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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杭州道街道建筑律师团队竭诚为建设工程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办理天津杭州道街道房地产经营开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土地权属、工程承发包及总分包、工程质量索赔、工程款追索等各类纠纷的仲裁和诉讼,滨海新区杭州道街道建筑律师为各类建设企业代理项目投资和融资、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房地产开发和交易、建设工程承发包等专业合同的谈判、制作及相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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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道街道建筑律师法律咨询
·在尚未和甲方签约的状况下为甲方进行产品的拍摄,在将照片通过邮件传送给甲方以后甲方以照片质量一般为由拒绝付款并且停止后续的合同签订。之后我在其官网上发现大量抄袭本人照片的...
·打赢关司了但是不陪给我钱已经3年了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呢
·不是我们单位的员工出现危险,我们需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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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鉴定不够成医疗事故怎么办?
·律师您好 我外甥女现在可能在  淄博市 强制隔离戒xx所 家人找她都找疯了   &nbs...
·家人在安溪县看守所怎么我们一直没有他的消息呢.
·你好,我想问问,去年因电信诈骗,使公司损失40万人民币,也已经报警,今天公司领导就找我,要求我赔20%,关键是,我也是受我的直接领导指示汇钱的,我就想问问,要求我赔钱合...
·        我老家在农村,我只有一个哥哥,我出嫁已经十多了,因为离家不远,条件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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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一个债务到现在找不到人,打电话前段时间还能打通,这会快到日子了打不通电话了,是在拼多多平台给她代发的货款
·家人在尤溪县摆摊被抓,拘役了两个多月,说是扒窃了180元,但打听到他说是被人陷害的拒不签字,这样会怎么处理?两个多月没联系家人,年也没回来过,家里老人都气得老年痴呆了...
·当事人在2024年1月9日11时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被带走,在1月15日收到拘留通知书以刑法八十二条涉嫌危险驾驶罪羁押在福建,建瓯市看守所
·姜侓师,你办工伤纠纷这一块吗?
·我家外姪 我家亲戚在工地发生工伤左脚小母子骨折,这事情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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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整涂料工程给我做,向我借了25500元,没有借条,只有微信转账记录,工程没整成,2019年过年以前他说把我借他的钱还我,最后说没拨着钱,答应我端午节还我,打电话给他,...
·我在私企上班6年,毎年签合同时都要签放弃交社保的补充条约。我现在辞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吗
·请问在逃欠款人应该怎么起诉,欠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不知道,名字还不真实怎么."w990mamt20
·在前几天的晚上,我朋友在餐厅和一个服务员发生口角,那个服务员就拿x砍了我朋友,现在我朋友在医院里,事后他们也拿了钱交医疗费,不过他们交的钱不够现在的费用,现在我们可以出...
·你好广州消费者电话打不通,打了好几天电话没人接听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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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差我两千多不还,现在把我拉黑了
·我在**贷借了二千7天还2514昨天到期还钱怎么还都还不了,今天巳逾期现在?2734,请问怎么?
·你好,村里的私人诊所收费贵无发票常开保健品哄老人买我能投诉吗?去哪里投诉,投诉需要什么证明?
·你好我是一名普通打工者,2019年6月9号经朋友介绍我们一行四人来到莱州金城海北嘴村一扇贝养殖户王成家帮工出海干活,当时说好240元一天,到6月23号我们要走一共干了9...
·朋友欠款几万,有微信转账记录,问他要就是不还钱,有什么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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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单位罚款500元,我该怎么办?
·你好,本人己经改过一次名字,可后发现村里有人与我同名同姓同队,这样的情况还能再改吗?
 杭州道街道建筑律师法律常识
·湘潭征地补偿新标准最新的消息有哪些?
    湘潭征地补偿新标准年最新的消息有哪些?一、湘潭征地补偿新标准最新的消息有哪些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的,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建设项目实施和旧城改造,有利于生态环境改善和保护文物古迹,并遵循公开、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法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当在规定的搬迁期...

·工伤赔偿办法是怎样规定的
    工伤赔偿办法是怎样规定的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二、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一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

·合法劳动关系是怎样的,不合法的劳动关系包括哪些?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不受侵害,所以要求用人单位在雇佣劳动者的时候,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协议,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是仍然有很多不法的企业在劳动合同上做手脚来造成劳动合同的不合法,那么合法劳动关系是怎样的,不合法的劳动关系包括哪些呢,下面的我们为您解答。一、合法劳动关系的用人标准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标准:(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这三条标准实际包括对“用人单位”、“劳动行为”、“劳动者”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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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我国《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本条规定了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的效力就是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民法通则》第115条规定:“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我国《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当事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1)合同解除不溯及既往的,如果只是使未履行的合同不再履行,不得请求赔偿损失,那么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受到的损害就无法补救。(2)合同解除溯及既...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在成为正式职员的时候是要与用人单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在成为正式职员的时候是要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这样才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那么员工同意不签劳动合同但是有缴交医社保算不算违法?没能签订劳动合同肯定算是违法的,这与缴纳社保是不冲突的,而且没有签订劳劝合同根本买不了社保,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障标准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社会福利保障标准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一、买二手房违约情形?
    一、买二手房违约情形有哪些1、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法院请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并已办理了过户,那么出卖人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这时买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出卖人根据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任。2、出卖人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在实际买卖过程中,很多出卖人在签订合同后认为房子卖得太便宜了,要求另外加钱过户。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应该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冻结所购房屋,进行财产保全,防止出卖人将房屋卖与第三人,进而使所签订的...

·合同成立与生效区别的区别是怎样的
    合同成立与生效区别的区别是怎样的合同成立的要件是:(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3)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而合同生效的要件是:(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二、合同成立的作用合同的订立与合同的成立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合同订立是合同成立的基础和前提,没有合同的订立,也就不会有具体合同的成立;合同订立是当事人为订约而进行相互协商的全过程,而合同的成立仅是缔约当事人达成合意的状态;合同的订立可有合同成立与不成立两种后果,而合同成立仅是合同订立的积极后果。合同的...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概念是什么
    其实在社会生活当中,一些比较淫乱的视频或者是网站,本身就是人的精神鸦片,作为成年人来讲都有可能会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更不用说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在面对有些诱惑的时候,根本就不具备抵抗力!因此有一部分犯罪分子在社会生活当中引用我国的未成年人进行卖淫。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概念是什么?一、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概念是什么?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刑法第301条第2款),是指行为人采取各种手段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行为。二、聚众淫乱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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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改名字应该怎么做?
    土地使用权改名字应该怎么做?(一)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

·女方骗抚养费要承担什么责任?
    夫妻双方办了离婚手续,孩子的抚养问题也要得以解决,如果归女方抚养,则男方要承担抚养费的义务。当然,抚养费的金额不是不成不变的,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在一些特殊的案例中,女方以孩子生病为由骗取对方支付更多的抚养费。那么女方骗抚养费要承担什么责任?我们一起来听听我们的说法。一、女方骗抚养费要承担什么责任?1、赔偿财产损失。男方为了孩子的生活、医疗、教育付出的费用女方应当赔偿,一般以当地的人均年度平均支出为准;2、精神损害赔偿。如果男方为此受到精神上的伤害,女方应当赔偿男方的损失。二、子女抚养费如何计算?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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