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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普镇合同律师法律咨询
·我在南京上班,公司为我买了广州清远的社保,(与公司签的是劳务派遣合同,性质是农民工)公司按南京的标准发放产假工资,说是公司先替社保中心垫付的,(生育的一切费用都是自己垫...
·我男朋友现在买了一套房,首付是他父母出钱付的,还款一年多,现在我们要结婚,想问下,结婚后,如果不加我名字,房子以后会有我一些吗?因为是贷款,我想知道,拿了结婚证以后,后...
·我在工地干活,和木工打到一起了,他们六七个人打我一个人,没有外伤,他们也不管我这样的事应该怎么办 才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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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时,劳动争议的被告是虚假变更后的法人代表。上诉时,经工商更正,原告恢复了法人身份,那么,原告可以自己聘律师代表公司作为被告吗?
·你好,是这样的,我是在去给公司干活在回来的路上车祸受的伤11年元月做的第一次手术,到12年的元月才能做第二次手术,公司也给了我工伤认定书,医药费都是我的老板付的,快一年...
·离婚!男方不要了.
·你好吴律师我收到一份法院传票,麻烦你帮我看一下
·大家好,我想咨询个问题,我是一个送外卖的,原本属于一家配送公司专门给一家快餐店驻店送外卖,后来配送公司倒闭,快餐店也需要我们来帮他送外卖,我们就以原来公司和店家谈好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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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被朋友开走了,车内没有GPS,两个多月没有联系
·伤情最低达到什么程度时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呢?
·欠钱不还耍赖,有借条
·购买一套集资房,手续办不下来,付了定金10万,对方不肯退。
·律师您好:我是XX小区的业主,我在购买的XX有限公司建的28号楼009月份签的合同书。最近XX公司通知业主到公司办理房产证,他们说楼房经验收防火通道不合格,对通道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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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交通事故能定我的全责吗
·我在东莞市xx工业园区在xx氧化厂上班,厂里发生火灾了,老板拖着工资不给,.
·我一亲人在医院检查肝脏有肿瘤怀疑是肝癌于是做手术到手术后医生说肝脏上有黏膜无法早到肿块医生又怀疑是结核就这样又缝上了,等于是白白挨了一x,请问这算不算是医疗事故。谢谢~...
·去年11月参加了一次电影作品众筹。对方许诺高额利息,借了对方13万,借了以后,多次约定的还款时间,都未能还款。现有对方身份证,转账记录,和视频借条。现在已经过了借条的还...
·我租了一个房子,合同约定每个季度10号交房租,我以为关系好,没有及时记得此事,每次二房东找我要,我都会在1小时内打款,请问我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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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鉴定伤残需要哪些材料
·如果我在网络上买猫,是用微信交易的,没有发货,对方不予退款怎么办
·我姥爷回家时,走在路边路过的摩托车把他碰了那边人不负责任
·八月六号买的二手房,第二天房主不卖了
·你好,我这边有离婚彩礼纠纷方便咨询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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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厂里规定产量夲人无法完成,我能拒绝吗
·您好,我這個問題有點複雜,是關於我家位於中山的祖屋的問題。這房子是我爺爺建的,寫的是我爺爺的名字,但他已經去世十幾年了,這房子一直沒辦法轉到我爸爸的名下,因為不知道房屋...
 广普镇合同律师法律常识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几年?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接到骚扰电话和短信,给生活造成了不小的困扰,其中还包括很多诈骗信息。这都是因为我们的个人信息遭遇泄露导致的。我国最新的刑法修订案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这个罪名进行了明确。那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几年?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为您具体讲一讲。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几年?“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

·桂林市征地补偿标准中补偿的项目有哪些?
    桂林市征地补偿标准中补偿的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二、土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

·先传唤再拘留传唤时间抵刑吗?
    先传唤再拘留传唤时间抵刑吗?先传唤再拘留传唤时间不能抵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二、强制传唤适用于什么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1、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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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是什么
    被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是什么1、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的;2、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3、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二、专利权侵权的特征是什么1.侵害的对象是有效的专利。专利侵权必须以存在有效的专利为前提,实施专利授权以前的技术、已经被宣告无效、被专利权人放弃的专利或者专利权期限届满的技术,不构成侵权行为。专利法规定了临时保护制度...

·公司不发工资有什么后果
    公司不发工资有什么后果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构成犯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劳动法》规定,员工对于企业规定的工资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也就是说员工有权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资构成等。因此,企业不提供工资条是一种侵权行为。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二、为什么发给工资条工资条应该是企业发给员工本月工资的明细,能让员工清楚了解自己的收入构成。一旦发生纠纷,...

·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是不是要少分
    很多夫妻关系都是因为一方存在一些过错行为而导致分崩离析的,而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过错方是不是要少分一些财产呢?不少人在这方面都不是很了解,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婚后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原则上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论谁赚多赚少,夫妻婚后所得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一、无错过方请求赔偿的情况: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你的另一半存在“与她人同居”的情形,你可以主张损害赔...

·商标侵权可以不坐牢吗?
    商标侵权可以不坐牢吗?商标侵权并不一定会坐牢,情节轻微的可以直接行政处罚即可,但依据《刑法》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行为人销售明知或应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商标专用权被侵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二、商标侵权的具体类型...

·关于腹中胎儿继承遗产吗?
    一、关于腹中胎儿继承遗产吗?腹中胎儿可以继承遗产,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按照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具体情况可以根据实际的继承事项来决定。二、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起施行)的相关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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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我国劳动法对其基本原则作了全面具体的规定,主要包括三大基本原则。一、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原则(1)劳动是公民的权利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从事劳动的同等的权利,主要体现在:①对公民来说意味有就业权和择业权在内的劳动权②有权依法选择适合自己特点的职业和用工单位③有权利用国家和社会所提供的各种就业保障条件,以提高就业能力和增加就业机会。对企业来说意味着平等地录用符合条件的职工,加强提供失业保险,就业服务,职业培训等方面的职责。对国家来说,应当为公民实现劳动权提供必要的保障。(2)劳动是公民的义务劳动者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就必...

·继子女继承权的确定标准是什么
    实践中,亲生父母要是再婚的,此时子女就可能会与父母的再婚对象存在一个继父母子女的关系。那么要是继父母不幸去世的话,继子女的继承权该如何来确定呢?现在,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继子女继承权的确定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因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继子女也就能象婚生子女一样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成为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那么在法律上扶养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2)继子女受继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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