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山镇保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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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山镇保险律师法律咨询
·我是6月11号去公司的,合同也没有签。到咯7月15号的时候我就辞职咯但我今天去领工资扣咯我们500像这样可以扣我们的钱吗?
·工商注册中投资咨询服务属于什么范围?可以买卖外汇吗?
·我想咨询,离婚孩子是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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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徐州买房居住,户口是铜山县的,在市区缴的养老保险,能在市区办40,50养老保险吗?需要什么手续办理养老保险?
·隐瞒真相,置业顾问套路,扬长避短,借封顶不看毛坯,打折清盘,延期付款方式,被人误导交了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這樣的,一對夫婦,房子的所有權以及房產證寫的名字是是女方的名字,很多年後,男方去世了,又很多年後,女方決定把房子賣掉。在過戶的時候,女方拿到的賣房子的錢需不需要跟男方的...
·女带一儿子,男有儿子归前妻,再婚可以再要一个孩子吗
·没签合同可交社保,老板现辞退你,我们有保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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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双方在结婚期间男方出现了债务问题,女方帮助还债,却在离婚后财产分配上被男方要求补偿十万,如何做
·我朋友开校车拉学生我替他问下在路上被交警抓到会怎样处罚
·老人家70多岁,现在被车撞了,医生说可能没办法抢救回来,能要求什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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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名下的三轮摩托2O16月强制报废了,车找不到了,对我现名下的微型货车检有影响吗?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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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我想问下,法院判了,本人不服要上诉,具体流程怎样,费用要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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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某公司已方;我如乙方在工作时间内不符合甲方要求被甲方开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及劳务费,请问这条件符合劳动法吗谢谢
·去年的12月份 别人从我这借走5万元钱说的两三天还 一直到现在也没有还 打电话也接就是不还钱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关电信诈骗的事。我被骗了,已在凤县当地xx立案,所因被骗所产生的借呗有钱花贷款的钱还需不需要我还?要打官司的话,胜算有多大?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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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对大儿子不管不顾,对自己七八十岁的父母不赡养,对后妈生的小儿子样样都管,没钱就问大儿子要,不给就用x子砍,隔三差四找大儿子吵闹,报警几次,说点好话警察没拘留,他更变...
·请问海州区有一位大高个叫马x成的婚姻方面律师叫马x成的律师,您知道他的联系方式吗
·房屋抵押权人是否有权出租房屋?
·我欠债 无能力还债了。能帮我个忙。多谢
·我有个朋友,前几天,心口疼,后来去医院看,医生看了后,开了个肺部的透视后只开了点药回来吃,回来后过了几天,我朋友突然瘁死,经检查是心肌梗塞,试问前家医院没有及时的发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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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司机在上班的第八天追尾死
·   10月29日,中纪委官网消息,扬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民阳因接受超标准接待被处以党内警告处分,扬州江都区委书记、空港新城党工委书记蒋...
 黑山镇保险律师法律常识
·一、江西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
    一、江西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条:计划外生育一胎子女的,根据不同情形,按照下列标准向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一)不符合《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再生育的,按本办法规定的计征基数的3.5倍征收;(四)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一方或者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怀孕生育第一胎的,按第一项规定标准的50%征收;(五)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双方均已达到法定婚龄,但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怀孕生育第一胎的,按第一项规定标准的30%征收;(六)重婚生育、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胎的,按本办法规定的计征基数的7倍征收。二、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机构是哪里?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

·单位同农民工形成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建筑工地是农民工从事劳动的主要场所之一,工程的建设需要大量的农民工,这一领域,也是最容易发生劳动纠纷的。很多时候,农民工并不是和建筑单位直接建立劳动关系,而是通过包工头介绍过来的。那么单位同农民工形成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下面我们看看我们的怎么说的。一、单位同农民工形成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初步判断是劳动关系,但是也要分具体情况,农民工只是一种群体的称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要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年龄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如果是劳动者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享受退休待遇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应该是劳务关系。里面的情况还有很多,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筑企业违法分包的,虽不能认...

·无配偶的第三者可以起诉男方重婚吗
    无配偶的第三者可以起诉男方重婚吗?无配偶的第三者可以起诉男方重婚,重婚案件一般由被害人自诉,如果情节比较严重,影响很坏的,即使被害人不起诉,而由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部门提出控告。如果涉嫌犯罪,公安局应当立案侦查,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判。《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重婚罪的类型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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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免税条件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转让免税条件是什么?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转让人根据法律规定,将土地使用权进行再次转移给受让人的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多种计税方式,通过一些方式、具备一些条件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更是可以免税。那么,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计税方式有哪几种?土地使用权转让免税需要什么条件?下面就由我们带您一起来看看。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政策依据:根据《财...

·现如今,酒后驾驶这个现象在现实中越来越频繁地出现,而酒后驾车
    现如今,酒后驾驶这个现象在现实中越来越频繁地出现,而酒后驾车会得到怎么样的处分这个问题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很多人都知道酒后驾驶导致发生交通事故会有刑事责任,会受到法律的处罚。那么,醉酒驾车没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驾驶者的处罚是什么呢?下面是我们整理的相关资料!一、醉酒驾车没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根据酒驾行为性质的严重程度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

·山东工伤赔偿标准2023年是多少?
    一、山东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工伤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伤残等级不同,赔偿项目也不同。山东工伤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山东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

·公司招聘的入职方式有哪些?
    学校和社会是两个天然的培训场,一个培养专业知识,一个培养社会实践。现在,很多公司和企业在招聘的时候也有许多的入职方式。不了解的人就很容易错过而失去机会。那么,公司招人的入职方式有哪些?今天,我们就为您收集整理了如下资料进行解答。1、社会招聘何谓社会招聘,社会招聘针对的对象主要是往届的有工作经验的人群,基本上已经从事工作2年以上,比较关注的是应聘者所具备的专业技能与所需求职位的匹配度,一般是通过各大招聘网站或人才市场以及猎头公司进行招聘,招聘周期较长,主要是为了解决公司缺人的问题;2、校园招聘校园招聘针对的对象主要是应届生,最主要关注的是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有些对于硕博要求会更高一些,具...

·工伤对交通事故的规定是什么?
    一、工伤对交通事故的规定是什么?工伤对交通事故的规定主要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如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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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预售证可以卖房吗
    没有预售证可以卖房吗1、首先,我国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2、依照上述规定,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期房销售的前提条件,换句话讲,也就是开发商取得了销售许可证才获得签订期房销售合同的主体资格。因为无论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还是认购书,都要求签订双方具备主体资格,消费者作为买方要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开发商作为卖方要具备销售资格,这样双方签订的合同才能认定为有效。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开发商是不能销售商品房的。3、需要提醒购房者的是在诉讼中,出卖方故意隐瞒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

·离婚案孩子抚养费如何确定?
    社会的快速发展,离婚率的不断飙升,夫妻双方离婚了,关系破裂了,不代表抚养孩子的义务也解除了,随之而来面临的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的问题,离婚案孩子抚养费如何确定?离婚父母应该多多了解一下。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一、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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