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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州建筑律师法律咨询
·泉州监狱可以去探监?
·去餐厅\奶茶店兼职一个月要健康证嘛
·我老公在南京服刑,我是山东人,我想离婚应该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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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套房子我想送给自己的姐姐需要叫什么费用吗?
·父亲突然去世,留下一处贷款买的房子,现在还没还清贷款,这样女儿能继承他的房产吗,因为奶奶也健在,是否要和奶奶一起去公证处办公证呢?另,家里还有其他的叔叔是否也要一起办公...
·2019年在大连劳务公司想办理出国劳务,交钱后说是一年之内能走,结果没走成。劳务公司说是一年没走可以退钱。现在已找律师起诉,但六个人的案件只受理了一个人,说是电脑随机抽...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法律问题
·男方一家三口都没有工作,如果我跟男方离婚,孩子是随我生活还是跟男方生活,孩子一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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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夫妻因感情不和想办理离婚,但男方不到场可以办理离婚吗?
·离婚几,孩子判给了前夫,抚养费由我付,但我没有履行抚养义务,现在被起诉了,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还有我想要回女儿抚养权,该怎么做
·婚前男方征信不好,结婚后会影响女方贷款吗
·三年前父亲在工作中不幸遇难,当时有一笔赔偿,这笔赔偿共35万。父亲只有我妈和我两个亲人。当时所有的赔偿都给我妈,后面我妈用这笔钱买了套房子,但买房子的和同上是写的我的名...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前几天和别人发生口角后动手打了对方一巴掌抓了一下,她脸破皮了大概三公分左右,我手破了一点。现在她能构成轻微伤吗?如果构成我该怎么通过法律途径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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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弟弟精神上有点问体,自己走失了已经三天了,报案警察没有理会怎么办?我们对这方面不懂我想请教律师."w990mamt20
·物业管理不好,我可以拒绝交物管费吗、
·房子买卖未过户,卖方一人作主签名订了合同,7后房屋征迁,谁有权签补偿合同."w990mamt20
·我在澄海yl玩具厂批发玩具,开始说好是厂价批发,钱转过去了,他发过来的货全部是厂价的3倍,请问我怎么样才能把货款追回来
·我是一名刚参加工作的教师,有一个房产方面的问题想咨询大家一下。 4月我通过育贤鼎加盟店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产,由于工作忙一直没有办理户口问题。在前几天我去派出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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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律师你好,我现在居住合肥,老家潜山的去年我发现老公在潜山和一个女的有那种不正当关系8月26号他要回潜山我阻止,他发火对我暴力行为。我被我老公踢伤至小腿淤青肿,我现在要...
·涉嫌诈骗罪,已经被逮捕,派出所警官说诈骗四万元,让把赃款交了,又不开票,不知咋办?
·行政诉讼居民告镇江市环保局一案,案子从受理到开庭已超过6个月法院不判决,请问原告该去哪投诉受理法院!
·父母离婚,俩个都在婚,弟弟跟父亲。我跟母亲。按理说我的户口本应该迁到我妈妈家这里。但当时没有迁。直到现在还是在父亲这家里。父亲现在有2套房子和一个店面,那我是否有分配权...
·是无锡的律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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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可以免处拘留吗
·交通事故想请问怎么收费的我想请律师起诉
 海南州建筑律师法律常识
·和国有资产租房纠纷的起诉条件是什么?
    和国有资产租房纠纷的起诉条件是什么一、和国有资产租房纠纷的起诉条件是什么?(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租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

·疫情银行信用卡延期还款可以几天?
    疫情银行信用卡延期还款可以几天?具体时间并未统一,各家银行的规定有所不同,应当协商进行认定处理,一般可以延长到疫情结束后,目前多家银行们正接受延期申请的基本都是当前月份的贷款还款,可延后期限暂时也多为十余天至一个月(视不同银行政策)。但也有银行对重点疫区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可给予3~6个月延迟还本金安排。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

·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有何区别?
    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有何区别?一、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有何区别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都属于危害公共卫生方面的犯罪,二者在客观上都可能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因此存在很多相同之处。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1)客观方面不同。前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医疗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后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医务人员在合法的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2)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不具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而后者的主体是已经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3)主观方面不同。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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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1000判几年呢?
    随着网络金融交易的便捷和高效,越来越多人已经习惯了线上交易结算付款,线下交易的现金货币使用量也在逐步减少。一些人为了实现犯罪目的,将诈骗目标从线下也转移到了线上,以致近些年来互联网诈骗案件屡见不鲜。犯罪被查处将面临着刑罚处罚,那么网络诈骗1000判几年呢?一、《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

·房屋产权纠纷案二审的时间是多久?
    房屋产权纠纷案二审的时间是多久?法律没有对二审开庭时间作具体规定,只规定了宣判时间的限制,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二、二审处理原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9条至191条的规定,第二审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进行审理后,应按先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1、原判决认定事实正确,证据确实、充分...

·股份责任有限公司是什么意思
    股份责任有限公司是什么意思在我国的公司分立当中,主要的就是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其中股份有限公司又可以叫做股份责任有限公司,那您知道股份责任有限公司是什么意思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股份责任有限公司是什么意思股份公司(Stockcorporation)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

·工伤保险停保前工伤待遇是怎么样的?
    工伤保险停保前工伤待遇是怎么样的?停保前的工伤待遇主要包括了治疗费用、伙食费、交通费、康复费用等一系列费用。(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如何赔偿?
    新员工入职时,要在签署劳动合同过程中认真阅读条款,对合同解除情形充分掌握,劳动合同对公司和员工的行为进行约束,公司不得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强制解除合同,否则就是违约,公司要担责,那么,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如何赔偿?下面我们来通过本文了解下。一、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如何赔偿?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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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款在离婚后的分割规定是什么?
    征地补偿款在离婚后的分割规定是什么?征地补偿款在离婚后的分割规定是属于个人财产,不应当将其纳入到合作共同财产来进行平均分配。土地补偿款的取得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资格的人,不应享有土地补偿款的分配,认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的前提条件——该财产须具有人身专属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只有具备本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方可取得土地补偿款,夫妻一方因具有本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补偿款是对夫妻一方因土地征收、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种补偿,具有专属于特定人身的性质。二、征地补...

·有必要签订新员工入职劳动合同吗
    在我们国家我们知道,作为被招聘单位录用的新员工在入职前都需要在人事部门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要签多少年呢,国家法律对于这一方面也没有相关的规定,那么有必要签订新员工入职劳动合同吗?下面我们将整理相关的资料为您做详细的解答。一、新员工入职只签一年的合同吗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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