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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县房产律师法律咨询
·去年我跟我老公五一结婚,结婚不到十天在我上班的时候他不辞而别去了外地,开始我打电话他也不接,一气之下我去找他,我们当时签了一份离婚协议。他让我回家等他有时间回来就办手续...
·你好,请问过去探监,有接见卡,还有网上预约,身份证,还需要去当地开证明吗
·你好我想*贷贷款他们说玩手10个点的手续费我不知道能不能相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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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今年78岁,是辽宁丹东人,胳膊工伤残疾7级,工厂已经不存在了,请问国家对残疾人有补助吗?如果有,每年能补助多少?谢谢
·本人已定居香港生活,祖屋在惠州,因危樓已重建,但一直沒有紅本,只有舊屋建房證明,我什麼可以再拿到紅本嗎?
·一小货车翻在路上,临时请得过路的5个农民工帮忙抬正,抬正后车主付200元交给其中一人数,说你们拿去分吧,遂驾车离去,数钱的分80元给其他2个农民工,后强行不分另外两人的...
·无故辞退员工,如何维权!!?
·事故车辆能否得到贬值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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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商品房,后车位开卖有购地下车位,现在办不了产权证。想咨询下能否向开发商退这车位。
·律师你好,我在农村开个饭店,正在装修,弄个带音响的包房,25号晚上6点多我们镇上一个开KTV的小子先是打电话骂我,随后拿个铁棍到我家来打我,不让我开包房,我拿铁锹打了3...
·你是你好,房东先动手打了我,我的脸被他们打伤了,晚上摄像头没有拍到,他们打我,我们也没有用手机录下来,该怎么办?他们不承认是他打的,他说,抱着摔地下碰烂的,我们没有证据...
·贩毒50克冰,今天下午已经关押在乌鲁木齐第一看守所,想问问大概会判几年
·老公定要与我离婚,他再次出现婚外情但是,我不想离,因为,我真的不能没有他,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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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大房东把房子卖出去,新房东重新问我们要房租和押金。之前的大方东押金没退能要回来吗?
·我老婆是外地的户口本在外地没有户口本我们能领结婚证吗
·你好,我现在准备二婚,他没什么钱,有栋买地建的四层楼,没房产证,只有买地的一个合同,他现在要给一层楼我,要怎么样才算合法是我的名下??.
·84岁老人在因腹痛在医院进行治疗,医生说需要取病样,家人积极配合但医生在取病样过程中把血管弄破导致大出血继而又做了介入手术老人还在在这里住院也不敢和医生闹僵现在真不知道...
·78买了两件棉服,穿了两次就跑棉了,没洗过,找客服不理人,找了小二,请问我应该怎么处理
·河南县房产律师:
·维达斯欠工资之事的法律援助情况进展如何?何时能拿到工资?
·我在一家盛宁化工的一家小工厂工作此厂也不是什么正规企业,由于当时是我父亲介绍去对方老板是我父亲朋友所以对于工资也并没有给个明确的说法只是说不会亏待我然后签了合同要求交社...
·你好我有个哥哥,离婚了,他们还在一起住,房子是我家以前的现在改我嫂子名了,我哥的工资一直在我嫂子那,现在我哥得病了,说不了话,我嫂子不想管我哥了,现在怎么能把房子要回来...
·河南省民权县看守所有几个?
·打赢关司了但是不陪给我钱已经3年了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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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李律师,我被家暴想要离婚咨询,谢谢!
·我在百分贷平台贷款10000,系统显示审核通过,但是需要二步购买理财认证才可以放款,我先后二次支付200,1300,共1500元,后来说我认证失败,还要支付5800修复...
 河南县房产律师法律常识
·离婚调解书如何约定探视权
    离婚调解书如何约定探视权?探视权由双方约定,法律没有强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二、离婚抚养权怎么判决?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普通工伤退休后有什么待遇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
    普通工伤退休后有什么待遇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五至六级的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改发基本养老金。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以及5至六级由企业发给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

·一、女方提离婚孩子抚养费谁出?
    一、女方提离婚孩子抚养费谁出?不管是哪一方提出离婚都要支付抚养费,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只由一方负担全部抚养费用,另一方就可以不出。具体谁承担抚养费,就看是否拿到了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二、离婚后抚养费可以变更吗?法律赋予子女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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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务应该怎么清偿
    公司债务应该怎么清偿一、公司债务应该怎么清偿(一)权利人一方拒绝接受债务人一方履行,债务人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提存,提存后,视为债务人已履行。提存的财产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的,该风险由债权人一方承担。提存期间,提存财产产生的孳息归债权人一方。(二)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应当优先清偿有担保的债权,各个债权人均无担保时,按照查封、扣押的先后顺序清偿。(三)债务人如果是企业法人,财产不足清偿所有债务时,权利人可以申请其破产。(四)债务人对同一人负有多笔同类债务,除非另有约定,按以下顺序清偿:1、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2、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担保数额最...

·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死亡赔偿标准
    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死亡赔偿标准一、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死亡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

·故意伤害罪与非罪的区别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与非罪的区别是什么?故意伤害罪与非罪的区别是他这个已经达到了轻伤以上的程度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否则的话只是一种暂时性的肉体伤害,就不会构成我们国家的刑法犯罪,只需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一般殴打行为只是给他人造成暂时性的肉体疼痛,或使他人神经受到轻微刺激,但没有破坏他人人体组织的完整性和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故不构成犯罪。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殴打行为表面上给他人身体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但显著轻微,即按《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不构成轻伤的,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因此,在区分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时,既要考虑行为是否给人体组织及器官机能造成了损害,又要考察损害的程度。二、故意伤害罪如何量刑1、构成...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最高赔偿标准可以赔多少个月?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最高赔偿标准可以赔多少个月?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

·征地补偿标准怎么算人口?
    征地补偿标准怎么算人口?现代这个社会,政府为了社会全体的共同利益进行征收土地是一件十分常见的事情,在这个问题上,人们最关注的就是征收土地发放标准,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不知道具体的标准时什么样的。那么,征地补偿标准怎么算人口?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征地补偿标准怎么算人口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一、征地补偿费的计算方法有以下几种:1、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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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是否可以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381条规定:“当事人认为发生法律效力的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定仅为发生法律效力的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两类裁定,除前述两类裁定外,对于其他裁定,当事人不可申请再审。申请撤销的二审裁定为高院作出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该裁定不属于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定。

·申请专利优先权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专利优先权需要什么材料?(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2)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3)申请人身份信息(身份证号或组织机构代码)(4)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5)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身份信息(身份证号,体现其真实性)(6)专利代理机构;(7)优先权要求;(8)申请人或者代理机构的签字或者盖章。二、权利使用依据《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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