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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丈工伤律师法律咨询
·本地工伤,跨省鉴定,跨省工作单位,
·左手中指上关节工伤掉落接上,鉴定为十级伤残,大概赔偿多少钱?
·我家户口是本村的,和村里每户一样享有权利和履行了应尽的义务。但村公共塘坝被征收,村生产队在补偿款按户分配时却将我家排除在外,原因仅仅是我父亲20前对生产队口头说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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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伤未报致重残只有在家等死或自*寻求帮助没人管
·律师好!本人家里开了个小作坊,工作快要结束时其中1小工没有关上机器的情况下直接用手取料,导致衣袖缠绕机器转轴里,左手下手臂两根骨头开放性骨折,目前已经放上钢板,等待恢复...
·你好,我就就在哈密出了劳动事故,现请求法律帮助,请电话联系 13095016288
·我在上海公司工作五六年了,合同是8月13号到期,8月1号公司通知我选择调岗到外地 或者离职,由于我老公和两岁的孩子都在这边,我不能同意调岗至外地,8月13号&...
·我从2000年开始在一家工厂上班,一直到今年的10月份,由于工厂场地拆迁,现在老板遣散所有的人员,然后人事说补偿金从08年开始算,这样合理吗?具体的补偿金应该怎样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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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阳台铝合金门窗自己买料,请工人代加工,收取加工费,但做完漏雨严重,工人工资未结,等到工人修好后一次性结清,修了两次后还是漏雨,现工人帮我家门窗拆走,他是否违...
·您好公司个月的试用期天的时间以劳动法36条第一第二项为由;将工人辞退,可以要到补偿吗
·在金塘干活的工人工资不给
·您好,请问如果合伙开发一个软件。开发从过程到结尾都是由别人设计制作的。我没有参与。但是,是我组织的这个团伙来制作这个软件。那在制作之前需要签订什么样的协议?或是什么书面...
·一个朋友去我家喝酒去世了,没人喊,没人劝,还把他安全送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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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还是洗钱,不清楚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老婆在不知道的情况下.把银行卡交给了别人.说是工程上用一下.结果被骗了.别人拿去网络诈骗了.她确实不知情.现在三门峡看守所.我想知道会怎么处理....
·恶作剧人身攻击报警后要是被查到会怎样
·您好,本人承包了一个清包工钢结构工程,现工程已完工一年多了,甲方各种推拖迟迟不给剩下20%的工程款,我该怎么处理?
·我在淘宝上买的物品,不适合我要的,对商户说他同意申请退款,我申请过后迟迟不给我账上返钱,老是让我等等,我应该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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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小区地面公共停车位收费吗?收费标准应该在什么价位呢
·我是二婚,去年十月份办的结婚证,我带了一个女孩过来,他对我特别好,就是对孩子内心不太接受,前天打了孩子,而且打的有点严重,我想离婚,他不同意,我需要怎么办
·高压铁塔基座占用耕地如何补偿
·我是女的之前我自己购买了一套楼房现在马上要结婚呀用不用公证一下我的房子公证需要准备什么手续???
·微信零钱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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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矛盾,女方带刚出生4个月儿子回娘家住了两个月,男方给女方的工资卡挂失,男方两个多月没有给女方及儿子打过电话
·我在公司己任职五年多,今年的元月一叫是第三次签合同,当时的工资是老的工资,所以合同签的还是老的工资,三月份时统一调了工资,现在公司又说要把工资调回合同上的工资,请问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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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盘与现房不符怎么办
    沙盘与现房不符怎么办一、沙盘与现房不符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从该法条可知,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如果对购房者是否购房或者确定房屋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即使合同中没有载明,也应视为合同内容,如果购房者验房后发现与宣传资料差别很大,可主张开发商违约,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但沙盘模型是否属于...

·赠与合同撤销权时效的介绍
    赠与合同撤销权时效的介绍一、撤销合同撤销权行使期限:(1)关于可撤销民事行为,撤销条件: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时。时效:自行为成立之日起1年内行使,否则法院不保护。(2)公司法关于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撤销条件: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或表决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时效: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合同法分则关于赠与合同撤销,条件:任意撤销或法定撤销。时效:赠与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1年。其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6个月内。(4)关于可撤销合同,条件: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胁迫欺诈且不损害国家利益,乘人之危。时效:有撤销权当事人...

·合同纠纷起诉条件有哪些,有哪些费用?
    合同纠纷起诉条件有哪些,有哪些费用?产生合同纠纷后,当事人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此时需要注意合同纠纷的起诉条件,如果不满足这些条件的话,那么法院一般是不会立案受理的。接下来,我们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合同纠纷起诉条件有哪些想打合同官司告状必须有起诉这一环节,但这也并不意味着生活中只要有人起诉,法院都必须立案受理。事实上,法院所受理的只是那些符合法定条件的诉讼案件,而这法定条件便是每个欲行使诉讼权利的公民所必须知道且要严格把握的。起诉的法定实质要件有:1、要有明确的被告。即必须在诉状中说明被告是谁及其基本情况。如果被告是自然人的,需要写明包括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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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山西省临汾市大宁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大宁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临汾市大宁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临汾市大宁县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东南部残垣沟壑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53280元/亩;旱地/园地:26640元/亩;林地:13320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666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西北部残垣沟壑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48484元/亩;旱地/园地:24242元/亩;林地:12121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6060.5...

·监护权与抚养权有哪些区别?
        监护权与抚养权的区别,具体如下:    1、监护权从法理上区分,属于亲属法中的身份权,    但是,监护制度更强调的是国家对个人的强制性和个人对家庭和社会利益的服从性。从这个意义来讲,监护具有公法上的义务属性似乎更为妥当。    2、抚养权问题,一般多作为义务对待,但是它也是一种权利,而且是和人身密切相关的权利,它基于血亲(包括拟制血亲)而产生。    3、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

·用工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劳动者就应该按照约定好的内容来工作。如果劳动者的行为令用工单位不满,那么用工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如果在法定条件下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工单位要如何解除劳动合同?的我们在本文就上述问题为您介绍如下。一、用工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开荒地土地使用权确权是什么?
    开荒地土地使用权确权是什么?确权,一个是所有权,一个是使用权。所有权:我国实行公有制,所以,即便你个人开荒的地,所有权也不属于个人,还是公有。农村土地属农村集体所有,具体一般是村集体,所以,所有权归你所在的村集体所有。集体土地的使用一般由村集体确定,就是说,怎么用、谁来用,用多少这些事务的决定权在村上,而村上实际上还得按照县级、镇级政府的相关规划和政策确定具体土地的用途(国家实施土地的用途管制政策),尽管你认为是自己开荒,认为这样就该归你自己所用,但实际上严格说起来,如果未经相关部门同意批准,私自开荒种地是危险的,有时候还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因为为了生态环境不被破坏,有些地方是需要保护的,对...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包括哪些?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包括哪些?证券法第十六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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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姻法子女抚养权的规定有哪些?
    离婚时夫妻双方必定会涉及到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父母双方都有对子女抚养的义务。很多夫妻可以对子女的抚养进行协商,协商未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关于婚姻法子女抚养权的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一、新婚姻法孩子抚养权的规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离...

·小孩2岁离婚后谁抚养权?
    如果是离婚夫妻协商处理孩子抚养权问题的话,那此时只要当事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做出的协商,那就是有效的。不过如果是由法院做出判决的话,那此时小孩2岁离婚后谁抚养权呢?详细内容您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小孩2岁离婚后谁抚养权父母离异,客观上会造成子女不能同时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后果,由夫妻一方照顾未成年子女,另一方承担抚养费成为大部分离异家庭的选择。对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安排,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孩子未满二周岁,根据相关规定:二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父母双方协商由父亲直接抚养的除外。因为未满二周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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