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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北州投资并购律师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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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上班时和同事打架而决定离职,写了离职申请但饭店不予批准说的一个月的审核,于是就没经批准离开了,但饭店扣押了半个月工资不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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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律师你好,我朋友欠我一万块钱,有欠条,现在电话不接,微信拉黑,这钱还能要回来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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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北州投资并购律师法律常识
·一、违法建筑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一、违法建筑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违法建筑的房屋买卖合同没有法律效力,违章建筑本身就是违法的,购买违章建筑的行为也违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对违章建筑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八条对依法应当编制城乡规划而未组织编制,或者未按法定程序编制、审批、修改城乡规划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有关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其他...

·工程索赔程序流程
    工程索赔程序流程  一、工程索赔的分类  按索赔目的分类,按索赔处理方式分类,按索赔对象分类。  索赔目的分类:  1.工期索赔:工期索赔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延长施工的时间,是原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顺延一段合理时间。  2.经济索赔:经济索赔就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补偿不应该由承包商自己承担的经济损失或额外开支,也就是取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索赔处理分类:  1.单项索赔:单项索赔就是采取一事一索赔的方式,即在每一件索赔事项发生后,报送索赔通知书,编报索赔报告书,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与其他的索赔事项混在一起。  2.综合索赔:综合索赔又称总索赔,俗称一揽子索赔。即对整个工...

·农村房屋买卖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到农村买房是近年来不少城市常常会出现的一种现象。然而法律同时也规定了相应的有效要件,如果当事人在进行农村房屋买卖时,不具备这些法律要求的条件,则该买卖就可能会认定为无效。那具体而言,在法律上,农村房屋买卖的有效条件是什么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农村房屋买卖的有效条件是什么农村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四个法律要件:(一)买房人主体资格合法。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二)卖房人的主体资格合格。卖房人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于共同共有的人员来说,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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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60岁以上有没有误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交通事故60岁以上有没有误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之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得知,对于误工费的计算主要从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两个方面进行考虑,并没有从年龄上来限制误工费的相关规...

·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被判多少年?
    作为政府工作人员,尤其是干部,其拥有一定的权力和地位。一些人在物质诱惑面前,失去本色,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或者主动向他人索贿。这种行为是违法犯罪的,法院根据犯罪情节做出判决。那么,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被判多少年?下面我们根据刑法有关知识给您讲一讲。一、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被判多少年?1、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贪污...

·宁波市征地补偿条例农村是怎样的
    宁波市征地补偿条例农村是怎样的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也带动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在对农村进行征地补偿时补偿标准也有所提升,同时也会根据所征用土地的使用性质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征地补偿,那么宁波市征地补偿条例农村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已经2015年3月6日市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本办法...

·什么伤以上构成故意伤害罪
    什么伤以上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若致人轻伤以上,则构成故意伤害罪。若致人轻微伤,则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如何判断判断故意伤害他人是否构成犯罪,重点应把握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行为的界限。故意伤害,是指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对人体组织完整性的破坏,一种是对人体器官机能的损害。而一般的殴打...

·怎么判定图片是否侵权商用?
    怎么判定图片是否侵权商用?一、怎么判定图片是否侵权商用?判定图片是否侵权商用需要首先判断是否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除此之外是属于简单修改之后认定是自己作品进行发表也属于侵权行为。未经允许而使用,属于侵权,是否用于商业用途在所不问。但未用于商业用途,不承担赔偿责任。而需要承担停止损害和赔礼道歉的责任。二、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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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工程验收单怎么写?
    小型工程验收单怎么写?施工单位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后,会组织监理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只有经过验收质量合格的,才能交给建设方。监理人员完成验收后,会出具一份工程质量验收单,写清工程质量是否合格。这份单据非常重要,是对工程质量的初步判定。那么小型工程验收单怎么写?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一、工程验收单怎么写?工程验收单工程名称:我方已按合同要求完成了工程,经自检查合格,请予以检查和验收。1、阴阳角方正、收口整洁、踢角线上口平齐、版面接缝平直合格/不合格2、装饰线、分色线平直3、门窗安装4、门窗、五金、洁净无污染5、瓷砖粘贴、平整、牢固6、墙面、地...

·数罪并罚的常见情形都有哪些
    数罪并罚的常见情形都有哪些根据刑法典第69条、第70条、第71条的规定,不同法律条件下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规则分为以下三种: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合并处罚规则刑法典第69条规定表明,我国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及由此而决定的基本适用规则,是以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情形为标准确立的。因此,就基本内容而言,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合并处罚规则,与前述我国刑法中数罪并罚原则的基本适用规则完全一致,故不再赘述。2.刑罚执行期间发现漏罪的合并处罚规则我国刑法典第70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法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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