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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瓜州工伤律师法律咨询
·我想问一下公司部门印章需不需要到公安局备案有些部门章是要在对外的文件上使用的。
·您好,打扰您一下我就是问一下前几天不知道点住哪了就是免费送一*酒昨天打电话说给寄过来还要交198元的运费,在打电*空号,不想要了,怎么办,麻烦帮忙解决一下,谢谢谢谢
·丈夫在外借了高利息的借款,这算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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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外公外婆当时购买了一套外婆单位的房子,房产证上写着外婆的名字。后来外公去世了,当时没有立遗嘱,请问外公外婆的4个子女是否有权分得这套房子的10%?
·法院拍卖的房产过户时间算拍卖日期还是算裁定日期?急急!
·广西北流市婚姻
·我与前夫是2005年离婚的,每年我付250元的抚养费,他写收条。可我把06年和07年的收条弄丢了,后几年的都在。他就不承认拿到钱了,像法院追讨前几年的钱,法院会怎么判呢...
·我老公说离婚,他想要小孩子,但是我也想要,行不?因为我有乙肝大三阳恐怕以后都不能生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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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决书下来后多久受害家属才能领到死亡赔偿金?
·别人欠我1000块钱可以起诉嘛
·1、今四月通过中介租了一套房子,最近由于下雪后天气转暖客厅铺的瓷砖产生拱起的现象,我们自己找师傅看后说是天气原因热胀冷缩造成的,现在房东非要说是我们弄的,而且说不管是不...
·我因危险驾驶被判拘役45天,余今年六月六日,行满释放,帐户有203元钱,说一个工作日返回,现在余额为领,不知道钱去哪了
·我在自己家住宅做衣服有营业执照叫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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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律师您好,想咨询下民间借贷问题。大学同学一直用谎言欺骗,借了我们共20几万,现在还不上。他自己说肯定还,但是就是没钱还
·我是河北的  在微信借给江西上饶戈阳的一个女的2000,没有借条,有转账记录,之后微信被拉黑,我该怎么办???能起诉吗??起诉要在哪个法院
·工伤事故,现有公司准备转卖,如何维权
·我自1995-2010年在平南县丹竹镇团结小学任教持续时间15年,累计教龄8年,2010年9月份我参加贵港市代课转公办招聘考试,平南教育局不按照其公示的教龄样式要求(教...
·别人欠我的钱,我把原件丢了,但我有复印件,请问好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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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三月份来目前这家公司仓库上班的,目前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买社保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利?问题是没有工资卡工资是第三方发放的,只有工作群和公司考勤群,其他还需要什么想问一...
·我有一亲戚,男有外遇要求离婚,怎么办?
·你好我的信用卡几个月没还会行成什么后果
·您好,我们要以一方出资金,另一方出技术的方式进行合作,现在需要草拟一份合作协议,不知道协议里必须注明写什么,才是一份合乎法规的有效协议。关于利润分配出资一方占有总利润的...
·我的评残等级还没有拿到,而现在公司要求一次性解决,如果评的话也是5--6级,我想问5--6级到底是怎么赔的,是在工地上受的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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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南宁南站买了一个摊位,当时合同上写20180日文付使用,但是到现在都没建成,我想要求退a但是开发商不给,我怎么样才能要回我的血汗钱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
·南京xxx建筑装饰材料公司收了代理费,之后合同履行出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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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事故的处理及保险索赔流程
        单方事故:指不涉及人员伤(亡)或第三者财物损失的单方交通事故。举例:碰撞外界物体,自身车辆损坏,但外界物体无损坏或者无需赔偿)          单方肇事是最为常见的一类事故,因为不涉及第三者的损害赔偿,仅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坏,事故责任为被保险车辆负全部责任,所以事故处理非常简单,流程如下:          一、报案: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 &...

·离婚成年子女抚养权如何分配?
    离婚成年子女抚养权如何分配?一、离婚成年子女抚养权如何分配?健康的成年子女,不存在抚养的问题,父母离婚时不会涉及抚养问题。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也就是不仅有抚养的义务,而且有教育的义务,统称为抚育义务或换个角度称之为抚育权。同时,该法律条款又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也就是享有受抚养权的既包括未成年子女,也包括虽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中对此作了进一步的解释,即“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学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

·民间借贷无效情形之复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7条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6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这是因为,民间借贷一般情况下金额较小,多数是借款人用于生活或生产急需,期限较短,所以对其利率规定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一般情况下也不会对金融秩序造成危害。但是正是因为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多是出于生活或生产必需,所以为了保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也为了防止出借人乘机收取高额利息,所以对民间借贷的利率上限也作了规定,即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过部分的约定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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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篡改遗嘱一定丧失继承权吗?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继承权,但是依照法律规定的原因,继承人也可能丧失其继承权。其中,我国继承法第七条第四款就明确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所谓伪造遗嘱,是指继承人以被继承人的名义制作假遗嘱。篡改遗嘱是指继承人改变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的内容。销毁遗嘱,是指继承人将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完全破坏、毁灭。根据以上法律,如果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了遗嘱,但情节并不严重,不一定丧失继承权,只有在情节严重时,才丧失继承权。    如何认定情节是否严重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指出:“继承...

·合同的解除情形具体有几种
    合同的解除情形具体有几种一、合同的解除情形具体有几种《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

·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什么情况下无效
    我们现在生活中对保险的认可程度是越来越高的,这和现在快节奏的生活是有一定关系的,不仅疾病会趋于年轻化,意外也常常发生,就算不为我们自己,也会为自己的财产上一份保险,这样会觉得心里还是比较安全的,也是因为保险越来越红火。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就不断了,保险公司肯定不会让自己做赔本的买卖,而我们肯定也是希望交钱以后收到最大权益的保障,所以对合同条款的了解就十分重要了。我国的保险是有免责条款的,但是这个免责条款也是在一定的情况下才可以生效首先在双方签订保险的时候,保险人就应该把里面的每一条条款都说明一下,尤其是对一些特殊的情况或者需要做特殊的约定的时候,一定要明确说明。如果没有说明免责条款的话,条款就没有...

·规范完善劳动合同法
    劳动领域最基本最权威的两部法律,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只界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却没有定义什么是“劳动关系”。而在实践中,裁判机构在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时,又过分看重劳动合同的效力,只要有合同存在,就认定合同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不考虑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情况。  这种做法忽视了劳动关系从根本上是实践性关系,劳动合同法明确说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可见,劳动关系的建立是用工行为,而不是签订劳动合同,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应考察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否适用于劳动者、是否向劳动者支付报酬,劳动者从事的工作是否是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只有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判断才是符合...

·刑事案件中公诉人的庭前准备工作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中公诉人的庭前准备工作有哪些?1、认真阅卷,全面分析、掌握案情最高人民检察院《实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则》第287条规定,公诉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后,应当做好如下准备工作:(一)进一步熟悉案情,掌握证据情况;(二)深入研究与本案有关的法律政策问题;(三)充实审判中有可能涉及的专业知识;(四)拟定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和宣读、出示证据的计划并制定质证方案;(五)列好答辩提纲,准备辩论意见。依照这些规定,公诉人接案后,便应当认真审阅案卷材料,全面熟悉案情,掌握本案的基本事实和基本证据。阅卷应认真细致,严谨扎实,不放过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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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重婚罪公安能立案吗?
    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重婚罪公安能立案吗?根据相关规定重婚罪公安能立案,公安机关依报案、举报或其他线索进行侦查,或是法院、检察院发现有重婚嫌疑而移交公安机关侦查,侦查终结后通过检察院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审判。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

·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要承担责任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合同,最主要的就是劳动合同了,当然有时候可能会涉及到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等等。而对于劳动合同而言,这是在建立了劳动关系之后需要尽快签订的。那现实中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要承担责任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这个问题。一、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要承担责任吗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按月向劳动者依法支付两倍的工资,不满一个月的,按计薪日折算,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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