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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6年3月份进入“江西xx科技有限公司”至今,2018年10月份才跟我交的社保,现在公司负责人对我说、要裁员,补偿我一个月的工资(3200元)叫我走人…我该怎...
·你好,在201821号时,不知道的情况下宝付支付了我银行卡的1200元,这个怎么找回来呢
·开设*场金额12万最多判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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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律师您好!我是杨殿美的家属。
·你好!律师,我家是以前的老房子,没有土地证,只有以前的协议,我想问一下`老房子没有土地证可以报建吗?如果不能,我家就注定一辈子不能盖新房子了吗?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是2婚,结婚前有一男孩,今年2周岁,现在小孩被给他父母带(都是70多的老人)在福建,前夫一直在上海,没能给小孩好教育。我想要回小孩,跟他离婚有协议...
·父亲病重住院,且老年痴呆,已经糊涂,基本无法交流,属于无行为能力。现在需要变卖父亲名下房产,用以支付住院费用及日常护工保姆费用。想咨询关于遗产以及如何卖房等相关事务手续...
·如果合同上没有写水淹火烧等事故,日,只是口头承诺没有,这样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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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借出去,要不回来
·我想问一下我们能分到房子的多少?
·你还记得案子吗?我现在也想要告xxx他借钱不还
·谈对象一年他利用做买卖骗我三十多万,能报案吗
·请问,一辆运营客车侧翻压坏房屋,该怎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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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立即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帮你洗刷冤屈,为了稳妥起见,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可来电或当面咨询。
·合同过期挂靠公司不给出户,现已过,车辆一直停运,公司偷偷的把车拖走了我是否应该交过期后的管理费?
·如果小区居民存在谩骂情况怎么办
·姜老师你好:我在一家北京建业网校去年报名的是5980的班,先交了3000元定金,今年网校的教导主任打电话给我,叫我报17980的班,我今年又给了4000元定金,又给我一...
·我垮地怒江在ktv与人发生矛盾,事后三天对方报警,民警说小事,民事纠纷调解,对方不同意去做伤情鉴定 ,伤微伤,我同意赔偿对方二千元,,最后一次民警说大事化小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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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隔着*****与幼女性器官接触(还射了精),还用手摸其性器官,其器官并未损伤,这是强*还是猥亵?怎么判
·分成五笔借朋友共3催三都没还,去连利息都断,可是去在催款时有录音多少钱然后利息没还这些事。到底之前跑路可是老公儿子偶尔会在家不跟人见面。我现如今要用怎么样办法?
·我私自卖了工厂货物,工厂如果起诉的话,我该怎么."w990mamt20
·看是什么类型的火灾。
·那我从小爷爷奶奶养大,母亲为对我进行抚养义务,我是不是可以断绝母子关/p>咨询编号887269|联系手机39***|陕西-西安|2017-05-1110:50|12位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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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指工作中在厂里出现工伤3月份受伤找个律师
·我爸妈他们因为财产不公开然后冷眼相对,然后我爸承认之前在外找小三耍了,后来我劝解之后我去外地上大学,他又暗地里对我妈不好,然后我爸最近把40w的车卖了去还款给他战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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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备阶段的量刑是怎么样判的?
    犯罪预备阶段的量刑是怎么样判的?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态。这是追究犯罪预备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理根据。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我国刑法第22条第2款认可了这一学说,规定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

·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一、事后协议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即在土地承包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依法成立后,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合同法》也规定了自愿原则这一合同法的重要基本原则。根据资源原则,当事人不仅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也享有协议解除合同的权利。因此,土地承包合同成立后,在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解除合同。事后协议解除原来的合同,因为当事人双方在合同成立后达成的解除合同的协议,是一个新的合同,这个新的合同的内容是终止原合同的权利义务。新合同一旦成立,原合同...

·劳动合同中能约定违约金吗?
    我们知道劳动合同记录了劳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却不是所有人都清楚劳动合同的内容,有时候劳动者都不知道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那劳动合同中能约定违约金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劳动合同中能约定违约金吗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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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许多购房者在房屋交付时才发现眼前的房屋与当初开发商信誓旦旦的承诺相去甚远,或者根本就拿不到房产。但由于商品房买卖契约规定不清或者根本就没有作规定,无从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因此,认真签好商品房买卖契约,是保护自己合法利益的第一道屏障。  签合同时有一个观念是要修正的,那就是格式合同是不可修改的。许多购房者对开发商提供的标准格式合同全部服从,大笔一挥了事。其实格式合同是由房地产交易的主管部门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但并不具有针对性。  建设部1998年2月发布《关于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商品房销售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开发商不得使用强制性的格式合同,购房者有权对合同内容提出变更和...

·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一)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相互信任基础上的委托人之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这也是其基于对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因此,委托合同只能发生在双方相互信任的特定人之间。没有当事人双方相互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关系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合同关系也难以巩固。因此,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受托的事务,不经委托人的同意,不能转托他人处理受托的事务。同时,在委托合同建立后,如果任何一方对他方产生了不信任,都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二)委托合同...

·农村征地补偿纠纷民事纠纷解决办法?
    农村征地补偿纠纷民事纠纷解决办法?法律处理方式主要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调、裁决等方式,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应当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一、征地纠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行政复议的最大特点是可以跳出某个区域,如对某省国土资源厅的行为不服则可以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复议,如果在承...

·离婚诉讼中的调解与判决
        1、离婚诉讼中的调解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表明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适用调解程序,其目的在于防止当事人草率离婚,以及在双方当事人不能和解时,有助于平和、妥善地处理离婚所涉及的方方面面的问题。经过诉讼中的调解,会出现三种可能:第一种是双方互谅互让,重归于好。人民法院将调解和好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协议的法律效力至此产生。第二种是双方达成全面的离婚协议,包括双方同意离婚,妥善安排子女今后的生活、合理分割财产等。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制作...

·申请获得取保候审有什么好处
    申请获得取保候审有什么好处不少人在被羁押之后,就会想方设法的申请取保候审,那么您知道申请取保候审有什么好处吗?而司法实务中,能够取保候审的情形又有哪些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一、能够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包括取保候审:1、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的。所谓“严重疾病”,如上所述,就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被告人患有不宜被羁押的严重疾病的情况。对此种情形,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如果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可采取取保候审。2、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对于已被逮捕的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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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房产继承名字规定是什么
    房产对于我国公民来说是相当重要的不动产,在某些情况下,婚姻关系当中的房产再进行分配和继承的相关原则上,是有着严格的规定的。民法典当中,对房产的继承也会秉承我国民法典的相关原则进行分配。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民法典房产继承名字规定是什么?民法典房产继承名字规定是什么?“两人婚后的共同财产的一半”“丈夫的婚前财产”=丈夫的遗产如果丈夫没有立遗嘱,那么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妻子,子女,父母。继承份额的多少也会考虑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照顾和付出的多少而适当加以调整。1、如果房子是现在夫妻的共同财产,原则上男方的遗嘱只能处理属于自己一半的房产2、如果不立遗嘱,那么涉及男方的遗...

·根据相关规定老人的工资是遗产吗?
    一、根据相关规定老人的工资是遗产吗?老人的工资是遗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二、老人死后财产应怎样被分割1、继承可以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是根据一个人死前立下的遗嘱来处理他或她的财产。而法定继承是按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分配方式进行继承的,这种继承是按照法定顺序依次进行的。2、法定继承人继承顺序主要是根据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之间的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以及它们之间相互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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