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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贡山房产律师法律咨询
·法官为何要偏袒违法侵权的用人单位?劳动者申请再审有用吗 民事再审申请书申请人:员工沈某被申请人:奥托容克冶金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常熟分公司,住所地江苏...
·我和老公都是二婚后生了一个男孩,老公对我有暴力,孩子现在二周岁多了,老公工资比我高很多,孩子一直是我和我母亲带的,现在想离婚,我能要回孩子吗?
·凌晨,我朋友开车在路口闯红灯撞了一辆标致308轿车,相撞后,我们的车在旋转过程中又擦伤了一辆车。(三辆车都没有人员伤亡)但是因为我朋友(甲)是酒驾、也没有驾驶证、所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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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恋欠钱不还,网恋时告诉的名字是假的,但是通过支付宝实名知道了真实名字,有手机号,和工作地址。调取异地被告身份信息如何收费
·你好,如果非因工作原因患病,不能算工伤。
·201821日晚上十二点左右在火车站钱柜ktv当时有个朋友叫去唱歌然后去了都在玩后来其中一
·官司输了,要赔偿,我没有钱,就一套房,会不会拍卖,会
·中介公司办理劳务输出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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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焦律师:西固区房屋买卖合同民事诉讼,从诉求到开厅大概要多少时间。
·我想拟写一份协议不知怎么写
·你好,我想问一下,为老公生下两个崽,现在老公以性格不合要求离婚,大崽六岁归他,现在十个月归女方,男方只同意一次性给五万块钱,其他以后不管了,我应该怎么做,还能提出什么补...
·各位律师领导们好:6月22号本人因帮老板搬面包柜不小心弄伤了药,在医院治疗一个星期后有点好转了,但是没有完全康复,老板要求我要上班了,一个星期基本没什么问题的了,之前的...
·我去年在承德市一工地受伤,右脚趾头割掉俩,现在已接上,这种情况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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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06年7月进入广州一家外资企业工作,劳动合同是10年12月底到期,在12月21日突然通知我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合同了,但只补偿给我三个月工资的补偿,这是否符合劳动法的...
·女的走了 没结婚  在一起生活两年 彩礼可以返还吗?
·在工地脚后跟粉碎性骨折老板不想理赔
·万块钱的借款,如果我向法院起诉,我大概需要付多少钱?有借条和身份证复印件但是人找不到。能追回借款吗
·我原来是名健全人通过招工进入本地家央企工作,鉴的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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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说要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只给交养老保险别的保险什么都没有。由店长跟员工协商。可以交跟不交保险。交单位承担一部分个人承担一部分。不交的话也没有补助。我想问问这个我应该签劳...
·今天做了手术,有社保,农村医疗,可以报销吗?
·在连云港东海县。微信购物,购买前明确约定不满意退货退款,退货后卖家拒绝退款,有卖家电话,住址,支付宝帐号,协商无果,准备起诉,金额22300,因为我在外地,希望能找律师...
·我的车子买了一年多点,不知道什么原因半夜烧起来报废了,厂家来鉴定了,说法也没有,我能象保险公司索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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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新个税里面赡养老人,亲生父母都不在啦,怎么填?
 贡山房产律师法律常识
·公司法关于继承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关于继承的规定有哪些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股权继承对于一个公司的正常运行来说尤为重要,然而我国公司法关于继承的规定有哪些?要了解好相关的规定才不至于触犯法律,下面就由我们来一起看一看。一、我国现行《公司法》有关股权继承的规定《公司法》第75条规定,股权可以被继承,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该条法律可知我国公司法承认股东的股权可以被继承,但股权继承人继承股权受到公司章程的限制。但就我国现行公司法来说,股权在进行继承时,没有具体可适用的法律,这就导致现实中关于股权继承的问题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二、我国《继承法》有关股权继承的规定我...

·离婚后母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段婚姻走到了尽头,夫妻双方除了对财产进行分配之外,最重要的是商议如何处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夫妻离婚之后,如果由父亲抚养孩子,那么母亲就需要每月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用于孩子的生活及教育等花费。那离婚后母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一、离婚后母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双方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离婚协议,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作了约定,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或到法院进行协议离婚。离婚后一方不承担抚养费,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通过组织部门(如不承担抚养费一方的组织或其他社会组织)、亲朋好友作工作,劝说另一方主动履行抚养协议。如果劝说无效,可以子女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丈夫意外死亡遗产继承顺序怎样办理
    丈夫意外死亡的遗产应该由第一继承人继承,没有的应该由第二继承人继承。《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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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房价现在高居不下,尤其是一线二线城市房价甚至已成为一个天
    面对房价现在高居不下,尤其是一线二线城市房价甚至已成为一个天文数字的情况下,国家也拟定或出台一系列政策来保证市民群众有房可住,缓解您的压力。前段时间,国家率先在广州试点,推出租售同权新政,一时间引起各界广泛议论。下面我们就给您整理了租售同权的解释的内容,一起了解一下吧。简单的说,租售同权就是租房与买房居民可享有同等待遇。按国家住建部解释,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方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租售同权不仅是租房人子女入学教育的同权,还包括公共服务方面的同权。这其中应包括教育、养老、医疗、公共交通等社会公共资源的同...

·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两个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则不构成共同犯罪。数人共同实施犯罪,但如果其中只有一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也不能构成共同犯罪。2.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故意的参加实施共同犯罪,而且还认识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和他一起参加实施犯罪。二是共同犯罪人对犯罪结果的发生,都抱着希望或者放任的故意态度。共同的犯罪故意使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彼此联系,...

·公积金贷款的房子可以卖吗
    公积金贷款的房子是可以卖的,但是出卖前首先要确定是否有房产证。二手市场交易都是以房产证为主的,只有有了房产证才可以进行上市交易。如果没有房产证就说明没有产权,就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相应也就不能进行房屋买卖了。贷款没还完的房子本质上仍处于抵押状态,是不能进行上市交易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第三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

·在单位上加班突然死亡算不算工伤?
    在单位上加班突然死亡算不算工伤?一、在单位上加班突然死亡算不算工伤?上班途中死亡依法应认定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并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相应情况,还可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劳动法规定,职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或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也规定,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或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

·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是不同的,其中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比较特殊,一般要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才能实际构成此罪。而后者的犯罪主体通常为一般主体。而在立案标准上面,这二者的要求也是不同的。那其中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我国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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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劳动争议仲裁管辖裁定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管辖裁定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通常是公说公有理,破说破有理,双方谁都无法说服谁。为了更快更好的解决劳动争议,人们通常会提请劳动仲裁。然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做出的仲裁决定有时候是不可能满足双方的要求的,那么,如果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管辖裁定的时候又该怎么办呢?今天,我们收集资料如下,为您解答。一、不服劳动争议仲裁管辖裁定怎么办对于属于终局裁决的劳动争议,劳动者不服的,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对于其它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裁决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前诉讼。二...

·施工合同盖的分公司章是否有效
    施工合同盖的分公司章是否有效?施工合同盖的分公司章一般也是有效的,企业在对外往来业务合同中使用分公司印章,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法人地位,但分公司已领取营业执照,能够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因此在合同上加盖分公司印章一般认定为合同有效。根据《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企业为了业务发展需要,会在不同的区域设立分公司。虽然分公司办理营业执照,但却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分公司加盖印章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是由设立分公司的总公司负责。为了防范风险,应当加强对分公司印章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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