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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河市合同律师法律咨询
·派遣工辞职流程,多久能办理离职手
·你好,我们小区前六米左右,盖了个18米高的轻钢办公楼,这块地是仓储用地,这个合法吗
·应该被拘留和罚款,涉嫌无照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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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娘家的口粮地,我想要回来,能不能."w990mamt20
·我开一辆套牌车被交警抓到了,我没有驾驶证,我现在怎么
·我爸爸因工商死亡,老板陪了12万来赡养父母,爸爸有两兄弟,我们是12万全部给父母,还是按俩父兄弟来算只给6万给父母
·二个17周岁未成年偷窃13000多元,法院会起诉吗赔偿了,起得谅解
·我现在在深圳,我是深圳户口,但是现在家里急需用钱我想离深销户公积金,我想知道销户完后还可以重新开启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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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常律师我想咨询一下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条件,怎么写。可以请律师代写吗?
·现在买的房子首付是我父亲给出的三十多万,这还不到两个月要离婚。首付的钱怎么分是我俩的,还是父亲的。房产在我和妻子名下,怎么办房子是婚后买的,她就必须分一半吗?
·还有一个月结婚了,男方无理由提出退婚,聘金要全部退给他家吗
·本人被起诉,理由是,我介绍对方参与一个类似传销组织的项目,对方没打款给我,现在起诉我还钱,对方还扬言搜集我刑事罪的证据!
·我在梓潼县xx饲料厂有个劳务纠纷,寻求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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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的没有离婚,但是他和我又谈对象,我不知道,恋爱期间给她花了不少钱,现在她和我闹掰了,现在怎么样去起诉她, .漳县人民法院
·我前几天通过了一个公司的面试,在三方协议上都签了字什么的,但是该公司的hr没有他公司的印章,说要我邮寄去他们公司,现在我不想去该公司啦,三方协议也在我这,协议上也没有他...
·我父亲和我姑妈拥有南京鼓楼江苏路一幢3层楼花园洋房.他们已去世. 我们小辈已经办好继承公证. 但办房产证出现问题.能否免费微信细谈
·工地不给认定,我们手续又不齐全怎么办?
·你好,情感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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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农村的家里没有住房,2011年盖的房屋2012年7月强制拆除了,2016年我老家拆迁了,拆迁办给我按违建50元一平方赔付,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给朋友借款买车两万多,支付方式为朋友给我发的卖车公司收款二维码,分三笔支付,到了约定还款日期朋友一直不还款,还把我电话拉黑,微信也不回复,我有相关证明支付借款聊天记录和...
·诉讼离婚女方需要返还男方彩礼吗
·一个54岁阿姨在儿童乐园带五岁孙子,穿着裙子拉着小孩滑滑梯伤到腰了,儿童乐园算不算全责?
·被入设坑陷入经济纠纷没有合作协议没有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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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加工厂的加工费给货主一直拖着不给,怎么上诉,我的这个案例跟你以前的一个案例相似,但是证据没那么多
·如果子女被过继给别人,那么子女还有权继承
 黑河市合同律师法律常识
·缓刑适用对象包括了哪些
    很多人认为在涉嫌了犯罪之后,请律师进行辩护的那么就可以被判缓刑,暂时不用在监狱中服刑。但其实我国规定缓刑也是有自己的适用对象的。那么,在法律上,缓刑适用对象究竟都包括了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缓刑适用对象有哪些1、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3、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也就是说,适用缓刑是在犯罪分子已经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下,再考虑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认定其放在社会上是否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决定是否执行刑罚。如何准确把握适用,关键在于怎样来认定已被判刑的罪犯“确实不致再...

·汽车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分?
    汽车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分?如果是用婚后收入所得购买的车辆,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所购买的车辆如果有书面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即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处分决定的,另一方有权否认该处分的法律效力。但如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该处分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该善意第三人。...

·怎么确定从犯的刑事责任
    从犯在共同犯罪当中起的是次要作用,因此在对从犯进行处罚的时候,就会比对主犯的处罚轻。但此时还是很有必要先确定从犯的刑事责任。究竟对从犯该如何处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怎么确定从犯的刑事责任(一)从犯的概念《刑法》第27条第1款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从犯,从其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看,从属于主犯;从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看,起次要的或者辅助作用。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从犯,即次要的实行犯。所谓次要的实行犯是相对于主要的实行犯而言的,是指虽然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但衡量其所起的作用仍属于次要的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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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儿没有赡养父母有继承权吗?
    一、女儿没有赡养父母有继承权吗?1、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女儿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女儿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并不以是否出嫁为条件。女儿不论是否出嫁,都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因为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是依据子女和父母的血缘关系确定的。2、女儿出嫁后,并不意味着与父母断绝关系,她们与父母之间仍然有血缘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那种以出嫁为理由,否认女儿继承权的想法和做法,都是封建的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的思想反映,是极端错误的,也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3、女儿出嫁后的情况有多种多样,有的与父母仍然生活在一起,有的居住地离父母家较近,有的远一些,有的甚至住在遥远的外地;有的出嫁时间很短,有的出嫁多年,甚至...

·工商企业短期贷款的种类有哪些
    工商企业短期贷款的种类有哪些?工商企业的短期借款主要有:经营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票据贴现借款、卖方信贷、预购定金借款和专项储备借款等。(1)经营周转借款亦称生产周转借款或商品周转借款。企业因流动资金不能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借款。办理该项借款时,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向银行提出年度、季度借款计划,经银行核定后,在借款计划中根据借款借据办理借款。(2)临时借款企业因季节性和临时性客观原因,正常周转的资金不能满足需要,超过生产周转或商品周转款额划入的短期借款。临时借款实行“逐笔核贷”的办法,借款期限一般为3至6个月,按规定用途使用,并按核算期限归还。...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侵权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所规定侵犯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具体是指: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

·对很多家庭来说,买房都是要花费“巨资”的一件事,但对于想要买
    对很多家庭来说,买房都是要花费“巨资”的一件事,但对于想要买房却又没有足够金钱的情况下,贷款买房的现象就出现了。那么对于打算贷款买房的购房者来说,贷款购买房产要注意哪些问题呢,换言之,贷款买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贷款购买房产要注意哪些问题贷款买房应注意的问题有:(一)借款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银行贷款一般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二)贷款后出租住房要告知承租人。当购房者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子时,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否则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三)不要遗...

·解决债务纠纷的方式有几种
    解决债务纠纷的方式有几种一、解决债务纠纷的方式有几种债务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但是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89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3)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债权人命令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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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公证的法律风险
    在公证书处进行公证,所使用的是公证处的计算机,计算机在进行公证之前不为公证申请人所控制,因此无法预先在计算机中进行技术处理,如果在其他地点进行,将在诉讼中面临被否定公证书效力的可能。如何具体看待这个问题,应当从技术层面举例说明。一个网络著作权侵权的案件,败诉最致命的原因就是因为该公司对侵权页面的进行公证的时候,是在其公司内部进行的。公证时必须清楚记载上网的方式和具体过程,否则很有可能遭到对方律师的质疑。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公证机关也经历了从拨号上网到宽带接入的转变。在网络数字化时代,手稿已不复存在,要证明创作在先非常困难,通常会...

·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费用谁来承担
    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费用谁来承担一、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费用谁来承担《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由此可知三十天内未申请工伤认定期间发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费是国家向用人单位征收的一种社会保险费,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能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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