询,希望你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hsxls6666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weihaiyang
·谁请去的,谁承担责任。 宋瑞岭
·报警处理。 weihaiyang
·直接问监狱。 weihaiyang
·横沙岛房产律师: 13761582391(谢律师)
·小孩的事情,单方说了不算。 weihaiyang
·可以要求开发商维修并赔偿。 ljp33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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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沙岛房产律师法律常识·职工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什么
职工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什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二、视同工伤的待遇标准第一种情形:(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
·破产清算申请书提交到哪些材料
破产清算申请书提交到哪些材料企业运营不善导致的无法经营是可以到法院申请破产保护,之后进入破产清算申请破产的,但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对企业破产的申请所需材料肯定是不了解的,这样的话就无法准备好申请所需要的材料,反而会花费不少的时间和精力在处理材料上,那破产清算申请书提交到哪些材料才行呢?我国的《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拒此可知,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与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一、破产清算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公司破产应当向法院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1、股东会破产决议;(律师制作、股东签字)...
·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破产申请有异议的该怎么办
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破产申请有异议的该怎么办一、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破产申请有异议的处理方式新破产法第10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此条未规定对债务人异议的审查方式,以及人民法院是否应给予债务人书面的答复,债务人不服法院决定的救济途径。笔者认为,为防止债权人滥用破产申请权,诋毁债务人的商业信誉,损害市场的公平竞争。同时为加强对债务人的程序保障,对于这一关系债务人生死存亡的破产申请行为,应赋予债务人充分的陈述权、质证权、抗辩权和救济...
·横沙岛房产律师: 13761582391(谢律师)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个人不签字有能解除吗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个人不签字有能解除吗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个人不签字有能解除吗员工不签字,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公司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除按第三十六条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必须员工签字同意外。其他情形,并不需要员工签字同意,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员工不签字的,公司可以采用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公司解除合同不合法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二、《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
·如何确定合同起诉地,合同纠纷管辖地在哪里
如何确定合同起诉地,合同纠纷管辖地在哪里在产生了合同纠纷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决,这也是一种比较有效的解决纠纷的方式。但此时需要当事人向确定合同起诉地,对于很多人来讲是比较复杂的,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做详细分析。如何确定合同起诉地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三、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下合同的具体履行地是:1、...
·公司解散后如何清算?
公司解散后如何清算?我们都知道,公司与公司之间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因此就有很多小的公司由于各种原因而出现解散的情形,这是一件让人非常惋惜的事情,但是我们也要注意,一旦公司解散,还要涉及到清算的问题,否则公司在工商局是无法进行注销的,那公司解散后如何清算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公司解散后如何清算一、成立清算组1、公司权力机构决议公司权力机构(股东会或董事会)在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后应及时召开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表决通过公司解散决议。2、清算组的成立和备案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天内公司即应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
·教师签订合同违约违约金怎么处理
教师签订合同违约违约金怎么处理一、教师签订合同违约违约金怎么处理?在教师聘用合同中,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有违约金条款,并且是教师违约要向校方支付违约金,而极少有校方违约向教师支付违约金的情形,许多教师因为需要工作而不得不接受这种权利义务不平等的聘用合同。如果教师单方解除聘用合同,则按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来计算支付违约金。一般以没有履行期限1年赔偿校方1万元甚至更多来计算,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除此之外,也有一些聘用合同约定,如果教师不遵守单位工作纪律,或在年终各项工作综合评比中不达标或属于后进的,要向校方交纳数额不等的违约金。二、哪些情况下,教师合同违约会承担违约金?1、用人单位出资让劳动...
·离婚可否分割未过户房产
对于未过户的房产,从法律意义上面讲就不属于当事人所有。那要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发现一方有未过户的房产,那么此时是否可以要求进行分割呢?就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离婚可否分割未过户房产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只能以已确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为准。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过程中,如果涉及到一方是否应在离婚诉讼之前的继承关系中分得遗产的问题,则由于该问题不属于离婚诉讼的标的范围,故不可能在离婚诉讼中用列第三人的方法来解决。如果离婚诉讼已经开始,则需要离婚诉讼中的一方在离婚诉讼审结之前,另行提起一个继承之诉。此种情况下,由于离婚诉讼必须以该继承遗产之诉的审...
·横沙岛房产律师: 13761582391(谢律师)
·商品房的分类包括了哪些?
商品房的分类包括了哪些?对于开发商在拍得的土地上修建的房屋,一般我们都称之为商品房,而二手房则往往是从私人或者其他公司手里购买的,此时即使尚未装修使用过的,其实也算是二手房。而在商品房里面都是有具体分类的,那么商品房的分类包括了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商品房的分类包括哪些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主要分类:1、内销商品...
·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用工,用人单位一年内可终止劳动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职工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什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二、视同工伤的待遇标准第一种情形:(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
·破产清算申请书提交到哪些材料
破产清算申请书提交到哪些材料企业运营不善导致的无法经营是可以到法院申请破产保护,之后进入破产清算申请破产的,但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对企业破产的申请所需材料肯定是不了解的,这样的话就无法准备好申请所需要的材料,反而会花费不少的时间和精力在处理材料上,那破产清算申请书提交到哪些材料才行呢?我国的《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拒此可知,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与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一、破产清算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公司破产应当向法院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1、股东会破产决议;(律师制作、股东签字)...
·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破产申请有异议的该怎么办
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破产申请有异议的该怎么办一、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破产申请有异议的处理方式新破产法第10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此条未规定对债务人异议的审查方式,以及人民法院是否应给予债务人书面的答复,债务人不服法院决定的救济途径。笔者认为,为防止债权人滥用破产申请权,诋毁债务人的商业信誉,损害市场的公平竞争。同时为加强对债务人的程序保障,对于这一关系债务人生死存亡的破产申请行为,应赋予债务人充分的陈述权、质证权、抗辩权和救济...
·横沙岛房产律师: 13761582391(谢律师)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个人不签字有能解除吗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个人不签字有能解除吗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个人不签字有能解除吗员工不签字,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公司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除按第三十六条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必须员工签字同意外。其他情形,并不需要员工签字同意,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员工不签字的,公司可以采用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公司解除合同不合法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二、《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
·如何确定合同起诉地,合同纠纷管辖地在哪里
如何确定合同起诉地,合同纠纷管辖地在哪里在产生了合同纠纷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决,这也是一种比较有效的解决纠纷的方式。但此时需要当事人向确定合同起诉地,对于很多人来讲是比较复杂的,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做详细分析。如何确定合同起诉地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三、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下合同的具体履行地是:1、...
·公司解散后如何清算?
公司解散后如何清算?我们都知道,公司与公司之间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因此就有很多小的公司由于各种原因而出现解散的情形,这是一件让人非常惋惜的事情,但是我们也要注意,一旦公司解散,还要涉及到清算的问题,否则公司在工商局是无法进行注销的,那公司解散后如何清算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公司解散后如何清算一、成立清算组1、公司权力机构决议公司权力机构(股东会或董事会)在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后应及时召开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表决通过公司解散决议。2、清算组的成立和备案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天内公司即应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
·教师签订合同违约违约金怎么处理
教师签订合同违约违约金怎么处理一、教师签订合同违约违约金怎么处理?在教师聘用合同中,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有违约金条款,并且是教师违约要向校方支付违约金,而极少有校方违约向教师支付违约金的情形,许多教师因为需要工作而不得不接受这种权利义务不平等的聘用合同。如果教师单方解除聘用合同,则按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来计算支付违约金。一般以没有履行期限1年赔偿校方1万元甚至更多来计算,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除此之外,也有一些聘用合同约定,如果教师不遵守单位工作纪律,或在年终各项工作综合评比中不达标或属于后进的,要向校方交纳数额不等的违约金。二、哪些情况下,教师合同违约会承担违约金?1、用人单位出资让劳动...
·离婚可否分割未过户房产
对于未过户的房产,从法律意义上面讲就不属于当事人所有。那要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发现一方有未过户的房产,那么此时是否可以要求进行分割呢?就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离婚可否分割未过户房产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只能以已确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为准。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过程中,如果涉及到一方是否应在离婚诉讼之前的继承关系中分得遗产的问题,则由于该问题不属于离婚诉讼的标的范围,故不可能在离婚诉讼中用列第三人的方法来解决。如果离婚诉讼已经开始,则需要离婚诉讼中的一方在离婚诉讼审结之前,另行提起一个继承之诉。此种情况下,由于离婚诉讼必须以该继承遗产之诉的审...
·横沙岛房产律师: 13761582391(谢律师)
·商品房的分类包括了哪些?
商品房的分类包括了哪些?对于开发商在拍得的土地上修建的房屋,一般我们都称之为商品房,而二手房则往往是从私人或者其他公司手里购买的,此时即使尚未装修使用过的,其实也算是二手房。而在商品房里面都是有具体分类的,那么商品房的分类包括了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商品房的分类包括哪些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主要分类:1、内销商品...
·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用工,用人单位一年内可终止劳动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