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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南劳动律师法律咨询·闪电借款暴力催款怎么才可以起诉.
·关于被打案件最迟好久报案有
·肇事司机对于被撞人应怎样赔付 我们应该做什么后续工
·贵南劳动律师:
·买卖土地需双方同意才能买卖吗?
·开票不入账,怎么解决次问题?
·家在农村,前几年结婚后,重新分了户,但还是和父母住在一起,现家里农村水利拆迁,经过争取可以和父母妹妹享受两户两宅统拆自建的政策(本人长子,妹妹因为离婚户口又迁回老家,与...
·离婚案民事诉讼.
·工地工人工资被拖欠怎么办.
·贵南劳动律师:
·九月八号晚上十点半左右在路上与另一辆电动车会车时并没有发生碰撞,对方逆向行驶,当时只感觉自己的电动车有小小的震动,当时没有在意,就走了,第二天交警大队电话给我说昨天与人...
·强拆大棚,怎么处理,怎么包赔
·醉酒驾驶,不知道烟台交警4大队把人送到哪去了.
·我是广东省,广州市人,向xx追回本金加利息,江门荷圹人民法院判决她要还本金加利息,现有十天时间,请问她交了钱未。.
·男方天天和别的女人聊天还不承认二三回了并且有一次我发现了宁可手机摔碎了也不让我看.
·贵南劳动律师:
·我女朋友在衡陽搞傳銷被抓了就是不知道他關在哪裡.
·刚转出环岛路口时被他车撞到右侧后尾部
·自己亲生子女一个,又领养了一个女儿,能申请独生子女证
·侯律师您好,我咨询一下离婚必须要两本结婚证吗?一本行不?老公12个月的工资我只收到5个月的完整工资,其他7个月的不知道去哪了,这个月9号晚上因我二女儿去她爷爷奶奶家吃火...
·给甲方建房后,剩余工价未给,要求以法律责任讨回工价。.
·贵南劳动律师:
·我的案子已上交了,已经差不多2个月了,什么时候有结果?盼望回复.
·离婚出现问题现在过不下去了.
·您好,我现在在泰国几年了,我是说我中国家里的老房子,也是因为年久失修,房顶塌了,镇里有规划还是什么把房子推平了街道统一都安装了铁栅栏水泥路,有的其它老房子年久失...
·发生车祸,已经报案,手术费用
·我们俩已经没有感情了,十多年前他在外头呆了五年,我自己在家弄着俩孩子追我,孩子都大了,所以我要离婚,没啥要求,非要给他离婚,给我姐离婚证就行就行了,也没有什么财产.
·贵南劳动律师:
·我公司开车出了交通事故,但报警了保险公司也赔了,现在
·兴业银行信用卡欠款三万多块钱。现在银行起诉了我,在收到传票后,需要准备哪些应诉材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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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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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八号晚上十点半左右在路上与另一辆电动车会车时并没有发生碰撞,对方逆向行驶,当时只感觉自己的电动车有小小的震动,当时没有在意,就走了,第二天交警大队电话给我说昨天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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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不知道烟台交警4大队把人送到哪去了.
·我是广东省,广州市人,向xx追回本金加利息,江门荷圹人民法院判决她要还本金加利息,现有十天时间,请问她交了钱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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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朋友在衡陽搞傳銷被抓了就是不知道他關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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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律师您好,我咨询一下离婚必须要两本结婚证吗?一本行不?老公12个月的工资我只收到5个月的完整工资,其他7个月的不知道去哪了,这个月9号晚上因我二女儿去她爷爷奶奶家吃火...
·给甲方建房后,剩余工价未给,要求以法律责任讨回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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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案子已上交了,已经差不多2个月了,什么时候有结果?盼望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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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车祸,已经报案,手术费用
·我们俩已经没有感情了,十多年前他在外头呆了五年,我自己在家弄着俩孩子追我,孩子都大了,所以我要离婚,没啥要求,非要给他离婚,给我姐离婚证就行就行了,也没有什么财产.
·贵南劳动律师:
·我公司开车出了交通事故,但报警了保险公司也赔了,现在
·兴业银行信用卡欠款三万多块钱。现在银行起诉了我,在收到传票后,需要准备哪些应诉材料呢.
贵南劳动律师咨询解答
贵南劳动律师法律常识·工伤申报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职员在受伤之后,一般都不愿意自己支付医药费,故而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但是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会以职员还未进行工伤申报等理由,拒绝支付经济赔偿金。?职员一般都会在工伤申报时间内进行申报,然后再提出赔偿请求。一、工伤申报时间是如何规定的?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
·用黑色水笔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
用黑色水笔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二、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工资卡明细单、工资条、胸卡、考勤卡等复印件,原件需同时带好);三、受伤者身份证复印件;四、首次门诊病历及拍片报告复印件或出院记录复印件,死亡的还需提供医学死亡证明、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五、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需提交由用人单位开具的派工单或出差通知书或其他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六、属于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家中正常路线图;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本人机动车驾驶证...
·苏州代办营业执照需要多少钱?
苏州代办营业执照需要多少钱?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所以,是必须要办理的。营业执照上的登记事项主要有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信息。选择代办营业执照,一定要找正规的机构,这样的机构是通过工商局认证的,较为可靠,而且在办理好营业执照之后,自己要在网上查是否生效。对于价格方面,个体户一般在几百元左右,而公司稍高,在上千元不等,这同时还受经营行业,所选的代理机构等方面的影响。二、营业执照代办的手续是怎样?1、先到工商局窗口办理名称核准。2、在名称核准通过后会取得名称核准通知书,然后带上通知书到办公地址的物业或村委会,让其出具场地使用证明,通常来说也就是房产...
·贵南劳动律师:
·工伤认定书的有效期是多久?
工伤认定书的有效期是多久?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是启动工伤认定程序的前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
·刑诉法地域管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关于刑诉法地域管辖,当案件发生在不同地方时有产生不同的情况,那么刑诉法地域管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什么情况下产生的案情又归属哪里?接下来就让我们具体的讲解一下,让您对他有个更深刻的印象。一、刑事案件原则上是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中的“犯罪地”包括犯罪预备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销赃地。犯罪地在几个人民法院辖区内的,这几个人民法院对该案件都有管辖权。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原则上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的理论根据在于:①犯罪地是犯罪证据集中的地方,便于犯罪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迅速、全面地收集证据,查清案件事实,也便于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理核实证据,正确及时地审判案件;③犯罪地的人民群众最关心...
·吴江行政处罚权下放的具体情况有哪些?
关于行政处罚权下放有一句总体要求的话“简政放权、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其实从行政处罚权下放开始,还是取得比较显著的效果,其中吴江市的行政处罚权下放就有很不错的效果,那么为了加深我们的理解,我们今天要了解的就是吴江行政处罚权下放的具体情况?处罚权下放是证监会适应资本市场发展形势和监管转型新要求作出的重大举措。通过授予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权,有力的推动了全会监管资源整合,为建设全方位、多层次的行政处罚执法体系创造积极条件。派出机构行使行政处罚职责,充分发挥了会机关与派出机构各自优势,完善了派出机构监管执法链条,保证了派出机构监管职能,提升了辖区监管权威,提高了行政处罚效率和效果,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
·劳动合同变更有赔偿吗?
劳动合同变更有赔偿吗?劳动合同变更时,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偿,但用人单位一般不会同意,这时劳动合同无法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无法与劳动者达成一致的,劳动合同不得变更,不能视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
·国企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可以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国企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可以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形下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可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2、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劳动合同法》法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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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诈骗罪数额较大有什么惩罚?
诈骗罪是生活中常见的罪名。非法分子通过违法行为骗取他人钱财的行为就是诈骗行为,诈骗金额也因不同情况而定,那么刑法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情况,法律会予以什么样的处罚呢?关于刑事诈骗又有那些我们需要注意的呢?请看下面内容我们将对诈骗行为的处罚给予说明。一、诈骗罪的数额是怎么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相关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个标准。按照《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中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
·为了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为了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我国立法机关规定,各用人单位需要遵守劳动法的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按照规定发放工资,若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具体来说,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是如何规定的?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的重点在于规范企业依法用工,因此,企业的违法处罚是劳动合同法的重点内容:1、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在所有劳动用工行为中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是劳动合同管理的重点内容之一,企业应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1各月内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企业应承担如下法律责任:1)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企业应向劳动...
职员在受伤之后,一般都不愿意自己支付医药费,故而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但是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会以职员还未进行工伤申报等理由,拒绝支付经济赔偿金。?职员一般都会在工伤申报时间内进行申报,然后再提出赔偿请求。一、工伤申报时间是如何规定的?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
·用黑色水笔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
用黑色水笔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二、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工资卡明细单、工资条、胸卡、考勤卡等复印件,原件需同时带好);三、受伤者身份证复印件;四、首次门诊病历及拍片报告复印件或出院记录复印件,死亡的还需提供医学死亡证明、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五、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需提交由用人单位开具的派工单或出差通知书或其他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六、属于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家中正常路线图;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本人机动车驾驶证...
·苏州代办营业执照需要多少钱?
苏州代办营业执照需要多少钱?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所以,是必须要办理的。营业执照上的登记事项主要有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信息。选择代办营业执照,一定要找正规的机构,这样的机构是通过工商局认证的,较为可靠,而且在办理好营业执照之后,自己要在网上查是否生效。对于价格方面,个体户一般在几百元左右,而公司稍高,在上千元不等,这同时还受经营行业,所选的代理机构等方面的影响。二、营业执照代办的手续是怎样?1、先到工商局窗口办理名称核准。2、在名称核准通过后会取得名称核准通知书,然后带上通知书到办公地址的物业或村委会,让其出具场地使用证明,通常来说也就是房产...
·贵南劳动律师:
·工伤认定书的有效期是多久?
工伤认定书的有效期是多久?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是启动工伤认定程序的前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
·刑诉法地域管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关于刑诉法地域管辖,当案件发生在不同地方时有产生不同的情况,那么刑诉法地域管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什么情况下产生的案情又归属哪里?接下来就让我们具体的讲解一下,让您对他有个更深刻的印象。一、刑事案件原则上是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中的“犯罪地”包括犯罪预备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销赃地。犯罪地在几个人民法院辖区内的,这几个人民法院对该案件都有管辖权。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原则上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的理论根据在于:①犯罪地是犯罪证据集中的地方,便于犯罪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迅速、全面地收集证据,查清案件事实,也便于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理核实证据,正确及时地审判案件;③犯罪地的人民群众最关心...
·吴江行政处罚权下放的具体情况有哪些?
关于行政处罚权下放有一句总体要求的话“简政放权、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其实从行政处罚权下放开始,还是取得比较显著的效果,其中吴江市的行政处罚权下放就有很不错的效果,那么为了加深我们的理解,我们今天要了解的就是吴江行政处罚权下放的具体情况?处罚权下放是证监会适应资本市场发展形势和监管转型新要求作出的重大举措。通过授予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权,有力的推动了全会监管资源整合,为建设全方位、多层次的行政处罚执法体系创造积极条件。派出机构行使行政处罚职责,充分发挥了会机关与派出机构各自优势,完善了派出机构监管执法链条,保证了派出机构监管职能,提升了辖区监管权威,提高了行政处罚效率和效果,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
·劳动合同变更有赔偿吗?
劳动合同变更有赔偿吗?劳动合同变更时,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偿,但用人单位一般不会同意,这时劳动合同无法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无法与劳动者达成一致的,劳动合同不得变更,不能视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
·国企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可以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国企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可以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形下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可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2、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劳动合同法》法第二十...
·贵南劳动律师:
·刑法诈骗罪数额较大有什么惩罚?
诈骗罪是生活中常见的罪名。非法分子通过违法行为骗取他人钱财的行为就是诈骗行为,诈骗金额也因不同情况而定,那么刑法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情况,法律会予以什么样的处罚呢?关于刑事诈骗又有那些我们需要注意的呢?请看下面内容我们将对诈骗行为的处罚给予说明。一、诈骗罪的数额是怎么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相关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个标准。按照《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中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
·为了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为了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我国立法机关规定,各用人单位需要遵守劳动法的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按照规定发放工资,若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具体来说,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是如何规定的?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的重点在于规范企业依法用工,因此,企业的违法处罚是劳动合同法的重点内容:1、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在所有劳动用工行为中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是劳动合同管理的重点内容之一,企业应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1各月内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企业应承担如下法律责任:1)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企业应向劳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