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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庄镇房产律师法律咨询
·情况是这样。年前疫情的时候。我一个朋友用我身份证在网上贷了6000多块钱。已经逾期好几个月了。连本金利息的话是8000多吧。现在我这个朋友他也不打算还了,找他家人也没用...
·律师,您好,我是外地的,要向丹阳法院起诉,请问丹阳法院立案庭接收网上立案吗?
·我(女方)正在起诉离婚,我有两个小孩,小孩的户口都在我这边,假如给小孩更改姓名的话,需要男方同意吗?现在长女单独跟我生活了4年,现在女孩就读的学校没有让男方知道,现在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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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别人认识了李某 说他有关系在张家港教育局招生办的潘某某  两人合伙多次打电话 发信息 以教育局和学校名义向我们要钱...
·一般发文书是怎么样发的,1069发过来是不是真的
·其他小区都开始供暖了我们小区是新建的物业方面一直不给明确的答复
·沼气中毒,6月19日,重度中毒,在厂子,2点多钟发生的事。现在厂子给治疗呢。我想问一下,以后也不能干活了,这种情况厂子能赔多少钱?
·员工上班途中发生车祸,车祸后因病辞职,现申请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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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本月4号把一切纸质立案材料交给新会法院立案大庭法,为什么现沒回信?
·酒后无照驾驶又闯人但对方没有受伤。这会受到什么处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病人股骨头置换后,由于医生的疏忽导致股骨头移位,不能复位,要二次手术,能找医院赔偿吗?
·我朋友租了房子,因未到期限。在同代理房东协商可以退房,办理退房手续后,答应退还押金。后来,代理房东又说我朋友违约了,扣一个月租金,问:押金可以要回来吗?
·我因感情不合诉讼离婚未判定离婚,现因两个棘手的问题需要解决,1.因经济适用房退房退不了,找配偶又找不到,女方躲着不见面,问题得不到解决。2.大闺女的学籍迁移问题也解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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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投稿的诉讼资料为什么还没有信息
·民事经济以房抵债一案
·石岛劳动局:我在石岛码头做了两个月的装卸工(差两天),公司以我不服从管理为由开除我,只发给我百分之
·你好,工地上有一个工人没有按照安全操作规范导致工伤,双方没有签合同,现在医药费全部我们出了,但是他们还要索赔十几万的工伤赔偿款,这样合理吗?
·你好,我跟老婆结婚一年多了。孩子六个月,我发现老婆有偏执型人格障碍!以前一直在忍受,现在发现她发作起来对孩子造成伤害了,我想要离婚,孩子能判给我吗?她家农村的,她父亲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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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女方,两前跟男方退婚把彩礼和物品全部归还男方,签字按手印写了收据,可是现在男方父母不承
·行政诉讼,有关立案审查、受理的问题
·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供个人银行卡为犯罪团伙转帐,2021年4月5日在福建省南安市梅山xx自首,2021年4月10日被孟州xx带回孟州,当前羁押在孟州市看守所,...
·想起诉离婚,咨询一下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你好,我在工地上指挥吊车,挂沟,我人还没有走开,吊车突然起钩,吊物横扫打到我小腿,造成两只骨头全部断掉,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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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出车祸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报险意外伤害事故赔偿
·我想咨询下2000年毕业的中师生现在是否可以告政府没履行当初的承诺?当年分配了一部分,剩下的本来说继续分配,现在说不管了
 官庄镇房产律师法律常识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往往都会涉及到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因此很多人就很关心,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偿还呢?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由的我们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你了解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偿还的相关内容。一、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偿还如果夫妻是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则夫妻双方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债务,当然这种约定本身,对债权人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如果夫妻是在法院提起离婚,依据《婚姻法》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的规定...

·在工地死亡能赔多少钱?
    在工地死亡能赔多少钱?一、在工地死亡能赔多少钱?在工作死亡,一般属于工伤,可享受《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九条规定的“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夫妻双方离婚了借条怎么办?
    夫妻双方离婚了借条怎么办?夫妻双方保管的借条一般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按照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来确定债权人,而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离婚时对方出具了借条怎么办(一)债权人的情况1、债权人与配偶一方有利害关系的,在特定情况下削弱借据的证明力配偶一方在离婚诉讼中突然向法庭出示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自己的家人、亲属、朋友借款的借据,如果这些借款事宜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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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期限届满或履行完毕是指什么?
    保险合同期限届满或履行完毕是指什么?一、什么是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根据合同约定的范围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为保险给付,或者在合同约定期限届满时向投保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保险合同一般包括投保单和保险单,二者构成要约和承诺,附加包含一般约定的保险条款共同构成。有时候保险单会用其简化方式“保险凭证”替换。在特殊情形下,比如无标准化条款时,保险合同可以是当事双方签订的书面协议;无法当时出具保险单时,保险合同可以是暂保单。一般,标准化的保险条款中会规定,保险合同由投保单、保险单、保险条款、批注、附贴批单、其他相关的投保文件、双方的声明、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二、保险...

·资敌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资敌罪,是指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向敌人提供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行为。所谓战时,根据本法第451条的规定,是指国家宣布进人战争状态、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者遭敌突然袭击时。部队执行戒严任务或者处置突发性暴力事件时,以战时论。根据我国宪法第62条规定,决定战争与和平问题,宣布国家进人战争状态,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之一,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则...

·关于故意伤害的法律规定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关于故意伤害的法律规定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刑法第234条、第238条、第247条、第248条、第289条、第292条、第333条的规定,对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的,刑讯逼供或暴力取证致人伤残的,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的,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的,非法组织或强迫他人出卖血液造成伤害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这些规定属于拟制规定,而非注意规定。(一)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备注:符合...

·代位继承要符合哪些条件才行
    实践中,在老人去世后,如果老人的孙子孙女想继承老人的遗产,就必须符合代位继承的条件才行,否则,一般老人的孙子孙女是不能直接继承老人的遗产的。那么,代位继承要符合哪些条件才行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代位继承要符合哪些条件才行代位继承人一般应该是被代位人的直系卑亲属,这是代位继承的一个原则。适用代位继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国有土地使用证书申办程序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证书申办程序是什么?单位或者个人在使用国有土地时一般需要到当地土地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书,不要小看这本证书,它是证明单位或者个人时合法使用国有土地的证明,如果不慎丢失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土地证书损坏,就要及时补办,如果要转让或者变更土地使用权也要去相关部门办理登记,那么本文将为您介绍国有土地使用证书的申办程序是怎样的。一、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书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办理对象主要是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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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能转让吗,商标是否能转让
    商标能转让吗,商标是否能转让商标能转让吗?不少人都曾咨询过我们这样一个问题,尤其是在手里有大量闲置注册商标的时候,商标权人更希望能够通过转让的方式,来获取一定的利益。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一、商标能转让吗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4、转让商标时需一并转让手头上的近似商标。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

·故意伤害可以判处缓刑吗?
    故意伤害可以判处缓刑吗?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故意伤害罪,是可以适用缓刑的。缓刑,全称刑法的暂缓执行,是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二、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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