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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滨街道证券律师法律咨询
·请问,我是80年进单位,92年开始交养老金,至今没断过,现在税前工资是3500元,明年退休可以拿多少退休金,谢谢!
·我想知道我老公在不在田各庄房山区看守所?
·我收到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关于我女儿涉嫌x品买卖拘留通知书,八月份疫情期间还在整形医院护士工作,现拘留在宁波市拘留所,怎样能见到我女儿和送点衣物,是否可以探视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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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夏阳街道社保大队上班,在和民警出警中被人打伤,对方已拘留十天,我司法鉴定是眼眶内壁骨折,我能不能向对方民事诉讼。
·行政复议中对自治州复查的结果不认可,可以直接向国务院要求裁决吗?需不需经过要向所在的省委要求复查的程序?《行政复议法》不是说对省,自治州,直辖市的复查结果不认可的,可以...
·刚来工地一个月公司没买保险,设签劳动合同在工地受伤了,怎么做才可工伤认证,公司又不配合
·你好!属自然灾害的房屋严重受陨,当地政府也批好手续交至市民政局,事隔已有半之久,但市民政局迟迟不想给予拔款,有小道小消息说慢慢的民政局就这样算了,不给予拔款了,我想请问...
·您好!请问身份证挂失后一定要办理登报声明吗?我以0月份的时候身份证丟了,现在还没挂失,会有什么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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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的父亲在工作时与喝醉酒的工友发生了冲突,冲突导致其工友脾脏受伤被切除,他父亲被关进派出所未能被保释,他们所在的公司不愿出面处理事件,受伤方声称要状告,并要求高额赔...
·我外甥结婚才3个月,女方提出离婚,一共用去近30万,其中彩礼12万,三金2.8万,压箱钱3万,陪嫁汽车上牌等1万,酒席6万,请问,一旦离婚,以上支出能退多少?如此庞大的...
·我们公司愿景:让圣和成为医生和患者最信任的品牌br/>现在说这个最不能用,我知道的广告/a>内容是这些词不能用于产品宣传,我们是用于公司愿景br/>问怎么协调能用啊?谢...
·交房合同,没经过本人同意,物业找人签名了,是属于什么行为?
·诽谤他人,夸大及捏造事实在微博上发表,受害已报案。为什么没人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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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四五年了再婚去登记,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说需要调解书原件,叫我们去法院弄个,这个原件怎么去弄。
·如果我某平台买手机商家叫我微信上谈谈好了还要先交定金然后货到付款,可是货到付款完后发现是假货由于不在平台购物没有保障商家不退钱怎么办?
·王律师您好:有合同纠纷恳请帮助!
·在交警同志做出事故责任审批之后,对方不履行赔偿应该怎么办?
·商铺没有转让成功,被对方砸了店里的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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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快到期异地怎么
·我是汕头市濠江区人,我老公是四川,他现在在深圳坪山监狱服刑,我要离婚
·2005年某天上午,我老婆到街上购物,老婆亲侄女17岁在前屋,帮我家打工做活,我在后边屋干活。我二姐不知何事到我家,抓着侄女头发摁到地欧打,侄女脸被抓破5一6处出血。老...
·医院生产,非正常死亡。应该如何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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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媒体的行为构成诽谤罪吗?我该怎么办?
·别人欠我钱,我没去要,他说把钱还给别人了,现在不认账
 海滨街道证券律师法律常识
·经济犯罪有过失犯罪吗?
    经济犯罪有过失犯罪吗?不是;经济犯罪一般是属于故意犯罪,是存在主观是的故意犯罪行为,如诈骗罪、非法经济罪、走私罪等。过失的种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应当预见的前提是能够预见:需要考虑行为人的知能水平、行为本身的危险程度以及行为时的客观环境。应当预见的内容是法定的危害结果,即构成要件意义上的实害结果,而非任何结果。2、过于自信的过失。又被称为有认识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行为人在已经预见危害结果的同...

·销售的食品变质吃了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销售的食品变质吃了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

·管辖权转移的目的是什么?
    管辖权转移的目的是什么?就管辖权转移的实质而言,是对级别管辖的一种变通和补充。《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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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能不能起诉第三者
    婚外情能不能起诉第三者不可以起诉第三者,也不能追究她的责任。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根据最高法院于2001年12月24日便及时颁布了《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其第二十九条规定: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因此不能起诉对方。二、可以要求第三者精神损害赔偿吗如果第三者造成了当事人的实际损害,主张赔偿(包括精损害赔偿)从法理上是可以成立的。比如第三者的介入造成...

·人民法院资产拍卖房产流拍怎么办?
    人民法院资产拍卖房产流拍怎么办?近年来随着社会加速发展,有房有车早已不是早些年时所谓的成功人士或者有钱人的像征,几乎已是在都市站稳脚跟的年轻人的标配,但是房价不断飞涨,住房质量的不断缩减,都是这个发展迅速的社会暴露出来的不容忽视的问题,于是很多人把视线转向了由人民法院资产拍卖的房子,但是并不是每次拍卖都可以成功,那么人民法院资产拍卖的房产流拍了怎么办?人民法院资产拍卖房产流拍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第二...

·异地贷款买房需要的手续
    异地贷款买房需要的手续1.异地贷款,需要有在当地缴税时间在1年以上的证明。不同的城市要求不同,有的地区时间可能更长一些,有的地方则不需要,具体以当地实际情况为准。2.在异地贷款除了要有合法的身份和稳定的工作及收入外,贷款人还要有良好的信誉,当然最主要的还要有偿还银行贷款的能力,否则贷款是不会成功。3.异地贷款需要有效地购买或建造房屋的协议或者合同,如果贷款银行有其他要求,也须遵守。4.在贷款时,还需要有用作抵押的资产,或者让有足够偿还能力的法人作为担保人,才可以从银行贷到钱款。5.贷款人应在能够支付住房首付款的前提下,银行才会给你贷款。二、异地贷款买房的流程异地贷款...

·申请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哪些
    在需要申请婚姻无效的时候,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但此时并非任何人都有权申请,此时对申请婚姻无效的主体作出了较为严格的规定,并且因为实际导致婚姻关系无效的情况不同,因此具体的申请主体也不一样。那究竟申请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无效婚姻如何认定无效婚姻是指男女两性虽经登记结婚但由于违反结婚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婚姻效力,应当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严格地讲,无效婚姻并不是婚姻的一个种类,它只是用来说明借婚姻之名而违法结合的一个特定概念。无效婚姻本身并不成其为婚姻,它只是一种同居关系。无效婚姻的概念是在传统的,约定俗成的意义上使用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

·离婚后孩子探视期间出现意外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孩子探视期间出现意外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离婚之后如果孩子在探视期间出现意外的话,那么相关的责任人员是需要承担具体的责任的。二、探视孩子时能带走吗?离婚后探视孩子,如果孩子原意(满10岁)并且对方也无异议则可以带走。如果对方不同意,则不能带走,还可能引发别的情况时有可能中止探视权。三、探视权中止的情况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探望权是离异父母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但是,如果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的甚至严重损害子女的利益时,就应对其探望权的行使给予必要的限制。1、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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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继承人的财产怎么处理?
    没有继承人的财产怎么处理?没有继承人的财产需要先偿还债务、缴清欠下的税额,剩余的部分归属于集体或者是国家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

·没有签劳动合同没辞工能结工资吗?
    没有签劳动合同没辞工能结工资吗?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能拿到工资;2、上班快三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本身就是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未签劳动合同损坏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下:1、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2、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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