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工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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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河市工伤律师法律咨询
·有欠条  有结算单   拖欠工资.
·4月24日因工作和。同事发生争吵,然后打架导致我受伤。xx调解。让他负责我的医药费,他也签了字,但是现在不执行。
·律师你好,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因为*博我17四"24390990l"""协议离婚,分期车房都给前妻,车是她的名字房是我的7七月我的一个债主我欠他十万,找到我前妻说要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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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缅甸吃饭,三个人回来时被捕边境扣下,最多拘几天
·我在四川被诈骗3万元.
·一个月基本没休息一2个小最后发580块钱是否合理
·在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可以申报不动房产登记吗?
·多重原因引发急性脑出血,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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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搞红木家具的,现在要坼迁,政府没有地方给我家,叫赔钱又不给,现在怎么办呢、
·女方起诉离婚,两人有婚后共同按揭房产,还有一个女儿,现在女方在抚养。女方出的首付。男方还的贷款。现在女方起诉离婚,财产和孩子协议不一致,为什么法院老是叫调解,不能直接判...
·我起诉欠款五万的民事借贷费用需要多少钱
·我姐结婚十几年了~十几年来,男方挣的钱都是交其母亲保存,不给我姐姐,现在男方提出离婚~听我姐说财产转移了~像这样的情况怎么办啊
·广州关于晚婚规定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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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底起诉离婚,2019年3月26号第一次开庭,被告没出现,庭长没判离,6个月后第二次上诉,庭长说是找不到被告,传票没法送达。20203月10号我告诉律师那就公告...
·你好!我有一劳务纠纷案件,我丈夫于2019年,与他人共建一个浴池,实际承包人不是我丈夫,他只是在合同上签了个名字,后事情有变,那人让我丈夫和他共同给工人开资,现在已经通...
·劳动合同,第几次开始是,无限期合同啊,,,谢谢
·你好,我想咨询关于信用卡的问题
·民间借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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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事业单位改制职工应注意哪些事项?
·我的车小事故人车没事刮蹭事故交警不放
·2014年我老公的一位同事借了我们五万元钱,当时写了欠条。因为我老公同事欠别人太多钱了,连工作都不要躲起来了。现在人都找不到,我想问问你像我们这种情况能通过法律要回欠款...
·交通事故阳曲县能不能做伤残鉴定
·安置房拿到不到两年,是否可以交易??扬州最新楼市新政有没有关于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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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律师在接受了一起工伤死亡事故家属的委托后,不作为,对案件毫不关心,一味让家属等结果,从未主动联系家属叙述事件进展,公司联系家属和解,xxx律师以诸多借口推脱,阻拦两...
·购买一套集资房,手续办不下来,付了定金10万,对方不肯退。
 黑河市工伤律师法律常识
·法律上非法集资自首怎么判刑
    法律上非法集资自首怎么判刑非法集资自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一百九十九条...

·2023年外地的违章怎么处理
    外地的违章怎么处理在异地开车违章了,如果被交警当场开了处罚决定书,那就需要带着身份证、驾驶证以及车辆行驶证和处罚单前往当地交通支队或者大队处理违章。二、异地电子眼拍下的罚单怎么办如果在异地开车违章没有被当场贴罚单,回到原籍之后,可以在交管局网站上查到违章记录,这是通过电子监控设备拍摄到的,被交警上传到了全国统一的交通违法系统当中。在这种非现场违章的情况下,又分两种情况,如果是属于一般的简易程序范畴,那可以在异地接受处理,如果是属于一般程序范畴,就只能在违章当地的交管部门进行违章处理了。说到处理方式,除了最常见也最费时费力的自己亲自去一趟违章当地交管部门处理外,还有几种,您可以对照自己的实际情况...

·房屋租赁合同未备案是否有效
    房屋租赁合同未备案是否有效第一种观点认为,非经登记备案,未取得《房屋租赁证》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第二种观点认为,登记备案对租赁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只要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是合同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效情形即可。第三种观点认为,租赁合同登记与否,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但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不得对抗第三人。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虽然我国实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但登记备案是行政机关针对租赁行为采取的行政管理手段,登记机关审查当事人的房屋租赁申请并决定是否颁发房屋租赁证件,是政府的行政行为,不是合同成立生效的要件。《合同法解释(-)》第9条后段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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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不受著作权保护2023
    哪个不受著作权保护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法第四条)比如违背法律、宣传反科学、反人类、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善良风俗的反动、淫秽的言论等作品。2.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对象(著作权法第五条)。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通常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介报道的关于某一事件或事实的单纯信息。对此,各国著作权法都不给予法律保护。(3)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二、保护著作权的具体措施:1、国家需要对网络环境进行治理,要取缔关闭从事侵权...

·房产证去哪里办理
    当地的房管局领取。1、业主购房付款分为一次性付款和按揭付款。按揭借贷的业主处理房产证有必要托付开发商进行处理。2、业主自己处理房产证的详细流程。在运用银行按揭借贷的状况下,部分银行在《住所按揭借贷合同》中加入要求开发商帮忙将房产证收押、需托付开发商署理房产证的条款,这种状况下难以自己处理,只能托付开发商或署理公司处理房产证。因而在作出挑选之前,请必定别忘了看一下《住所按揭借贷合同》是否有相关规则。3、有些当地法规规则,房子管理机构和土地管理机构不对购房者个人处理事务,此刻也只能托付开发商或署理公司处理房产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多久?
    中国现在在国际上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了,因为中国在一步步变强了,中国的经济在不断的进步,国家经济发展了,那么作为国家的公民,人民自然生活水平就提高了。现在的人往往追求精神层面上的东西,比如住舒适的房屋啊,出去旅游啊等等。对于自己的精神方面要求很高。对于房屋,我们是有一定的建筑工程质量的,那么对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久呢?一、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多久?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相关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

·遗产继承孙子和外孙一样吗
    一、遗产继承孙子和外孙一样吗?遗产继承孙子和外孙一样的,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都是没有继承权的,只在法定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享有代位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

·在刑事审判中书记员的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在刑事审判中书记员的回避的情形有哪些一、刑事诉讼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书记员需要回避的情形包括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第三十二条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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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女婿是否具有继承权?
    儿媳女婿是否具有继承权?一、儿媳女婿是否具有继承权?儿媳和女婿不是公婆或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一般不享有继承权,但是,根据《继承法》第1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权。并且,不管他们是否再婚,其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二、遗产继承顺序是怎么样的?1、遗产继承顺序,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

·一、无证醉驾摩托车考驾照是否会受到影响?
    一、无证醉驾摩托车考驾照是否会受到影响?无证醉驾摩托车考驾照肯定会受到影响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什么情况下醉驾不判刑?1、挪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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