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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双方谈好男方给女方的彩礼婚后买房,要是到离婚房子没买,这财产怎么分割
· 我父亲的工伤已有10多了 ,没有进行工伤鉴定当时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没有即使要求雇主赔偿,我想问下:  1。现在还可以进行工伤鉴...
·土方车主责,我次责,47岁女,没到退休,企业和我按合同协议下岗,工资扣100元,企业发工资1500元,土方车能陪我二个月3000元,下岗到企业劳资科开误公单能算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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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吴律师,我想咨询点事,能告诉联系方式吗
·环保工程施工资质具体是什么,包括要求,人员配备,设备配备,审批部门等
·编辑我父亲向了几个人借了高利贷的,利息很吓人。我开了家小超市,最近那些放高利贷的总来恐吓我,有次还带了几个人打了我,一般都是说,赶紧联系你爸爸,让他打电话给我,否则明天...
·我叔叔和我婶婶结婚十几二十年了,可是我叔近几年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还生了孩子,我婶刚知道,说要告到我叔坐牢,会告得进么?
·本人木工去年十二月二十四号下午在徐州丰县南通五通公司做工从架上摔了经医院诊断左胸骨拆6一9骨折一根错位骨拆,去年一月四号去找公司赔偿,公司只赔偿一万五千元,到目前问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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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退租
·请问,酗酒后对人进行殴打,导致面部多处缝针,多处软组织挫伤,该如何处理?另如何赔偿?
·你好,我老公两天前开货车撞死了人,当时报警,现人在看守所,死者58,有一个老母亲75了,被害家属先提出23万,后又说20万,昨天说最低16万,我想问一下,能先把人保出来...
·2014年朋友说合伙做生意,让我拿7万块钱,到时会把合同复印一份给我,钱给了,一直以各种理由推托,后来我说不行就把钱还我,他也打印了,就是不给钱,有汇款单和手机聊天信息...
·建筑工地上工人在上班时间受伤:两只手的小指和无名指都断了两节请问应该赔付多少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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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刷单被诈骗十二万,现有对方账号和名字,可以去法院起诉吗
·咨询下看守所送送东西存钱进去
·货发给对方,对方不付款怎么办,已经躲债三年了找不到本人电话不接,没有他本人直接写的欠条,只有本人手写的收据。。。
·租用我橡皮艇的人发生溺水身亡
·潘师,一般婚前财产案件你们怎么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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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没带驾证驾驶审过期的车,交警采取强制措施
·一级公路十字路口小车正常行驶,小孩走过来刹车来不及,导致小孩不治身亡,
·陈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老公离婚,刚开始他都同意,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都说好了,要去办手续他又反悔了,不同意离婚了,现在已经分居了,他总是拖着不办手续我该怎么...
·本人已婚老公市内户口才在农村老家买了一处老房和二亩地是我的名以后户口迁入市内农村的房和地能不能出售或继承
·我醉酒开车正常行驶,对面一人骑摩托车自己撞我车上当厂死亡,我判了主责,死者次责,我最后能判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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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买二手房.但合同是跟开发商签的但现在房管局的名子还是卖房的.卖房的只是有个名其它什么都.我要怎样才能更改
·就是我妈做担保人,现在那个就是放钱的那个人找我妈要钱,我妈经常找她担保的那个人要钱,就是不给,也不知道是不是没钱给还是怎么的,去要钱就吵,导致现在放款的那个人起诉我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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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多卖的后果都有哪些
    一房多卖的后果都有哪些1、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登记,而且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凡是办理的过户登记的购房人已经合法取得了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其他购房人不能对其主张权利。2、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其他购房人依法可以追究商品房出卖人的违约责任。未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的商品房买卖,仅仅使买卖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但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转移。所以,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原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的购房人以及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导致后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受到工伤后如何申请工伤补偿
    劳动者在遭受工伤之后,可以申请获得工伤赔偿,而此时说工伤补偿其实是不准确的。实践中,工伤赔偿是劳动法中最具实践性的问题之一,工伤发生后予以工伤赔偿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利益,可是若员工受到工伤后该如何申请工伤赔偿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受到工伤后如何申请工伤赔偿1、如果已经缴纳过工伤保险,发生事故后则由单位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认定工伤之后,发生伤残的由劳动部门指定的机构作伤残鉴定,按照鉴定等级...

·买卖不破租赁房租归谁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一般是给新房东
    买卖不破租赁房租归谁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一般是给新房东,因为实际上房屋所有人已经变更,债权人也发生了变更。《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旨在保护承租人的利益。但该条规定并不意味着原出租人没有权利对承租人在产权变更前的违约行为追究责任。现行法律并未限制房屋产权变更后,原房屋出租人不可以依据现存有效的租赁合同,对承租人以前的违约行为主张合同权利,这种合同权即包括追索所欠租人,也包括行使合同解除权。二、买卖不破租赁的四种例外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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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时间是什么?
    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条对合同何时生效作了两层规定: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也就是说,合同的生效,原则上是与合同的成立一致的,合同成立就产生效力。根据本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例如买卖合同,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生效没有特别约定,那么双方当事人就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就成立并且生效。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也就是说,某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的生效要经过特别程序后才产生法律效力,这是合同生效的特别要件。例如,我国的中外合资经营...

·劳动管理部门对工伤不认定怎么办?
    劳动管理部门对工伤不认定怎么办?一、劳动管理部门对工伤不认定怎么办?工伤不认定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相关规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

·二房东转租第三方毁约怎么办?
    二房东转租第三方毁约怎么办?第三方毁约的可以要求按照合同条款来赔偿,也可以起诉到法院判决。合同违约是指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亦称为合同债务不履行。这里的合同债务,既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又包括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还包括根据法律原则和精神的要求,当事人所必须遵守的义务。仅指违反合同债务这一客观事实,不包括当事人及有关第三人的主观过错。各个国家民法典对违约行为形态的划分都是不一样的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知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

·法院执行扣工资有次数限制吗?
    法院执行扣工资有次数限制吗?没有次数限制,只要条件符合即可执行扣工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第七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二、法律依据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

·怎样的房子土地使用证会有?
    怎样的房子土地使用证会有?一、怎样的房子土地使用证会有?只要不是违法的房子都会有土地使用证的;(一)、如果买的房屋是商品房,开发商有总土地使用证,只有房产证,有没有土地使用证没有什么影响,虽然你们没有办理土地证分户,实际上在你们的房价中已经包含了土地出让金。小区的土地面积为你们业主共有。(二)、如果买的不是商品房(该房没有合法的手续),开发商是违法开发的,没有土地使用证,那么你的房屋就很麻烦。1、民法典规定,不动产实行登记。你没有土地使用证就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就不能办理房屋产权。没有房产证你的权益就不能得到很好的保护,你今后想卖掉该房屋也很难,没有房产证就不能证明你是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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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加名后房产怎么分配
    一、女方在房产证上加名后房产怎么分配? 婚前加了女方名,则这个房子属于婚前共有财产,女方即使不跟你结婚,也可以要求主张房屋产权所属的约定的产权比例(没做比例可以视为一人一半)。如果是婚后加女方名,可以视为婚前财产在婚后做的产权转让,离婚后按照房屋产权所属的约定的产权比例划分。(没做比例可以视为一人一半)。二、房产证加上自己的名字有这几种方法 目前房产证上加名字也要分情况:若是夫妻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税。但需带好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这三类证件正本及复印件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同时产权人要到现场根据产权变更登记处的要求,写同意加名的书面声明,并在声明上...

·单位可以辞退哺乳期的女职工吗
    对于正处于哺乳期的女员工来讲,单位是否能因此将其辞退呢?实践中,不少哺乳期的女员工都遭遇过被单位辞退的情况,那么单位是否有权这样做?如果无权的话,此时又该怎么赔偿女员工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单位可以辞退哺乳期的女职工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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